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台灣離岸風電開發於專案融資的可行性
林曉琪

2018/04/27

   為配合台電的基礎設施建置時程,經濟部能源局於今年1月公佈《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並由行政院拍板定案,確定20202025年共有5.5GW的發電併網配額。按能源局規劃,以「先遴選、後競價」形式進行,第一階段遴選採以2020年完工併聯0.5GW20212025年完工併聯3GW,其餘則必須加入第二階段的競價制度市場。
 

   雖然能源局在遴選辦法中規定,開發商須「以最佳可行性技術執行環境影響避免與減輕對策,且保證電業促進金的3%投入生態環境融合與社會企業責任」,使得選擇參與第一階段的開發商增加許多承諾義務,但為取得頗具吸引力的躉購電價,持有能源局備查資格的18項申設案均已於330日順利送達遴選計畫書,正等待4月下旬的遴選結果公佈。
 

    以離岸風電技術較為成熟的歐洲經驗來看,粗估1MW約等同1億元新台幣的投資金額,著實能為金融市場帶來不少綠色商機,惟國內尚無法明確掌握離岸風場開發關鍵技術,且台灣亦有不同於歐洲風場的特殊天候因素,相關技術、運輸支援、海事工程與產業供應鏈都尚待建置,致使國內離岸風場開發的成本相對更高,1MW可能高達將近2億元新台幣的投資金額,以國內過往傳統企業融資的模式,恐無法符合開發商的資金需求,因而須採用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之模式謀求資金來源。所謂「專案融資」係指一種「針對特殊目的所建構的融資方式,由專案發起者(sponsors)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又稱專案公司),以該專案資產與現金流作為債權人的擔保品與償還貸款的主要來源」。
 

   目前全球最大離岸風場屬位於英國東南方肯特郡外海的London Array,總裝置容量約630MW依國內現行離岸風場備查量,彰化地區單一案場動輒300MW760MW,實屬大型開發,總成本將高達千億新台幣新台幣,預計可帶動龐大的綠色資金投入;然而,由於國內金融機構對於離岸風電的專案融資經驗尚嫌不足,且金融機構尚需克服離岸風電產業的技術評估,離岸風電授信案對於金融機構而言,實為嶄新挑戰。
 

  與傳統企業融資相較,專案融資風險較高,因此管控其風險的三大面向─完善的專案驗證(Project Certification)、海事擔保鑑定(Marine Warranty Survey)及詳實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對於金融機構而言,實屬重要;其中,盡職調查與金融機構關聯性甚大。所謂「盡職調查」,即「專案開始執行前的風險鑑定,審查專案所涉及的技術(technical)、法律(legal)、財務(financial)與保險(Insurance)等面向,查明所有可能致使專案面臨失敗的因素,以評估專案可行性與借款人的狀況」,換言之,由於新成立的專案公司並無過去的財務報表或實績可供衡量,金融機構的融資決策僅能以投資專案預估的現金流與營運計畫作為依據,在欠缺充分掌握專案資訊的情況下,金融機構與開發商之間可能產生資訊不對稱的疑慮,故金融機構必須透過一系列盡職調查的過程衡量專案風險,以釐清開發專案是否可行,進而作出可靠的融資決策,確保金融機構其融資之收益符合預期。
 

    事實上,技術相對成熟的歐洲,開發商為了確保財務彈性,均已採用專案融資模式作為其籌資途徑,以20112015年間歐洲新增離岸風場開發案,專案融資的案例比例已接近50% (Wind Europe, 2017),因專案融資模式可替離岸風場開發帶來不同面向的優勢,例如專案融資可結合不同的風險層級,使專案中各類型的風險可於簽訂風場開發合約時,被合理的分擔予參與風場開發的相關者,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亦或在導入多元資金投入的過程中,藉由不同專業領域者加以評估潛在性風險,以適時追蹤及確保專案運作的效率。
 

    綜觀國內現況,政府已要求參與遴選的開發商必須在《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中,明確列出工程設計、施工及採購等面向的風險評估與相關的配套措施,須提出第三方驗證的規劃,亦要求開發商尚需提供風險管控及保險計畫等等。行政院已於10631日裁示由標準檢驗局規劃建立「第三方檢測驗證中心」,以逐步累積相關領域的能量、提高國內金融機構的融資信心,因應遴選結果公佈後的快速開發,同時,為綠色金融的奠基,國內若能藉由發展盡職調查與相關驗證服務,不僅將有助於增加離岸風場開發的效率,亦可促進國內金融機構拓展新形態的業務,為金融市場注入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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