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用電屢創新高 深澳電廠該蓋嗎(蘋果日報)
趙文衡

2018/06/03

      日前,台灣用電量首度在5月就破歷史新高,備轉容量只剩2.8%,供電出現緊張狀況,建設新的發電設施成當務之急。然而,政府計劃新增的發電機組,卻因環保等問題而受阻,特別是在深澳電廠上遭遇很大的反對。在目前供電吃緊下,我們需要以不同角度,對深澳電廠的必要性做更全面的思考。

      由德國與日本等國的能源轉型經驗可知,欲同時達到廢核與減煤,難度相當高。為顧及電力供應充足,須有先後順序。如德國自能源轉型以來,煤電佔比先是由2011年44.4%增加至2013年的46.8%,而後才緩慢下降至2016年的43%。日本更是自2011年的26.8%,一路增加至2016年的34%。

      轉型期須燃煤補電 台灣減煤表現在能源轉型三國中預期將是最好的。若將2017年《電業法》修正通過視為台灣能源轉型元年,據政府規劃,往後燃煤佔比將會一路減少,將由第一年(2017)46.5%降低至第六年(2022)的41%,第七年(2023)更將減少至33%,完勝德國的先增後減及日本的一路增加,減少幅度也大於德國甚多。儘管德國是我國能源轉型的典範,但在減煤上,台灣更勝一籌。

      德日為全球潔淨能源的領導者,仍不得不屈就現實,提高燃煤佔比,可見台灣減煤目標的達成需要多大的毅力與決心。看看日本不久前才宣布,計劃未來10年內至少再增36座燃煤電廠,而德國在啟動能源轉型後,新增的煤電裝置容量更是深澳電廠的10倍以上。這些均足以說明,相較於德日,我國僅計劃興建一座深澳電廠,已是減煤的最大努力。

      事實上,若不蓋深澳,台灣的燃煤佔比可能更高,空氣污染更加嚴重。這不是詭論,而是真實可能發生的事。在燃煤與燃氣電廠的興建都遇到困難時,為補充不足的電力,政府唯一的選項就是將現有電廠延役。由於廢核已成為事實,老舊火力電廠的延役將成為補足電力的必要作法。

      原本台電預計於2023-24年除役興達燃煤電廠的210萬瓩機組,代之以污染少且規模更小的深澳電廠(120萬瓩)。若屆時深澳電廠(及其他燃氣電廠)無法準時商轉,可能會使興達電廠除役的時間延後,造成空污與煤電佔比均無法下降。深澳電廠的興建有其必要性,但為顧及國民健康,仍須通過三項嚴格的檢驗。第一,電廠商轉後,全國燃煤電廠污染排放量須低於過去三年平均,此配合其他老舊電廠除役,目前政府即如此規劃。第二,電廠商轉後,全國與北部地區的空污總量均須維持在下降的軌道,此須配合其他部門,尤其是運輸部門的減排。第三,電廠的單位排放量須優於現存所有的電廠,也就是須搭配最先進的防污設備。只要做到這三項,空污的損害將會減到最小。目前,政府對於三項標準均有相關承諾。台灣在減煤上訂出德日都達不到的高目標,主要原因除了能源情勢不同外,最重要是台灣環保團體的強力監督,成功的讓台灣只計劃興建一座深澳電廠。由德日兩國的經驗可知,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均須以燃煤電廠補充電力的不足,因而,此後環保團體的重心應轉為監督政府達成其在深澳電廠減污的承諾。

本院: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傳真 +886 (2) 2586-8855 聯絡我們

南台灣專案辦公室:807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號43樓1-2
電話:(07)262-0898,傳真:(07)398-3703

© 2015 台灣經濟研究院 版權所有. 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