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澳洲天然氣市場超完美風暴的形成與影響
趙文衡

2017/12/04
自2016年以來,澳洲國內天然氣市場出現嚴重的短缺現象,天然氣價格呈現倍數上漲,東岸天然氣價格還兩度飆漲至每MBTU(百萬英熱)超過10美元,相較於2015年多數時間處於2-3美元,最多上漲高達五倍以上。根據澳洲能源市場營運中心(AEMO)估計,2018年澳洲國內天然氣市場將短缺54至107 PJ (千兆焦耳),2019年同樣短缺48至102 PJ,短缺數量最多達到國內整體供給量的18%。天然氣價格上漲為造成目前澳洲電價飆漲的重要因素之一。2017年澳洲各主要地區的電價為2015年的1.8倍至2.8倍,成為全球電價最高的國家。
澳洲富產天然氣,且產量逐年大幅增加,2016年即較前一年增加25%。然而,澳洲天然氣卻大多用於出口,預計LNG(液化天然氣)出口量將於2019年躍升為全球第一。根據統計,2016年澳洲天然氣出口已占總產量的62%,僅剩38%自用。AEMO預估,到2020年澳洲的LNG出口將占其國內天然氣生產總值的80%。此為導致澳洲國內天然氣短缺的最重要的原因。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澳洲天然氣產量相當豐沛的前提下,即使多數以LNG形式出口,但面臨國內天然氣短缺,為何不減少出口,增加國內市場的供給,卻放任短缺情形惡化?到底甚麼因素讓天然氣生產大國反而陷入國內天然氣短缺的風暴?
澳洲天然氣產量持續大幅增加,要出現國內市場無天然氣可用的窘境並不容易。首先,必須政府無法控制澳洲天然氣的進出口,其次,必須飆漲的國內價格無法吸引出口產品轉移至國內市場。最後,必須其他應急措施均失效。事實上,就是這些機制都無法作用才會造成這場超完美風暴。
澳洲天然氣生產與營運大多掌握在國際大油公司(Chevron, Shell, ExxonMobil, ConocoPhillips, Inpex及Total)手中,且絕大多數被出口長約綁住。在國內市場缺乏天然氣時,出口額度無法調度至國內,甚至反而出現為了履行出口合約而調度國內額度至國外的情形。例如,能源公司Santos在昆士蘭州的天然氣開發計畫產量不足,為達成出口合約數量,Santos向新州、南澳、維州等地大肆收購天然氣,造成澳洲國內天然氣短缺與價格大幅攀升。
為何這些國際大油公司如此偏好出口?這是因為澳洲LNG出口的產業鏈較長,附加價值高,利潤遠高於國內銷售,故國際大油公司紛紛尋求國外客戶簽訂LNG長約。在國內價格飆漲時,國內市場利潤雖然攀升,但這些大油公司多數產能已被長約綁定,僅能以少數的現貨供給國內市場,故無法解決燃眉之急。
澳洲天然氣的生產與銷售均為自由市場,參與者為私有企業,營運受到法律保障。在自由市場機制下,政府無法確實掌握天然氣業者的銷售情形,更沒有工具干預業者的進出口決定,遂導致在天然氣短缺情形爆發後的很長一段時間,還看不到政府的角色。
如果政府啟動其他應急措施,例如緊急由國外進口,或由國內其他地區調度,或許還可以解決問題,但不幸的是,這些應急措施一概無法發揮作用。首先,澳洲四面臨海,若欲進口天然氣,解決短缺問題仍須依賴LNG,但澳洲目前沒有LNG接收站設備,無法由國外進口應急。其次,澳洲在東部、西部與北部地區均盛產天然氣,此次天然氣短缺發生在人口密集的東部。問題是,澳洲各州的天然氣產區各自獨立,中間沒有管線連接,北部與西部的天然氣無法輸送到東部應急。
面對此一僵局,澳洲政府終於出手,於2017年7月1日起實施「澳洲國內天然氣安全機制」(Australian Domestic Gas Security Mechanism),授予政府權力限制澳洲天然氣出口。此機制規定,如果天然氣出口商沒有對澳洲本地天然氣市場做出「淨貢獻」,亦即若出口的數量多於提供國內市場的數量,那麼該出口商除需列舉出彌補國內天然氣空缺的方法,同時還將被勒令限制出口量。
澳洲政府尚未動用限制出口的權力,反而將此作為威脅,迫使能源公司增加對國內的天然氣供給。2017年9月27日澳洲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與Shell、Santos及Origin Energy三家能源公司達成協議,這三家公司都同意將優先提供國內市場,2018年起將增加對澳洲東部各州的天然氣供應。故而,目前澳洲政府尚無需要執行限制出口禁令。
目前我國自澳洲進口天然氣的數量不大。2016年自澳洲進口的LNG占總進口量的1.8%,多為短約或現貨供給。與澳洲簽訂的長約從2017年底或2018年起自澳洲Ichthys LNG 每年進口175 萬噸,將占我國2016年進口量的12%。Ichthys LNG的開採地點位於澳洲西北部外海,出口地點在澳洲北部之北領地(Northern Territory),均非天然氣短缺之澳洲東岸。由於澳洲北領地與東岸間並無天然氣管道連結,所產天然氣無法輸送至東岸供國內使用。因此,預估澳洲天然氣出口管制,對臺灣天然氣供應將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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