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面對大陸對台政經措施 台灣對青年創業要有因應思維
徐幸瑜

2017/03/13

2017年1月中共中央於北京召開的對台工作會議中,提出將研究賦予台灣民眾「國民待遇」,未來可能進一步取消台灣人到大陸須入住「涉外旅館」的規定、台灣學生也可以比照大陸學生申請獎學金、持卡式台胞證即可在自助售票機購買火車票並刷卡進站等。這些措施更精確地來說,是讓台灣民眾可以在生活、學習、就業等方向享有與大陸居民一樣的合理合法「居民待遇」。
儘管台商在大陸經商多年,屢次期盼大陸能給予台商比照內資企業的「國民待遇」,突破貨品市場進入障礙,讓台商能與大陸企業公平競爭。然而,回顧2015年以來的大陸對台工作,可發現大陸已漸將重點轉向於「三中一青」,以互利共贏方式深化兩岸經濟合作,讓更多台灣普通民眾、青少年和中小企業受益;而對於台商所企盼「國民待遇」之回應,則僅修訂「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開放台商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投資時,可享有准入前國民待遇及負面清單管理。
為了因應台灣許多年輕新世代「天然獨」之思維,近年大陸對台工作已漸將工作重點轉向聚焦在台灣青年,採取許多政策措施,爭取台灣青年到中國大陸創業就業,提高台灣青年對中國的認同感,並逐漸減少過去針對台商的惠台政策。迄今,我們看到大陸針對台灣「三中一青」已推動一連串政經措施,包括實施赴大陸免簽證及卡式台胞證、開放台灣車輛可以行駛於福建省、設立台灣農民創業園、放寬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之條件、上海市為在當地投資就業的台灣人提供市民待遇、設立台灣青年人才創新創業專項基金等,以吸納更多台灣人至大陸尋求發展機會。
其中,針對「青年創業」部分,大陸為支持台灣青年赴陸就業與創業,迄今已設立41個「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及12個「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示範點」,地點遍布投資人聚集的北京及上海、台商群聚的福建、廣東、浙江、江蘇等省市,推動創業基金、住房補貼、租金補貼、貸款擔保補貼、創業導師培訓、項目路演、投融資對接服務等優惠措施,為台灣青年在大陸創業所需之創業資金、創業輔導及行業資源等方面提供了重要支撐;而在「台灣青年就學與就業」部分,提供台灣學生至大陸企業實習補貼、在大陸就學的台灣學生可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申請獎學金、能在居住地或工作地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待遇等措施,積極創造台灣青年在大陸就業與創業之誘因。
依據大陸數據統計,上述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平台,迄今已吸引了6,851家兩岸青年新創企業。其中台灣青年接受輔導就業創業者多達3,535人;而前往各創業基地參與各類活動之人數則將近達2萬名 。面對大陸針對台灣青年的「攬才」兼「統戰」之政策,我國政府應有之思維,可從以下幾個面向來思考因應對策:
首先,大陸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國家策略和「三中一青」取向的對台工作策略下,各省市地方政府也陸續提出扶持台灣青年創新創業之優惠政策,如「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閩創業就業的意見」、「廈門兩岸青年創業創新創客基地扶持辦法」等;而我國亦有「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計畫」、「科技部創新創業激勵計畫」、臺灣創新創業中心、台灣新創競技場、臺灣創新快製媒合中心等由政府提供的青年創業資源。面對兩岸之創業資源,我國政府並無法以資金資源數量與大陸抗衡,因此必須注重目標與優勢導向,充分發揮台灣人才技術、產品快速小規模量產的能力、護照自由度高、區位等優勢,思考我國在國際創新創業價值鏈中應該扮演的角色,將資源精準投入並形成特色以尋求台灣推動創新創業的優勢地位。
尤其面對兩岸創新創業生態存在差異,我國政府不必然要以競爭觀點視之,畢竟人才的全球流動是自然發展結果,政府應以更開放的態度鼓勵台灣創業者與國際網絡之鏈結,包含兩岸青年創新創業平台之資源優勢互補與合作,提升台灣青年創業成功之機會。再者,面對大陸強勢的高額獎學金、人才補助與居民待遇等誘因政策下,建議我國政府應確實掌握台灣青年世代的需求與想法,瞭解青年赴陸就學或創業之態度、特質與影響因素,並密切關注已在大陸就學或創業之青年的後續發展狀況,適時端出適宜的應對方案,方能留住台灣青年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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