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

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與再生能源鏈結機制介紹 (產業雜誌)
陳彥豪、江姿怡、張晏綾、鄧穎璠、陳冠婷

2019/06/01
本文刊登於產業雜誌「台灣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第591期

摘要

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實現永續經營需關注的經營策略方向,表現於企業經營、運作對於社會的影響,層面涵蓋社會、環境及經濟構面。具體而言,企業社會責任涉及例如公平商業行為、人員導向人力資源管理、經濟的使用天然資源、保護氣候與環境、對當地社區真誠的承諾及其全球供應連的責任。(注1)氣候保護在永續轉型中特別具有重要性,為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再生能源來源及對能源與資源效率的長期投資,不僅有利於保護大氣,也能減少對化石燃料進口的諸多依賴,同時決定未來的創新中心,並將全球經濟階層重新排序。(注2)

 

企業永續發展報告、評估與投資管理系統是提升企業對其活動所產生影響的責任認知,並進一步協助主題化和解決全球挑戰的價值體系。隨著全球再生能源發展,再生能源於企業永續發展報告、評估系統與投資管理的重要性持續增加,如此將可促進永續投資與氣候保護鏈結,創新商業模式與投融資概念,加速實踐低碳轉型。本文將介紹RE100、Green-e、CDP、GRI、RobecoSAM、GEC等企業永續發展報告、評估機制鏈結再生能源使用及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應用於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方式,供相關利害關係者參考。

一、倡議企業社會責任對永續發展的重要性
 

工業化發展及經濟全球化,提供人們各式各樣建構更美好生活與空間的機會,然而在此過程中或多或少也伴隨產生對於社會發展、環境完整性的負面現象,例如分配不正義、貧窮、人權受損、失去生態多樣性、土地與水資源退化與氣候變遷等。面對這些全球性課題,透過企業展現對於其經濟活動所產生影響的責任認知,可協助主題化和克服這些挑戰,引領朝正向發展。(注3)

 

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實現永續經營需關注的經營策略方向,表現於企業經營、運作對於社會的影響,層面涵蓋社會、環境及經濟構面,相關內涵概述於國際勞工組織(ILO)關於跨國企業與社會政策聲明、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對於跨國企業的準則、聯合國對於企業與人權的指導原則及ISO 26000 社會責任指引等在國際間被廣泛認可的文件中。具體而言,企業社會責任涉及例如公平商業行為、人員導向人力資源管理、經濟有效率的使用天然資源、保護氣候與環境、對當地社區真誠的承諾及其全球供應連的責任。

 

2015年聯合國永續發展高峰會定義「永續發展」為「既能滿足當代需要,又不損害後代滿足其需求的發展模式」,並呼籲企業將創造力和創新投注於永續發展的挑戰,採取對於永續發展有利之發展模式,調和經濟成長、社會包容與環境保護三個核心元素,共同創出綠色成長和永續發展,開創企業及社會的長期性成長空間。

 

企業落實社會責任實務上存在新的商業機會。企業使用其影響力、資源及知識,以永續性創新建設對待面臨課題,藉由尊重人權、遵守國際工作和社會標準、珍惜資源、塑造生命和工作群體的多樣性針對其經濟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也可將自身產品和所提供的服務轉換成為協助克服全球挑戰方案,讓企業主動積極分享永續性創新成果。

二、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介紹
 

(一) 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成功關聯說明
 

企業認真對待社會責任源自於各式各樣的動機,自身利益是其中最主要的正向驅動力。社會責任對企業而言不是奢侈,而是需要讓企業在經濟上獲得實質利益。規模較小的家族企業經常認為須以非常成功的企業為榜樣,有義務對永續經濟有所貢獻。許多企業家則認為,積極貢獻於社會、勞工或環境利益是其道德義務。(注4)傳統上企業多存在「經濟、生態、企業家作為、社會責任相互對立」及「企業社會責任對等於奢侈,必須負擔得起才能承擔」等觀念。

 

從歷史的軌跡分析,企業社會責任不僅僅是道德與倫理的問題,而是企業成功的決定因素之一。換言之,以永續方式經營的企業從長遠來看往往更為成功,主要基於企業聲譽、運作效率、經營風險與創新等優勢,原因分述如下:(1)企業聲譽:更好的聲譽對於盡責企業而言,有助於在專業人才缺口持續擴大的勞動市場中,將自己定位於有吸引力的雇主,提高客戶忠誠度或幫助開發新客群。(2)運作效率:能源和資源效率不僅可以降低商業活動對環境的影響,還可以降低經營成本。(3)經營風險最小化:運作良好的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可降低事故引起的生產損失和因失去勞動力所造成工作日損失的成本。(4)創新:尚處於先期持續因應例如能源成本上升、原物料供應減少、趨於嚴格的管制規範等周遭條件變動而自我調適的企業,將具有更好的競爭優勢。

 

(二) 企業社會責任與資本市場連結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關鍵性誘因在於和企業社會責任對於資本市場的重要性。長期導向投資者通常投資偏愛相對於競爭對手更永續經營的企業。對於機構投資者,如人壽保險公司和養老基金,永續性標準是投資策略的重要因素。不同投資者設定的永續標準和投資策略有很多大的差異:有些針對特定商業模式採取排除標準(例如不投資煙草,色情事物,軍備品,核電項目),有些則針對業界永續性最佳的個別企業(優等生方式)或僅限於特定的行業或商業模式例如再生能源或環境科技等。

 

社會責任投資在過去幾年成為許多企業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承諾的驅動力。根據美國永續與責任投資論壇(USSIF)評估(注5),2017年在美國每4美元的投資就有1美元符合永續責任影響力(Sustainable, responsible and impact investing, SRI)的投資標準。根據全球永續投資聯盟(Global Sustainable Investment Alliance, GSI Alliance)報告顯示,從2016年起全世界有超過22兆美元依據永續責任影響力標準投資,相較於2014年增加25%。

(三) 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介紹

為彰顯企業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於企業聲譽、運作效率、經營風險與創新所創造價值,並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與資本市場連結,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已逐漸形成,該系統包含例如「企業社會責任準則」、「企業資源使用揭露機制」、「企業活動及商品環境影響揭露機制」、「行業別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機制」、「永續投資商品」等企業永續發展報告、評估與投資管理系統,除了可加強企業對其經濟活動所產生影響責任的認知,並讓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價值被彰顯,轉換成為企業實質利益,讓企業更有意願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承諾,引領經濟與社會朝永續方向發展(如圖 1)
 
資料來源:本研究。
圖1、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支持永續發展目標模式
 
三、企業永續發展環境構面價值體系組成介紹
 

氣候保護在永續轉型中特別具有重要性,為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對再生能源來源及能資源效率的長期投資,不僅有利於保護大氣,也能減少對化石燃料進口的諸多依賴,決定未來的創新中心,並將全球經濟階層重新排序。德國全球變遷諮詢委員會於2011年起倡議新社會契約的概念,強調人類有必要為避免危險的氣候變遷及其他對地球的威脅,轉型邁向低碳社會,承擔集體責任。由於再生能源等潔淨能源科技對於企業已經可提供各式各樣的利益例如環境效益、價格穩定,國際上許多企業正在增加對獲取再生能源的承諾,作為企業面對氣候保護及資源使用方面責任的新社會契約。

 

企業永續發展環境構面價值體系是協助企業落實環境保護社會責任機制,分析目前該體系發展可認知目前該體系主要由例如企業使用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生態環保標籤Green-e、環境資料揭露申報系統CDP、編製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準則的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TCFD)、永續發展指數編製及評估單位RobecoSAM、美國電子產品環境影響評估機制管理單位美國綠色電子委員會(GEC)及再生能源環境效益管理機制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等所構成的企業永續發展報告、評估與投資管理系統,涵蓋層面包含再生能源使用、溫室氣體排放、永續商品及採購、永續指數及投資管理等,如圖 2。以下將對個別組成元素進行介紹。
 
資料來源:本研究。
圖2、企業永續發展環境構面價值體系示意圖
 

1. 企業擴大使用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

RE100是2014年發起承諾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的國際環境倡議,目前該組織已獲得122家企業加入。這些企業的產業類別則集中在金融、日用消費品、資訊科技等領域。

 

2. 生態環保標籤Green-e

Green-e 能源認證是嚴格的再生能源消費者保護方案,通過明確的指導方針、資訊揭露和標準,在新興及不受監管的自願再生能源市場提供消費者提供保護,確保消費者和企業的電力使用可減少對環境的影響。該方案由非營利性的資源解決方案中心(CRS)負責管理。

 

3. 環境資料揭露申報系統CDP

CDP運作宗旨為藉由衡量與理解投資者、企業和城市對於環境的影響,促進採取積極行動以建構真正的永續經濟。CDP運作方式為是於氣候、水資源與森林領域建構全球性的環境資訊揭露系統,廣泛收集自行申報環境狀況,提出關鍵環境風險、機會和影響等方面剖析,以利投資者、商業和政策決策者做出更好決策,藉此讓企業、城市或區域得衡量並管理對環境的影響。
 
資料來源:CDP。
圖3、CDP全球性揭露系統運作方式
 

4.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在2018年12月發布《ISO14064-1:2018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之量化與報告規範》標準,提供溫室氣體盤查或計畫的量化、監督、報告及確證或查證之清晰度與一致性。

 

5.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成立宗旨是為協助企業、政府及其他組織單位就氣候變遷、人權、治理、社會福祉等永續性議題,進行交流與溝通。GRI於2000年發布第一版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準則,為第一個全球性標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也是為全球使用率最高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6. 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TCFD

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是於在2015年簽訂巴黎協定時,由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所成立的專案小組,致力於發展企業可使用的自願性、一致性、氣候變遷相關的財務風險揭露,以便提供投資者、融資方、保險方和其他利害關係者所需資訊。

 

7. 永續發展指數編製及評估單位RobecoSAM

RobecoSAM運作宗旨為保護經濟、環境和社會資產以健全經濟體系,並使金融市場更具永續性。RobecoSAM建立企業永續發展評估方法及資料庫,用於識別可以有能力發掘及因應全球產業趨勢所帶來的新興永續發展機會和挑戰的企業。該資料庫後續與標準普爾道瓊斯指數合作,共同推出全球第一個追蹤永續投資標竿指數系列道瓊永續指數系列(DJSI),為全球企業社會責任投資參考重要標竿。

 

8. 美國電子產品環境影響評估機制管理單位GEC

美國電子產品環境影響評估工具(EPEAT),是美國環保署(EPA)與電機與電子工程師協會(IEEE)共同推出的電子產品環境績效評估工具,強制用於美國聯邦政府及州政府電子產品採購。目前EPEAT已經為許多國家採用的電子領域環境評比系統,美國綠色電子委員會(GEC)為EPEAT機制的管理單位。

 

9. 再生能源環境效益管理機制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

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由經濟部標準局成立的「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T-REC Center)」所發行的再生能源屬性憑證,代表再生能源電力的環境效益。T-REC利用電子化追蹤系統,給予個別1MWh的再生能源電力獨一無二的再生能源憑證序號,用於管理應用於溫室氣體盤查、社會責任宣告等使用紀錄,為再生能源環境效益信賴性管理機制。

 

四、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與再生能源鏈結機制介紹

 

藉由風力、太陽能等自然能源所產生的電力,除電力本身價值外,通常在其電力產生過程中無溫室氣體排放,亦創造降低燃料使用與二氧化碳排放汙染等「環境附加價值」。外購電力是多數企業主要的溫室氣體排放來源,企業採購再生能源電力或直接使用現地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所產生電力,可降低所屬設施或經濟活動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幫助企業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甚至降低傳統電力燃料價格波動風險,因此全球企業採購與使用再生能源風氣正在興起。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發展亦反映次現象,納入更多再生能源相關元素,以下將介紹企業永續發展價值體系中各種與再生能源相關的鏈結機制。

 

在設定再生能源使用目標方面,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號召企業考慮自身能力,設定達成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路徑。RE100公布企業具信賴性的宣告再生能源使用方式,透過定期揭露再生能源使用狀況,驅動企業實現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標及國際間對於鼓勵使用再生能源的重視。

 

在自願性再生能源採購策略方面,Green-e能源認證協助確認供應量,確保再生能源憑證沒有重複販售或重複計算,保障持有者有權利宣提出再生能源的相關宣告或聲明。Green-e可再生能源認證框架中設定專屬的合格產品、客戶和市場類型、合格的供應來源、可再生能源產品規格相關標準。經過Green-e認證的再生能源產品需要符合嚴格的環境、永續發展與市場營銷宣告相關之標準。

 

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CDP環境資料揭露申報系統於範疇2溫室氣體排放中,接受以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等符合WBCSD, WRI所公布之範籌二品質準則契約工具採取市場基準計算範疇溫室氣體排放,CDP氣候變遷問卷與再生能源使用相關內容包含於目標與成效(C4)、排放方法學(C5)、排放數據(C6)、排放分析(C7)、能源(C8)、驗證(C10)、碳價格(C11)、供應鏈模組(SC)等章節。

 

《ISO14064-1:2018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之量化與報告規範》標準的附錄E規範電力排放的量化應使用所在地基準的方式量化,且得增以市場基準量化來呈現。附錄E也提供可用於市場基礎的契約工具品質準則,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應可符合。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在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準則內的經濟(GRI200)及能源(GRI300)特定主題準則中的氣候變遷所產生的財務影響及其它風險與機會(GRI 201-2)、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GRI 302-1)、組織外部的能源消耗量(GRI 302-2)、能源間接(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GRI 305-2)、其它間接(範疇三)溫室氣體排放(GRI 305-3)、溫室氣體排放減量(GRI 305-5)部分,要求企業需重視再生能源對於氣候變遷所產生的財務影響及其它風險與機會、組織內外部的能源消耗量及溫室氣體排放部分,及對於抗氣候變遷並降低組織整體環境足跡效用等影響。TCFD指引就風險與機會的鑑別與評估、具體且長遠的衝擊情境描述,及對營運策略與財務規劃產生的實質影響等項目提供更細緻的揭露規範。

 

在永續指數及投資管理方面,RobecoSAM正著手建立行業別使用再生能源資料。RobecoSAM企業永續發展評估評分中再生能源相關內容位於其環境面向,其中與再生能源直接相關的項目有(1)企業風險與機會、(2)發電、(3)氣候策略及(4)營運生態效益,與再生能源間接相關部分則在營運生態效益項目中,(如表 1)
表1、RobecoSAM CSA與再生能源使用直接及間接相關評分項目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在永續商品及綠色商品採購方面,電機與電子工程師協會(IEEE)於美國電子電機工程師協會電腦和顯示器環境和社會責任評估標準(IEEE Std 1680.1 2018)中,將製造者或其供應鏈使用再生能源列為選擇性加分項目,相關內容列於章節4.9.4再生能源內中的4.9.4.1「選擇性 – 製造者所使用再生能源」及4.9.4.2「選擇性 – 製造者供應鏈所使用再生能源」。製造商或其供應鏈應證明已經在12個月期間採用1項表 2所列出合格的再生能源供應選項或其組合達成表 3所呈現的再生能源使用百分比。
 
表2、IEEE Std 1680.1 2018合格的再生能源供應選項
資料來源:IEEE。
 
表3、IEEE Std 1680.1 2018使用再生能源百分比評分表
資料來源:IEEE。
 

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REC)已與CDP環境資料揭露申報系統、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連結、政府機關綠色採購、台灣公司治理評鑑、綠建築標章、綠色工廠標章、第二類環保標章、企業環保獎完成連結工作。前述各項企業永續發展環境構面價值體系與再生能源使用連結,將可有效彰顯企業使用再生能源支持其經濟活動的價值,進而鼓勵更多企業響應,讓自由化的再生能源市場進一步推升再生能源發展。

 

五、結論

 

隨著未來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發展,為滿足不同類型、規模企業使用再生能源作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需求,企業取得及使用再生能源的方式須持續朝多元化。所有成功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的共同特色是將企業社會責任內涵明確關聯於商業活動中。隨著企業永續發展環境構面價值體系與再生能源使用連結,企業使用再生能源支持其經濟活動價值已經可被有效彰顯,建議企業應將使用再生能源視為企業永續經營策略之一,逐漸內化為企業商業活動內涵,開創企業經營的新時代意義。
 

六、參考資料

  1. CDP Technical Note: Accounting of Scope 2 emissions, CDP, 2018
  2. Making credible renewable electricity usage claims, RE100, April 2016
  3. RobecoSAM’s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Assessment Companion, RobecoSAM, 2016
  4. Green-e可再生能源認證框架 版本1.0, Center for Resource Solutions, 2017
  5. Sample questionnaire of Diversified Consumer Services, RobecoSAM, 2018
  6. The Sustainability Yearbook 2018, RobecoSAM, 2018
  7. GRI Standard, GRI, 2016
  8. Green Electronics Council’s Dynamic Standards Development Process, GEC, September 17, 2018
  9. Standard for Environment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Assessment of Computers and Display, IEEE Std 1680.1 2018
  10. Sustainability and CSR, Federal Ministry of Labour and Social Affairs
  11. Globale Herausforderungen, Bundesministerium für Arbeit und Soziales
  12. Nutzen für Unternehmen, Bundesministerium für Arbeit und Soziales
  13. 變遷中的世界一份永續社會契約,德國全球變遷諮詢委員會,(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翻譯),2011年3月17日
  14. 陳彥豪、張晏綾、王家濠、鄧穎璠、陳靜萱、康新詠、陳彥霖,自願性再生能源市場發展趨勢與機會,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協會電子報,2018年8月
  15. 陳彥豪、黃德惠、葉錫勳、張晏綾、鄧穎璠、陳彥霖,台灣再生能源憑證追蹤系統與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連結作法介紹,台灣經濟研究月刊,第42卷,第2期,108年2月
  16. 蔡育綸、劉謹銓,新版ISO 14064-1:2018溫室氣體查證標準重點解析,BSI英國標準協會,2019
 

注1:Sustainability and CSR, Federal Ministry of Labour and Social Affairs

注2:變遷中的世界一份永續社會契約,德國全球變遷諮詢委員會,(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翻譯)2011317
注3:
Globale Herausforderungen, Bundesministerium für Arbeit und Soziales
注4:Nutzen für Unternehmen, Bundesministerium für Arbeit und Soziales

注5:https://www.ussif.org/sribas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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