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淨煤降汙 分散風險(自由時報)
趙文衡

2018/03/14

      我國正如火如荼的展開離岸風力建設。發展離岸風力需要龐大資金,多數國人認定無追索權的專案融資為離岸風力融資的唯一可行管道。然而,對銀行而言,專案融資的風險很高,加上我國銀行專案融資經驗嚴重不足,推動起來困難重重。

      全球離岸風力裝置容量的八十四%在歐洲,其融資經驗可提供我國參考。歐洲新建離岸風力主要融資管道並非專案融資,傳統的資產負債表融資才是最主要的方式。歐洲專案融資主要運用在陸域風力上,幾乎七十%的陸域風力資金來自於無追索權的專案融資。近幾年來,專案融資用於離岸風力較以往增加,但趨勢不穩定且尚未成為主流。

      二○一六年,歐洲新建裝置容量的卅三%資金來自於無追索權的專案融資。二○一七年,投入新開發案的七十五億歐元中,僅廿一%使用無追索權的專案融資,其餘約八成採用資產負債表融資。

      歐洲離岸風力專案融資主要並非運用於新建時期,反而較多使用於已進入運作階段的案例,例如,二○一七年,已進入營運階段離岸風力電廠的再融資,多數採用無追索權的專案融資方式,總金額達四十六億歐元。這主要是因為專案融資僅依賴專案產生之現金流(電費收入)還款,對銀行而言,已進入營運階段案例的風險則較易評估及掌控。

      我國離岸風力發展尚在初期,各種人為與自然風險雜陳,其中包含非開發商可以掌控的電網聯結風險。在此情形下,開發商自然不願意採獨自承擔風險的資產負債表融資,而會採用專案融資。然而,無追索權的專案融資將大部分風險轉嫁給銀行,在我國銀行經驗不足且無相關的減緩風險的配套措施下,銀行端自然也不願承做。

      來台發展離岸風力的國際大廠,開發經驗豐富,由自然環境(颱風、地震)或海事工程所帶來的風險應可輕易克服,其最不可掌控為基礎建設(電網、碼頭)及法規環境等政策風險。如果能克服這些風險,將大大提升開發商採用資產負債表融資及銀行接受專案融資的意願,同時打開了兩條融資管道。

      為了降低開發商與銀行的政策風險,筆者建議政府可提供「政策風險保證」。一般建議的信用保證涵蓋範圍太廣,只要債務無法獲得償還,政府即需代為支付部分款項。然而,「政策風險保證」僅就可歸因於政策因素的開發失敗進行保證,所涵蓋的範圍有限,只要政府有把握完成相關承諾(電網、基礎建設、費率等)則無需負擔任何責任。此一方式在國際間行之有年,我國若效法,將可大幅降低銀行與開發商的融資風險,並可解離岸風力的融資困境。

本院: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傳真 +886 (2) 2586-8855 聯絡我們

南台灣專案辦公室:807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號43樓1-2
電話:(07)262-0898,傳真:(07)398-3703

© 2015 台灣經濟研究院 版權所有. 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