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TPP今簽署…台灣還在找共識(聯合報)
吳福成

2016/02/04

今天,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的十二個原始談判國,將在紐西蘭奧克蘭召開部長會議,就協定文件正式簽字。此舉意味著相關談判進程劃下句點,但緊接著也會面對如何因應其他國家或個別關稅區加入TPP的課題。台灣一直爭取加入TPP,這也是國民黨和民進黨難得一見的「國民共識」,因此必須審時度勢,加把勁來叩關。

這次奧克蘭部長會議還會就設置專門負責協調的常設秘書處,以及TPP第二輪新加入成員等相關問題進行磋商。據悉,對於接納新成員一事,在此次部長會議上應僅止於「共享課題」的程度,還談不到決定將在何時開放哪些新成員加入的具體細節。

目前大家較關注的則是,誰會成為第二輪新加入TPP的「候選者」?

基本上,韓國與美國早已簽定自由貿易協定,頗具優勢。另外,美國總統歐巴馬將於二月中旬首次邀請東協國家領袖訪問美國暨參加會議,並將公布對尚未加入TPP的印尼、菲律賓、泰國和柬埔寨等國的支持方針。

相對來看,台灣因與美國的雙邊「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尚未達陣,不排除在某種程度會影響成為新加入TPP的「候選者」之排序,所以唯有先通過TIFA談判這一關,台灣申請加入TPP的籌碼自然會看漲。

另根據TPP協定第30.4條規定,TPP將開放給亞太經濟合作(APEC)成員中的任何國家或個別關稅區加入,而台灣早已是APEC會員經濟體,要成為新加入的「候選者」並不是問題,將來只要同意遵守TPP協定所規定義務,及其與各締約方之間商定的條款和條件,同時獲得現有成員國的國內法律程序批准,最終即可被接納成為TPP成員國。

尤其是TPP協定從正式文件簽署到生效實施,約有二年的時間讓所有成員國完成國內批准程序,這對台灣要補強本身最後能成為TPP新成員的所有條件,也提供了十足有利的時空。

根據TPP協定第30.5條規定,屆時只要有至少六個締約方完成國內批准程序,且其國內生產總值(GDP)達所有締約方八十五%以上(以二○一三年為基準),即可在協定簽署二年期限屆滿後六十天始正式生效。

因此,目前最迫切要做的是,儘快化解國內支持和反對加入TPP的矛盾和對峙。畢竟TPP係在建構一個全球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台灣若要加入,就需加把勁,積極調整結構,修改制度法規,使之早日與全球規範接軌。

同時,更要在全國推動溝通宣導工作,讓公民社會對TPP有更多的正確認識,讓廣大消費者充分瞭解TPP的好處;以及最重要的是,有效協助產業界發現和利用TPP生效後的出口擴大和產業升級之機遇。總的來說,必須讓誤解和反對TPP的社會族群最小化,力求把認同和支持TPP的消費者和產業界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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