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以政策引導青年投入地方創生
盧俊偉

2018/02/01

    行政院長賴清德在主持2017年終記者會時指出,非直轄市之縣市存在缺人(人口不斷流失)、缺錢的問題,行政院將予以正視,並提出2018年三大施政方向:審慎討論行政區重劃、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創生。行政區重劃及修正財劃法已是多年議題,其涉及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複雜的治理關係及資源競爭,需有一定政治領導決心和能量,方能推動;相對之下,地方創生政策則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具有高度共識的部分,政策推動起來應可較為快速。如何為地方留住青年,賴院長也指出,行政院希望跟社會共同討論,擬出有效方法。對此,本文提出一些政策思考方向,以供政府政策參考。

    我們看到,目前一方面非直轄市之縣市存在缺人(人口不斷流失)問題,另一方面國內青年人口卻存在高失業率問題,若能有一項政策有效連結兩方,不僅對地方創生有所助益,同時也可受到地方人士和青年的歡迎。我國農村再生和社區改造等相關計畫,對於地方組織聘僱青年的薪資補助已行之有年,惟該政策措施是否能有效協助地方培養自主永續經營的能力,如今已引起不少反省和思考。例如,農委會過去推動補助地方聘僱青年(非競爭型補助)的「農村再生青年回鄉築夢計畫」,如今要轉型為要透過提案競爭才能拿到補助(競爭型補助)的「青年回留計畫」,一些常年投入地方的青年就立即面臨調適上的困難。而這些現象也突顯了過去補助地方組織聘僱青年薪資的政策,缺乏如何培養能夠在地永續經營的青年人才的想像。相較之下,日本成立地域振興隊的做法,則是將薪資補助及創業協助連結起來,培養具備地方問題解決及在地永續經營能力的青年,相關政策設計值得我們參考。

    為了解決農村地區人力不足的問題,日本總務省於2009年提出「地域振興協力隊推進綱要」(地域おこし協力隊推進要綱),希望為農村地區引入都市的年輕人口,使農村能夠再現活力。依據「地域振興協力隊推進綱要」之規劃,在總務省和國土交通省的資源支持下,由各地方自治體(都道府縣、市町村)對外招募地域振興隊隊員,而對於招募費用,中央政府將以特別交付稅的方式,補助地方,招募一個團體/隊的業務費用上限為200萬日元。

    在招募程序上,地方自治體先彙整在地問題或地方團體需求後,將在地所需支援項目公布於網頁及相關刊物上,並對外公開招募地域振興協力隊隊員,招募對象主要為對於農村社區營造或發展有興趣的都市年輕人口,但並未排斥中高齡者;惟已設籍當地的居民無法成為協力隊隊員。此計畫期望能以地域振興協力隊的集體行動,協助各個地方解決在地問題及活絡地方活動,例如:協助地方推廣「在地生產.在地販售」等有關農業六級產業化的活動;協助當地水源保護監測、環境清掃等;協助在地文化藝術傳統節慶或祭典的重新舉辦;協助當地店舖、空屋或商店街的活化利用;協助在地居民社區照護及就醫、生活用品採買協助等;協助當地觀光發展,例如當地觀光廣告、製作觀光相關企劃案、觀光相關資訊協助等等。

    而獲選成為地域振興協力隊的隊員,在相關地域的工作可以從事1年~3年,相關薪資及業務執行費用則是由日本的總務省補助,上限為400萬日元,其中業務執行費用約占一半,薪資則視人才具備專業技能與否,平均年薪約200~250萬日元。另外,為了讓在地域振興隊隊員參與三年之後能繼續留駐地方,這項計畫也提供100萬創業基金協助隊員創業。

    自2009年計畫實施以來,歷年參與隊員數、實施地方自治體數(包含都道府縣、市町村)皆有所成長;隊員數從2009年89名大幅成長至2016年3,978名,實施地方自治體數從31個成長至886個,其中都道府縣從1個增加至11個(日本全國總計有47個都道府縣),市町村也從30個增加至664個。

    參與地域振興隊隊員的人口數組成,39歲以下合計占73.9%,年輕人口占絕大多數,顯示該計畫原先所設定的吸引都市年輕人口目標已然奏效。此外,根據2015年總務省針對945個即將「退休」的地域振興隊隊員進行調查,有59%受調查者表示願意繼續留駐在同一固地方生活,各性別及年齡別的願意留駐率均高於50%以上,顯示該計畫原先設定希望青年留駐地方的目標已產生效果。

    如前所述,目前我國雖然農村再生和社造等相關計畫也有補助地方團體聘僱投入在地工作之青年的薪資,但本質上是在鞏固既有地方組織,受僱青年多扮演配合執行地方領導人的意志或幫忙撰寫補助計畫書的行政角色,並非如日本的作法般,由地方開問題需求清單、由有意願和能力的青年扮演提供解決方案者的互動模式,同時,對於後續留駐青年的創業誘因,我國也未似日本有相關政策銜接連結。雖然我國與日本國情不盡相同,但日本地域振興隊的政策設計原則,應仍值得政府參考,並據以進一步調整現行相關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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