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成為美國對外貿易談判新典範
陳文彬

2019/01/02

    美國於201810月與加拿大、墨西哥完成了「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的談判,並於1130日在阿根廷舉行的二十國集團(G20)高峰會期間正式簽署,而原本在1994年生效之「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轉變為USMCA。美國貿易談判代表認為USMCA是未來貿易協定的新典範,也是川普總統上任後唯一完成的自由貿易協定(FTA),目前各國對川普政府投入區域貿易整合的意願及方式尚未完全瞭解,因此USMCA可視為美國對下世代貿易談判FTA的藍本。

    尤其是美國還宣布將與日本、歐盟及英國進行雙邊
FTA的談判,可見美國也企圖將USMCA成果拓展至其他貿易夥伴關係中。儘管從美國完成的貿易談判看來,雖未對全球貿易秩序造成重大改變,但未來美國若依照USMCA中項目為藍本與主要貿易夥伴進行談判,則USMCA將對全球貿易規範之內涵形成影響,因此針對USMCA內容進行梳理將有助分析往後全球貿易體系之變化趨勢。

 

   原本NAFTA的主要目的在降低、消除美、加、墨三國間的關稅壁壘。在過去的24年中,雖北美區域貿易量已提高三倍,但也對美國國內製造業產生負面影響。川普總統認為NAFTA生效後並未如預期替美國帶來20萬個工作機會,甚至還使美國流失逾85萬個工作機會,並造成美國與墨西哥間高達600億美元的鉅額貿易逆差。美國與加拿大也因為乳製品貿易問題產生齟齬。因此美國期待透過重新締結貿易協議來解決貿易赤字及北美區域貿易相關問題。此外,美國更透過談判將數位經濟專章(Digital economy chapter)、阻止貿易夥伴貨幣操縱的適當機制(an appropriate mechanism)、強化在勞工與環境面的義務及保護、削除不公平補貼(eliminate unfair subsidies)及擴大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等機制納入,以因應數位貿易時代來臨及強化公平貿易概念。
 

   在USMCA協定中,美國也納入之前在「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許多條款,而這些條款在目前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中因為美國退出而遭擱置,例如創作者版權保護期限,現行各國對於版權保護期多為作者壽命再加50年,但在USMCA中則引用美國與歐盟規範的規定壽命再加70年的規範。此外,在USMCA的電子專章中有關數位產品關稅的禁令、締約國需制定反垃圾郵件法律、禁止政府要求揭露源代碼(Source Code)的演算法、禁止數據本地化。以上各項規範,在 TPP原本條文內容都有涵蓋。可以預期,未來若此類條款持續在與日本、歐盟的自由貿易架構中被引用,則美國透過重新談判以制定數位貿易架構目的即達成。
 

   除數位貿易專章外,USMCA協定也將建立委員會以監控匯率執行與雙邊爭端磋商程序,並設置有透明化措施,要求公開國際儲備餘額、外匯市場干預程度、國際收支數據,以及國際貨幣基金(IMF)核定的其他報告,俾作為評估一國是利用貨幣政策增加其貿易競爭力,以及透過匯率政策的監管,而未來會員國利用貨幣政策改善貿易條件的手段也將失去,預期美國將來也將希望與主要貿易夥伴建立此項措施。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部分是,USMCA協定的32條第10項中針對成員與非市場經濟國家(Non - Market Country)簽署FTA進行規範。其條文規定「USMAC國家想與一個非市場經濟國家談判FTA,而該國又尚未和USMAC其他任何一國家簽署FTA,則需要通知另外兩個成員國;另外兩個成員國將至少有30天的時間,對其談判中的FTA展開審查,以評估對USMCA會產生什麼影響。若某國察覺會受到傷害,該國可選擇退出USMCA。」此條款被視為針對中國而來,未來如其中一個成員國欲與中國簽訂FTA時,則需要經過另兩個成員國的檢視,對於目前美中兩國正處於貿易戰情形下,美國將有權力干預USMCA其他成員國與中國簽訂FTA。

   
因此,本條款被視為美國在貿易上圍堵中國的第一步,未來美國在與日本及歐盟貿易談判如將此條款加入協定中,屆時中國與世界主要經濟體在貿易上的合作將會受到阻擋。相對地,在USMCA加入此條款後,將更加
確立川普政府放棄多邊整合途徑,採取經濟戰爭等更強硬手段,以達成立足於國際貿易整合軸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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