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建會已於本月16日提出2014年台灣經建目標,目前各界關心焦點多在政府經建目標是否能圓滿達成,以經濟成長率為例,除了2010年外其餘年度實際情況多低於預估值。更重要的是,經濟成長數字高低或達成與否難以讓民眾有感,國人最關心的薪資水準反而未列入經建目標中,但這卻是影響民間消費的重要因素。1992年前台灣實質薪資成長率年平均超過7%以上,但自1998年後,實質薪資平均成長率低於1%,甚至出現負成長的現象。顯示仰賴出口而忽略內需的政策,使得經濟成長與實質薪資成長之間產生「斷鏈」,亦即提高經濟成長率所帶動薪資成長極為有限,這一點特別值得加以關注。
要讓民眾感到幸福,提高就業和勞動薪資是最有效也最直接的方式。參考鄰近國家政策,新加坡透過直接補助,由政府分擔企業加薪金額的40%來鼓勵加薪;日本採稅賦減免,讓企業加薪享有法人稅扣抵;南韓則透過工會強迫企業調整薪資,如今年9月現代汽車因工會壓力而提高5%基本薪資。但考慮台灣本身條件,要學習上述作法都有其困難,稅賦減免方式將使台灣財政赤字惡化,而台灣民營企業工會規模小,薪資協商能力不足,也無法藉此達成提高薪資目標。
考慮資源與限制,我們建議政府可由現有政策資源進行調整,來達到促進就業與提高薪資目的。例如在現有租稅減免措施中,從早期的《獎勵投資條例》、1991年《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及2010年實施的《產業創新條例》等。單促產條例之減免稅額,就從2002年的362億元增加到2009年的1,968億元,但這些措施所提供的租稅優惠都集中於製造業。另就產創條例而言,現有規定公司研發支出可抵減當年度所得稅額的15%,在2012年減免稅額比重中,製造業就占了93.62%,其中又以電子零組件與電腦、電子及光學製品製造業的比重最高,兩者合計高達88.57%。然而,近年來製造業的出口成長表現並不佳,除受到國際經濟影響外,也顯示政府鼓勵研發對於提高產業出口競爭力的效果仍有限。
然而,沒受到政府補貼的服務業,其就業與薪資成長表現並不遜於製造業,以就業人數來看,服務業吸納就業人數超越工業部門,2003年到2012年間製造業就業人數平均每年成長1.35%,服務業則為2.69%。近日,服務餐飲業的王品集團與鼎泰豐加薪幅度分別為4.5%與5%以上,部份金融行庫也規劃明年的加薪幅度約有3%左右,由此可見,表現良好的服務業加薪能力並不遜於製造業,在帶動就業能力上,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因此,要達成「促就業、助加薪」目標,政府若不考慮擴大赤字支應,可考慮將現有資源部分投入相對具有拉動內需消費的項目中,例如透過調整現有《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補助來達成。我們完全贊同研發創新的重要性,也是產業提高附加價值之關鍵因素。但實際上,取得投資抵減的企業多數仍以製造業為主,服務業能享用這項補助並不多。如果能把抵減稅額部份轉為不分產業的加薪或提高就業獎勵,例如:當企業當年度平均實質薪資(或就業人數)超過上年度2%以上,就可享有部分稅額抵減,且隨薪資或就業增加幅度越大,抵減也隨之增加,亦即採增額補貼措施。雖然,主計處決議自明年11月起將研發支出改列為民間投資,調整研發補助可能會影響到經濟成長率。然而,這項措施可以更公平的讓各產業都有機會得到政府鼓勵,帶動薪資與就業成長,支持占經濟六成的民間消費能持續擴張,同時,由於是現有措施的部份調整,不至於提高政府財政負擔,能夠兼顧內需和外貿,更能令民眾有感,讓台灣經濟達成復甦且有感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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