注:複選題,數值欄位分別為選填人數與占全部回卷比例。
資料來源:台經院生物科技產業研究中心2016年進行601位消費者調查。
在政策執行層面,食品安全標準內容包括: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等。為達上述食品安全的概念,必須建立以食品安全溯源體系,從源頭上杜絕不安全的食品或非食品進入市場,因此必須運用智能科技(Intelligent Technology)於食品生產的監控、追溯(tracking)與統計如下:
(一)掌握對食品流程的訊息
從初級農產品的種植/飼養、到初級農產品的收穫運輸以及檢驗、到產品的再加工/包裝及儲藏、到產品的運輸及流通所有過程必須做到關鍵訊息的紀錄,以便對關鍵階段、特定食品進行有效監控。
(二)追溯是通過輸入產品的基本訊息
如追溯碼、生產批號等可以查詢到產品的種植作業階段、原料運輸階段、製造加工階段、成品運輸階段的所有訊息。藉由訊息追溯,使食品生產流通的每個階段責任主體可以明確界定。
(三)即時統計產品的生產批量、個數、品種等訊息
除此,並可以按照時間序列或品種序列等要求進行排列分析,統計產品從生產到銷售的流通階段訊息,按照關鍵點進行歸納彙總,可為食品安全的風險管理甚至分析預測提供數據基礎。
透過政府採購、創造有效需求、引導產業創新
台灣的科技研發經費占將近GDP的3%(雖然金額仍低於先進國家、但以GDP比例來看超過英、美、德、法),可是國內政府或公立機構並未大幅提升國產科技產品的使用率,在編列相關預算時,公立研發單位採購國外相關科技產品比例較高。就產業發展而言,國內研發科技產品能否提升,國內政府或公立機構的採購是重要的驅動力。國家的採購政策應有所改變,以進一步帶動科技創新、產業轉型、產品升級。
由政府透過採購創造需求,可以刺激創新構想(ideas)或解決方案(solutions),增加創新的需求、擴大市場的規模,並延續產業的創新。進而引領產業發展或達成政策目標,另一方面,藉由產學研三方合作,也能讓創新研發更符合社會需求。政府每年應編列預算採購「創新」商品、勞務、工程,當政府成為創新產品最大宗的需求主體時,有助於擴大創新產品的市場規模。
若採用既有成熟的解決方案仍無法滿足政策需求,或是一般採購程序參加招標的廠商不能符合期待時,就是啟動創新採購程序的時機。創新採購的標的可能尚未上市,或是還需要研發的商業化前採購,政府機關在採購研發勞務時,目的在發展符合政策需求的創新解決方案;另一種是針對完成研發、初上市的產品或服務,政府則是扮演市場需求火車頭的領導角色。
而初上市或過去不存在的創新產品,因此規格相對不明確,必須在公平的前提下與廠商進行規格協商,並兼顧創新的需求,如何驗收將考驗政府機關的智慧。目前台灣國內的《政府採購法》並沒有和廠商協商規格的機制,不會在評選廠商之前先協商規格,只有當評選不出來時,才會進行協商。林冠宇(2016)指出,台灣最早在2002年的「國家資通訊發展方案」中就曾提出創新採購的概念,但直到2013年工業局推動的「軟體共同採購機制」,仍沿用傳統的《政府採購法》,只不過將驗收標準規格化,減少採購爭議;直到2015年「創意台灣政策白皮書」和2016年「亞洲‧矽谷推動方案」,才重新規劃利用政府採購推動科技創新(附注)。
帶動我國5+2創新產業發展是目前政府重大政策之一,若能增加政府單位使用國內研發生產之相關科技產品的比例,即是積極鼓勵國內法人或廠商多從事研發工作。政府各部門若能配合推行,即可落實所謂的「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政策;對本國的產品認同,配合完整的採購規範,加上政府的有效監督,必能帶動相關學研法人、產業與政府部門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由科技合作方式開始,共同帶動產業技術升級,不僅讓人民更有感,進一步更能提升國產科技與產品的品質。
建立人民有感的食品安全政策、促進農業生產轉型與品牌價值
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台灣食品安全高峰會表示,2017年度擬將食安預算提高五成,專注生產管理制度、提升查驗能量等。未來校園食材把關的責任將由農委會負責,營養午餐將優先採用有CAS優良農產品、CAS有機農產品、GAP吉園圃安全蔬果、TAP產銷履歷四標章及QR Code追溯系統(四章1Q、圖2)的食材,同時推動生產管理標章簡化,將有助農業、食農教育發展,提高生產者自行管理能力及意願。
圖2 四章1Q
資料來源:農委會(2016)、聯合晚報(2017/2/10)。
而根據2016年9月30日教育部統計,全國中小學將近200萬名學生(104學年度國小學生數1,214,336人、中學生747,720人;其中公立國小學生數1,179,110人、中學生655,204人,公立中小學有超過183萬名學生)。全國中小學一年午餐經費推估高達新台幣150億元,若加上社會善款與政府補助,更上看180億元;假設每週供應一餐四章1Q營養午餐(假設50元)給所有公立中小學共40週,推估一年就約36.7億元。這原本是一個龐大商機,卻淪為燙手山芋,愈來愈多廠商不願再做營養午餐生意。
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餐盒食品公會陳明信理事長表示:「2000年時,公會有72家的會員廠商承攬學校營養午餐,現在只剩11家」。內湖就曾有學校,一連流標四次,逼得校方低下頭請友好業者投標。就算是自設廚房,由廚工自行料理的學校,因為價格太低,近幾年也頻頻出現食材供應商拒絕投標,買不到食材的狀況。這種狀況各縣市都有,嘉義市南興國中張瑛儒校長指出,嘉義縣內20多所學校聯合採購食材,但沒有菜商願意投標,差點開天窗。 當大量餐商退出市場,學生中餐恐怕有斷炊之虞,遑論供應具四章1Q校園食材給所有中小學營養午餐政策。
2016年農委會宣布,2017年度起六都中小學每週1~2餐有機營養午餐,但在校園採購欠缺配套尚無法落實四章1Q政策,目前沒有全品項分級食材四章1Q市場行情表作為採購價格參考標準,而學校也沒有(農藥殘留或成分)檢驗標準,就沒有規格可以辦理採購驗收。例如:學校如何確保每次提供無農藥殘留的蔬果給學童?不同品質重量的水果分級制度與市場行情又為何?具有產銷履歷90%絞肉的市場價格與檢驗標準為何?食材沒有品質規格或分級市場行情,學校又如何能訂採購價格與驗收標準?
為建立人民有感的食品安全政策,帶動我國農業企業化、產業化及國際化發展,促成農業生產轉型與技術升級,才能提高競爭優勢與建立品牌價值。建議規範全國各地果菜市場推動食材四章1Q交易專區,建立全品項分級食材四章1Q交易行情表作為採購價格參考標準,輔導學校具有檢驗(農藥殘留或成分)標準與能力,透過採購規格制訂保障食材品質,進一步促成農業生產轉型與技術升級,才能確保品質、建立品牌,進而出口外銷。
運用智慧農業建立人民有感的食品安全政策應受到關注與支持!透過全國各地果菜市場推動食材四章1Q交易制度與行情表,才能有價格標準得以具體落實校園四章1Q食材採購政策。透過採購政策創造市場需求之規格及數量,使生產者能掌握國內需求以減少生產不確定風險,且能擴大經濟規模,將可降低成本並保障農業所得,然後透過企業化經營確保成分品質、建立品牌價值、提高競爭優勢,我國農產品才有能力出口外銷、符合國外訂單需求、進軍國際市場。
■注釋
林冠宇(2016)指出,我國若要啟動政府創新採購模式,後續還有一些重要議題要考量,例如:研發風險承擔與責任分配,一旦研發失敗時,是由政府機關或廠商負責?其次是採購機關與得標單位的智慧財產權歸屬,一般接受政府補助研究的智財權是下放給執行單位,但透過委辦或採購方式的智財權可能歸給行政機關。
■參考文獻
1.科技部(2016),「健康產業發展趨勢與營運模式―以營養為例」專家座談會,台灣發展行動化與個人化醫療保健產業的機會、挑戰、與策略計畫,台灣經濟研究院生物科技產業研究中心辦理。
2.林冠宇(2016),“創新VS需求:政府作為創造需求的領頭羊”,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科研創新與產業加值策略」研討會,2016年10月13日。
3.世界衛生組織(1997),「加強國家級食品安全性計畫指南」。
4.孫智麗(2017),“建立人民有感的食品安全政策、促進農業生產轉型與品牌價值”,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