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別用監督條例拖延貨貿(旺報)
譚瑾瑜

2015/11/30

近日第12輪《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協商在台北舉行,抗議群眾聚集,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表示洽談的兩岸相關協議,都要在盡快審議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通過後逐項檢視,若干公民團體質疑民進黨不關注《兩岸貨品貿易協議》談判。
不管如何,再拿行政院提出年餘未完成的《監督條例》來拖延《貨貿協議》進展,實在牽強,對台灣也不利。
《服貿協議》造成太陽花學運,已經讓政府警覺到民意之所欲,除了盡速完成民眾期許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之外,在洽談《貨貿》時,亦因堅守盡量不調降農產品關稅而持續協商中。
而外界關注的面板、汽車、工具機和石化等4大產業,亦已爭取到部分讓利,已盡量朝向為台灣爭取最大福祉。
然而貿易自由化的精神,仍在於持續透過市場開放降低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在爭取中國大陸降低關稅的同時,仍要有開放市場的準備。更何況台灣未來希望加入TPP及RCEP,均有可能再次面臨對中國大陸產品再次開放的要求。
因此,兩岸貿易正常化即使不在《貨貿協議》中面對,未來也將在參與亞太區域經濟整合中觸及,不管未來主政者是哪一個政黨,《貨貿協議》只是一個市場開放的開端及試驗,《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擋得了一時,卻避不了一世,趕緊面對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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