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修法 長照費用必須入題(經濟日報)
林建甫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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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老年人口持續增加,長照益顯重要。國內雖然已經通過「長照法」,但在安養機構與能力還未能普及,仍有許多家庭為了照顧家中的長輩或親人而飽受經濟上與精神上的煎熬。立法院本會期審查「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應將長照費用或保險優先列為特別扣除額,來減輕長照家庭負擔。
依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止,國內65歲以上老年人口為320萬人,占總人口達13.6%,預估2018年會超過14%,我國將正式進入高齡社會,至2026年超過20%,正式成為超高齡社會,迄時每五個人中就有一位是65歲以上老年人口。
目前國內男性平均壽命為76.8歲、女性為83.4歲,分別比全球平均高出9歲及7歲。不過,活得久不代表活得好,若是長期臥床需要子女照顧,所需的高額長照開銷與精神負擔,往往造成家庭經濟問題與家人間的失和。「久病無孝子」,許多貧困家庭因長照而引發人倫悲劇時有所聞,且近年有日益加劇的現象。
截至今年6月底止,衛福部統計指出,國內老人長期照護及安養機構計1,093家,而包含居家及社區照護的長照服務量也都是逐年成長。另依據勞動部資料,今年9月底止,國內外籍看護工人數為24.53萬人,比起約十年前民國96年的15.97萬人成長逾五成。這些數字足見老人化速度之快,對於長照資源需求孔急。
因為長照需求所衍生出來的服務費用,對一般家庭而言也都是沉重負擔。依據主計總處105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增長,醫療保健支出比重從約十年前民國96年的14.1%成長至105年的15.3%,逐年成長,可預期未來占比仍會持續升高。意即隨著老年化社會到來,家庭在醫療保健支出會愈來愈高,恐壓縮其他生活開銷可支配金額。
立法院委員會昨天審查「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然而這次修法主要針對股利課稅新制及提高綜所稅三項扣除額。很遺憾長照議題並未列進修法目標。財政部長許虞哲日前表示,將在明年6月再提出修法,屆時才會將薪資扣除額採取核實減除方式,並因應少子化與老年化,擬增訂幼兒、長照等二項特別扣除額。
我們肯定財長廣納民意的用心,但既然這會期就已經在修法,何不打鐵趁熱,加快速度,讓政府美意能早點落實,嘉惠民眾。否則明年又遇到地方縣市長選舉,恐怕各界的要求與壓力會愈大,最終的修法成果也難以掌握。
每個人都會老,都希望能有一個能安養天年的環境,也不想造成子女們的負擔。所得稅制本來就需要與時俱進,如同前幾年政府用兩稅合一、奢侈稅來宣示國家重視改善貧富差距、重視賦稅公平的決心。我們也了解財政部面對各種新增或調高扣除額所帶來的稅損壓力。立委對於新增薪資所得列舉扣除必要費用的提案也各有見地。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盼執政當局與立法諸公能在此次所得稅法修正時,將長照相關費用與其他問題一併考量,以落實公平正義的健康經濟,畢其功於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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