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平實面對比特幣及數位貨幣的新發展(中國時報)
林建甫

2018/02/22

      2017年以來比特幣(BITCOIN)走勢成為金融市場矚目的焦點,從不到1000美元的價位一路飆升,去年底甚至挑戰2萬美元關卡。但今年以來,曾崩跌至6千多美元,最近又上1萬1千美元,暴漲暴跌的走勢,令人怵目驚心。

      台灣要如何看待比特幣,或更大的問題我們應如何面對數位貨幣的發展?數位通貨可分成電子貨幣(E-MONEY)及虛擬通貨(VIRTUALCURRENCY);其中電子貨幣包括行動支付、悠遊卡、第三方支付等支付工具。而虛擬通貨包括由中介機構發行的貨幣,例如:亞馬遜幣(AMAZON COINS),及去中心化形式的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例如比特幣。

      比特幣其發行總量固定,「挖礦」的制度,又讓發行速度遞減,可以確保幣值的保值及升值空間。區塊鏈傳遞使用「去中心化」的技術,資訊運作具備P2P網路、非對稱加密算法、分布式數據庫、共識機制等特性,使用比特幣的交易安全可靠、即時傳輸且成本極低,加上其高度的隱匿性,在國際市場流通及跨境支付都不是問題,造就相當的信用基礎,不需要政府信用的背書。比特幣自身運作系生態完整,加上2008年金融海嘯席捲全球,的確讓更多人願意嘗試這個完全基於數學、科技的新資產。比特幣就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和認可。

      然而依據傳統貨幣銀行學,貨幣必須具備「交易媒介」、「計價單位」、「價值儲藏」及「延期支付」四大功能。目前比特幣並非任何國家法定支付功具,未來很可能也不會是。然而虛擬貨幣的價格、價值取決於使用者們的共識,只要買賣雙方都認同,交易即能成立。因此,我們無法否定比特幣的存在價值。但近來倍受關注的問題是比特幣的「價值儲藏」及「延期支付」,甚至是投資或投機炒作,造成泡沫,令人擔憂。

      從一開始,各國政府對於數位貨幣的態度是不相同。先進國家大多採行開放的態度。德國早在2013年就「承認比特幣」,是世界上第一個認同比特幣等數位貨幣地位的國家。加拿大2014年針對虛擬貨幣應用及管理頒布法案。日本於去年4月也通過法案,賦予虛擬貨幣「作為可交易財產(商品)」及「可兌換為日圓」的地位。

      比特幣交易最熱絡的中、韓兩國,態度卻十分強硬。2017年9月中國大陸及韓國接續發佈嚴格的管理辦法,禁止國內各種形式的首次代幣發行(ICO),此外還將對加密貨幣交易進行嚴格管制和監控。

      歐洲央行總裁德拉吉(MARIO DRAGHI)日前指出,歐洲央行正在研究加密貨幣是否會造成潛在的金融風險。不過監督委員會主席DANIELE NOUY表示,目前已針對數位貨幣進行檢視,但管制加密貨幣並非首要之務。美國本月6日針對數位貨幣發展舉行聽證會,認為國會應該要考慮擴大比特幣等加密數位貨幣的監管範圍,但不能阻礙發展。這可以是我們國家對待比特幣的好參考。

      另外,對比全球許多國家朝無現金社會目標前進,由國家發行數位貨幣也是值得思考的政策之一。國際清算銀行(BIS)早在1996年就建議各國央行應將發行電子貨幣納入政策選項。去年在比特幣飆漲時,也建議各國央行應思考發行加密貨幣,以對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爆炸性成長挾帶的風險。不過該報告同樣肯定數位貨幣背後區塊鏈技術的潛力。

      準此,談更大範圍的數位貨幣,我們要了解數位通貨不一定要與比特幣一樣,也可以採行央行為發行主體的方式進行。央行可以進行加密,資訊也可以善用區塊鏈技術去留存。區塊鏈技術也可以應用在貨幣管理及其他財務科技(FINTECH)發展上面。

      最後,其實我們不一定要馬上就做決定,但如何面對數位貨幣發展的大趨勢,如何搭上這波數位轉型的浪潮,是我們應積極審思的課題。或許美國主管機關關注金融監理,但同時重視不能防礙FINTECH發展的態度更值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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