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1月國內陸續舉辦社會創新的相關活動,如「社創豐慶.年貨大街」、「2018 KPMG社創高峰論壇」、「農村女力創新農企論壇」等,顯示國內對於社會創新的重視。實際上,社會創新在國際上逐漸受到重視,早期最廣為人知的例子,即為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 所推動的小額信款(或微型金融) 制度以解決偏鄉貧窮問題,且其創辦的孟加拉鄉村銀行(GRAMEEN BANK),主要放款給無擔保或抵押之貧鄉婦女,幫助她們創業而改善家庭生活,創立以來已放貸數十億美元,並造福數百萬人。
各界對社會創新的定義略有不同,《史丹福社會創新評論》(STANFORD SOCIAL INNOVATION REVIEW) 期刊以「較嶄新、比現行方式更效率及具可持續性,並以社會整體、而非個體為對象的一個解決社會問題方法」作為社會創新的定義。而社會創新企業則是以此為目的所設立的組織,可以廣義包含一般公司型態、非營利組織(NPO)、非政府組織(NGO)等各種型態。
此一概念其實與發展社會企業已相對成熟的英國相近,根據英國政府數位、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CMS)及商業、能源暨產業策略部(BEIS)共同委託艾斯頓大學商學院(ASTON BUSINESS SCHOOL)與民調公司BMG的研究,2017年英國已有超過47萬家社會企業,僱用員工達144萬人,社會企業在許多經營表現上甚至優於一般中小企業(STEPHAN ET AL. 2017)。
我國近年也積極推動社會企業或社會創新發展,如政府在103年9月通過之「社會企業行動方案(103~105年)」,以營造有利於社會企業創新、創業、成長與發展生態環境為願景,透過「調法規、建平台、籌資金、倡育成」等四大核心策略推動各項政策。在此一行動方案基礎之上,2017年後引入社會創新概念,採取廣納各種組織型態,且集合政府資源、企業界CSR能量、NPO/NPO長期投入、消費辨識引導等多元面向,促進各界共同投入社會創新以追求社會與經濟價值的平衡發展。
進一步探究我國的社會創新企業的發展現況與樣態,依據台經院於2017年的調查研究,我國的社會創新企業多屬微型新創企業,有接近半數 (占比49.3%) 為三年內成立之社創企業,並且資本在以台幣100~500萬元為主(49.3%),未滿100萬元占14.1%。就營運目的來看,以食農創新(50.7%)、環境保育(26.8%)、就業整合(23.9%)等議題為主,並多關注農友、偏鄉/農社區及環境等族群。值得注意的是,社創企業的營業收入及就業人數在近三年間呈現兩位數成長的快速攀升趨勢,2017年平均每家營業收入在台幣1,500萬元左右、正式雇員約26人,但個別企業差異大仍須注意。而且無償志工亦逐年增加,由2015年的平均26人成長至2017年的平均30人左右,顯示愈來愈多民眾開始關注社創企業並參與社會改變。
在營運管理方面,於2016年已開始獲利者約近三成(24.6%),其盈餘主要用途為擴大營運(64.7%)及支援社福活動或相關計畫(47.1%),然而呈現虧損者仍超過半數,亦顯示社創企業在解決社會問題之際,更需獲利的商業模式以維持其營運,且早期是否有政府與民間支持更顯重要。此外,就主要營收來源來看,最大宗為一般消費市場(85.9%)、其次來自民間企業採購(49.3%)。據初創資金來源來看,多數社創企業成立之資金主要來自創辦人本身(69%),現階段國內社創企業之創投及社會投資環境仍有成長空間。
為進一步促進我國社創企業順利發展,我國經濟部於今年啟動「社會創新企業支援平台計畫」,特成立專案辦公室串接跨部會資源,進行法規調適及財務資源對接,並建構國內外觀測資料庫,同時搭配BUYING POWER活動、企業社會責任(CSR)聯誼會、社創小旅行等推廣活動,並整合創新創業資源為我國社創企業進行深度育成輔導。有鑑於社會創新以促進永續、創新與解決社會問題為核心概念,與2015年聯合國發表的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 不謀而合,基此,政府宜持續優化社會創新發展生態系、促進多元資源進行串連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