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掌握數位經濟的契機 發展台灣文創產業(台灣時報)
林建甫

2017/07/14
齊柏林導演的意外身故,引發社會的關注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問題。我國雖然近年來文創產業園區如雨後春筍,但成效仍有待加強。依據聯合國國際作家和作曲家聯合會 (CISAC) 和安永會計師事務所(EY)的估算二○一六年全球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值高達二.二五兆美元,規模幾乎與通訊設備及服務產業相當,這也是為何許多國家大力推動文創產業的原因。未來要如何做?其他國家的發展經濟值得借鏡。

首先看看以電影工業席捲全球的美國,除了位於加州的好萊塢,擁有大都會博物館、百老匯、蘇荷(SOHO)等現代文化藝術的紐約也是全球最著名的創意集聚區。有趣的是,美國政府一直以來都沒有成立專責的文化部門,基本上只是透過良好的投資環境來鼓勵非文化部門和外來資本的投入。採行對內放鬆管制,對外向境外擴張策略。因此開放的環境,以「扶持創意」為主軸,配合著美國快速經濟發展的歷史,源源不斷的人才與資本投入,造就了美國成為文創產業龍頭。

英國是最早立法推動文創產業發展的國家之一,與美國開放式的發展不同,英國政府有明確的目標。英國政府則具體明訂了文創的十三種產業,政府希望藉由文創產業的發展來打造以「創意英國」為核心價值的經濟模式,要將「創意英國」深入擴散到所有產業。發展迄今,文創產業已經成為推動經濟成的火車頭,是英國雇用最多勞動力的產業,產值僅次於金融業的第二大產業。

另外,近年來亞洲的日本與韓國的文創產業成功也是有目共睹。日本的動畫、漫畫席捲全球,日本政府的文創產業發展政策五花八門、令人目不暇給,除了政府法規制度的支持,甚至相關政府部門會結合銀行成立基金,專門投資動漫、漫畫產業,目前日本廣義的動漫產業占GDP比重已超過十%,成為日本第三大產業。

韓國政府對於文化產業更是全力支持,一九九八年金大中總統以成為世界前五大文創產業強國為目標,並成立專責的「文化振興院」,有計畫地扶植影音產業,不但提供融資機制,同時也透過基金會模式,實際投資電視、電影公司,在外交政策上更以「韓流文化」為主軸,將韓國文化的能見度擴及全球,從韓劇深入台灣人的生活,就能知道韓國文化立國的政策顯然已經成功。

綜觀上述,除了美國是受惠於經濟實力的加持之外,其他國家對於文創產業的推動都是投入大量的資源,甚至英國更是有明確的文化主軸,用「創意」推動產業並與國際接軌,這點值得台灣學習。

台灣發展文創產業並非完全沒有立基,除了《看見台灣》,我們還是有許多感動國際的產品,況且未來是跨國界、跨區域、跨市場的數位經濟時代,更多的串流平台、社群軟體都能直接讓台灣的軟實力直接銷售給全球的觀眾、消費者,例如:全球最大的影片串流服務Netflix、以服務小眾為主的Vice Media、被喻為串流音樂王國的Spotify近年來成長率都十分驚人,用戶人數破億。重點是只要有網路,就能購買這些服務,不受國家、地區等局限,加上通訊平台的無國界的傳播。

在數位經濟的加持下,未來將是這些創新平台的天下,只要有機會讓台灣軟實力與這些新創接軌,甚至支持我們自己的平台走入全球,「台流」勢必能在國際搶佔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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