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超收稅收或可為庶民經濟挹注活水 建立持續發展動能(工商時報)
林欣吾

2019/01/15

        過去幾年影響台灣庶民經濟最大的改變,或許不是陸客,而是便利商店、量販店、OUTLET、電商及台灣一日生活圈等新時代通路的轉變。面對這些帶動消費習慣變化的改變,各地傳統攤商與小商家也必須有所轉變,但轉變需有資源、方向及客源,這些卻是各地夜市商圈的攤商與小商家所缺乏的。

 

        或許,最近超收稅收的應用,可協助帶動一波波的改變!

 

        在總體經濟理論中,提供消費者額外的可支配所得(例如消費券),確實會因為挹注了新的資源(效果1)帶動乘數效果,不過如果還能加速流動(效果2),同時讓攤商與小商家升級(效果3),對新時代通路帶來競爭,

相信整體效果應大於僅僅提供消費者額外可支配所得。

 

        對於超收稅收的應用方式,或許可以重新設計相關配套,應有機會逐步帶動出這三種效果。

 

        首先,政府可提供一定期間的資源與輔導措施,鼓勵並協助各地夜市與商圈進行升級與特色化。相對於各種新時代通路的出現,傳統攤商與小商家在價格及消費便利與舒適度上居於劣勢,此時潔淨、便利消費(如行動支付)與特色化應該是與各通路爭搶顧客的關鍵;特別是在地特色,這不但有文化保存的意義,也有吸引外地客的原因。

 

        再者,政府可提供消費券或折價券給全台民眾,指定可在一定期間到某地區消費的消費日,同時進行進步程度的驗收與評比。例如三月第二周是虎尾周,第三周是草屯周,第四周是東石周等等,輪流吸引民眾前往消費。為便於各地民眾前往消費,政府同時也應協調高鐵、鐵路局、地方公共運輸及計程車協助民眾便於前往,甚至可協調各地旅宿,以吸收各地民眾。

 

        這當中,一方面是民眾用消費券投票,另一方面,也可事先設計類似米其林評比的神秘客機制,由神秘客進行評分,依消費潔淨、便利及地方特色,為台灣各地夜市商圈進行評比,最後形成一套「台灣夜市商圈星級指南」。

 

        最後,對於最受民眾青睞的及最受神秘客青睞的,政府可再分別提供兩周、一周及三日等等不同期間的消費日,讓全台各地夜市商圈都能因為追求進步的努力成果,得到實質的獎勵與回報!

 

        這整個活動的過程,似乎僅是提供資源鼓勵各地夜市與商圈的進步,發放消費券鼓勵消費,但其實也是在透過「星級指南」的建立,嘗試將過往僅僅由媒體正負面新聞報導與評析的模式,轉變成建立常態性的正向引導機制。這指南的發布,不但對於短期勝出的夜市商圈有著吸引消費者及觀光客的作用,也提供其餘此次未能勝出區域持續努力建立特色與進步的方向。而便利運輸消費者到各地的交通規劃,其實也可成為常態性的機制,降低消費者在台灣移動的成本。

 

        同時,這些活動,未必完全僅由政府負擔或執行,可吸引民間業者共同參與,成為全台一系列的「歡樂消費」「廣宣」活動。例如「夜市商圈星級指南」應該類似米其林指南一樣,由民間建立起一套公正客觀的機制;又如,各地夜市商圈的改造,也可鼓勵各地在地的民間企業參與,以協助各地企業發揮社會責任與吸引人才。

 

        相對於單純發放消費券,僅發揮增加可支配所得的作法,如此集各方之力,應有機會形成一套一次帶動三層效果的促進內需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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