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經社論

能源轉型之課題與省思
台經院

2018/06/14

能源轉型的源起

 

        近年來,「能源轉型」(Energy Transition)議題已蔚為全球風潮,世界各國紛紛啟動以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使用低碳能源為核心之能源轉型政策。不過,各國推動能源轉型之目的、時點與進程不一,檢視相關政策目的大致涵括:減少碳排放以達成減量目標、降低對進口能源依賴、逐步廢除核能發電、導入促進成長及就業的創新,以及實現環境永續及經濟發展。

 

        能源轉型意指能源系統結構之變革,或能源使用方式的轉化,亦即推動能源開發及使用之革命性轉變。雖然政策核心為能源組合(Energy Mix)調整,例如積極擴展再生能源使用比重,但在轉型過程中,必須同步導入能源效率的提升,以及產業部門之連結,並輔以市場及系統整合、能源技術研發及制度創新等配套措施,才得以順利達成能源轉型。

 

能源轉型的路徑

 

        自2016年政黨輪替、新政府上台後,為解決氣候變遷、核能存廢及綠能創能等面向議題,即積極推動能源轉型政策,規劃2025年以天然氣及再生能源為主之能源組合目標,並提出整合性的能源轉型計畫,期以落實非核家園之願景及帶領台灣成為綠色矽島,邁向進步國家。此外,政府於2017424日頒布「能源發展綱領」修正案,以「能源安全、綠色經濟、環境永續、社會公平」建構能源轉型的綱要方針,期能順利達成能源轉型之艱巨任務。

 

        當前推動能源轉型之目標,主要有二:(1)潔淨能源結構,即希望在2025年達到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之目標,同時減少燃煤機組發電占比與增加燃氣機組發電占比;(2)非核家園目標,即希望在2025年既有核能電廠(核一、二、三)如期除役,以及核四廢止,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簡言之,依能源轉型路徑規劃落實各項策略,在確保電力供應穩定下達成能源轉型與非核家園目標,讓民眾有乾淨、低碳、可負擔的能源可用,同時享受綠色能源帶來的經濟成長與就業機會,實現我國能源永續發展願景。

 

能源轉型的困境

 

        自2016年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政策迄今已滿兩年,其間雖然已規劃多項推動藍圖及計畫方案,並積極進行法制環境研修、活絡綠能市場機制等諸多配套措施。但目前卻仍受限於能源供應系統、生態環境壓力與民眾意見衝突等因素,使得能源轉型面臨諸多困難。

 

        (一)能源供應系統

         民生及產業用電需求之穩定供應為政府首要任務之一,但台灣電力系統屬於孤島系統,電力供給都必須仰賴島內發電的自給自足。惟過去兩年間,除國內用電需求逐年成長外,對於電源供給規劃稍嫌過於樂觀,導致陷於供電充裕度、備轉容量不足的困境中,遲遲無法脫困。其間包括:短期再生能源電能無法大幅提升、既有核能機組大修或故障之停機「衝過頭」(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用語),中長期的輸供電電網幹線容量充裕及饋線設施穩定、重大電源開發方案是否能如期完成等,皆為轉型路徑中需動態檢討的各項因素。

 

        (二)生態環境壓力

         為提升再生能源與天然氣發電占比,必須建設電廠或相關輸儲設施,因涉及生態影響、景觀變化、環境汙染等問題,在推動上面臨許多挑戰。例如,為提升天然氣發電占比,中油公司與台電公司已規劃興建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提高卸收能力,惟天然氣接收站興建影響生態保護等議題,一再考驗接收站是否能如期完工。其他如燃煤電廠興建、火力電廠環保調度亦面臨相當壓力,使得能源轉型過渡不易。

 

        (三)民眾意見衝突

         從國外經驗觀察,能源轉型是必須要付出相對代價,直接連結就是電價的上漲,但這種矛盾其實是一體兩面的,高電價或將衍生節電的壓力,也相對帶動潔淨能源技術的進步及使用。另一衝突則是社會對於高耗能產業的接受度,當經濟發展水準到一定程度,社會開始關心健康及永續議題時,因而對於能源組合要求相對嚴格,但目前社會經濟是否能承受,將是能源轉型得否成功的關鍵因素。

 

能源轉型的省思

 

        面對上述困境,政府雖已於「能源轉型白皮書」規劃五個重點推動方案,包含:能源轉型全民推動、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推動電力結構革新、加速導入再生能源、促進綠能產業科技發展等,以及相關具體做法。未來除了督促政府按規劃時程具體落實政策外,應進一步思考如何在轉型過程中,建立政策執行準則及檢討機制,以能更加順利達成能源轉型目標。

 

        首先,能源轉型必須務實穩健,逐步落實。能源政策攸關國家社會之經濟發展、生活品質及環境生態,而能源轉型更影響未來世代之生存空間及品質。因此,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政策措施必須有長期投入之準備,而轉型過程中必須重視能源供應穩定,切勿急就章造成社會經濟之衝擊;同時,對於能源轉型目標宜採滾動式檢討,保持政策執行彈性。

 

        其次,能源轉型應該與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相結合。政府應整合學研及產業界資源,共同推動技術研發及制度創新,以能儘速導入能源轉型所需之環境塑造、制度設計及商業模式。此外,藉由新能源應用帶動產業創新,透過推動國內供應鏈在地化及多元產品應用開發,提高國內新能源使用率,並搭配整合既有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再者,能源轉型應配合市場及系統之整合。觀諸先進國家推動能源轉型政策,除了硬體設施之加強投入,更導入相對應之制度設計及市場機制。其中,具體而言,新能源導入及供電容量參與,皆與推動電業改革及電力市場自由化有相當關聯。

 

        最後,能源轉型應持續強化全民參與及共識。根據德國推動能源轉型政策之經驗,具體指出能源轉型是基植於社會接受度下之長期策略措施。因此,可以透過各式宣傳媒體、分眾及公民會議與公開資訊等溝通平台,讓產業與民眾能體認能源轉型對國家社會之正面意義,同時尋求公民參與能源轉型之意願及分工,從而建立全民參與及共識凝聚。此外,能源轉型需要中央與地方共同協力,協助發展地方能源治理策略,與中央能源政策目標及藍圖進行串接。

 

        綜合而言,2025年僅為我國能源轉型目標執行成果之初步查核點,未來仍有一段長遠的路要走。在轉型的過程中應以不偏離「能源安全、綠色經濟、環境永續、社會公平」之綱要方針,並使弱勢者於轉型中獲得保障,方能得到民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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