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CPTPP 內容綜覽與台灣的歷史機遇(Yahoo論壇)
葉基仁

2018/03/08

      3月8日即將於智利首都聖地牙哥簽署協定文本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條款內容指出台灣具備成為CPTPP會員的資格,我國朝野應積極準備,掌握難得的歷史機遇,將台灣順利整合進入太平洋盆地的區域經濟整合潮流之中。

      CPTPP是美國於2017年1月退出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之後,在日本、加拿大等國積極運作下,整合11國共識之成果。CPTPP於今年1月23日完成談判,由協定存放機構(the Depositary)紐西蘭在一個月後(2月21日)公布協定文本。

      2015年10月4日由美國在內12國達成的TPP協議,內容篇幅龐大,計有30個章節、506個條文,頁數達8000多頁(包含全部附件)。若要重頭商議全新的協議內容,或逐一修改TPP條文,曠日廢時。因此,CPTPP 11國採取「準用」(mutatis mutandis)TPP條款的策略途徑,以快速達成協議,但凍結了(suspension)原本TPP的22項條文,包括智財權、投資爭議適用爭端解決的範圍、政府採購及藥品價格透明化等。

      另對於新加入會員的身份訂為任何國家或個別關稅領域 (States or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ies)。就「附件」中列出的凍結條款來看,多是以美國利益為核心的條文,而且標準較高,例如智財權、藥品價格透明化等,這些條款在CPTPP皆暫停適用,我經濟部官員認為CPTPP標準較原來TPP更具包容性,有利於我國未來申請加入該協定。本文參考了紐西蘭與加拿大政府網路上公布的協定文本內容,針對CPTPP與TPP條款不同之處作一概述。

      第1條(Article 1):納入TPP協定。說明締約國同意將2016年2月4日在奧克蘭完成的TPP協議條款,經由參照引用(reference)、合併(incorporated into)方式準用(mutatis mutandis)於本協定,除了加入(30.4條)、生效(30.5條)、退出(30.6條)跟正式文本(30.8條)等修正條文以外。

      第2條(Article 2):暫停適用TPP某些條款。暫停適用的條款以附件方式放在正文之後。規定自CPTPP生效之日起,各締約方應暫停適用附件內之條款,直到各方同意終止該暫停適用為止。

      第3條(Article 3):生效。CPTPP的生效條件更具彈性,首先,不再有GDP總量達成比率的限制,只要一半以上的簽署國完成國內法律程序並通知協定存放國(紐西蘭),60天之後即可生效。其中,生效門檻訂為6國或至少50%,以較低的門檻為準,為未來實際簽署國數目之變異,預留了因應的彈性。

      第4條(Article 4):退出。締約方應以書面方式申請退出本協定。若一方退出,本協定對其餘締約方繼續有效。

      第5條(Article 5):新會員加入。自本協定生效之日起,任何國家或個別關稅領域(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均可加入本協定。明確指出台灣符合加入CPTPP之資格。預計CPTPP最快明年(2019)年初或年中可生效,屆時也是台灣可申請加入的「第一時間」。

      第6條(Article 6):重新審視 CPTPP內容。由於CPTPP的條款是參照「準用」TPP條款,如果未來TPP露出曙光或確定不會生效,此條款賦予締約各方可重新審視此協定內容的權利,視實際施行的需求作條款的修改。

      第7條(Article 7):協定文本。說明本協定以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寫成,如果這些文本出現歧異(divergence),以英文版本為準。並訂於2018年3月8日在聖地牙哥(智利)簽署。

      CPTPP前言(Preamble)當中,明確表示此協定是為了快速實現TPP的利益而提出的11國版本,加上協定第6條為美國未來可能加入11國陣營預留了空間,屆時CPTPP的名稱或有可能直接改回TPP。可以看出,CPTPP 11國對美國未來的加入仍有相當的期待。

      同樣在前言裡面,CPTPP表明歡迎其他國家或個別關稅領域加入成為會員,又在新會員加入(Accession)條款(第5條)裡面,重申了加入的資格。其中,個別關稅領域(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明顯的是為台灣預留的資格條件,台灣在WTO的會員名稱即是「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準此,台灣已經具備加入、成為CPTPP會員的初始資格,我經貿官員表示行政院正加速各項準備工作。如果朝野民間能夠將加入CPTPP第二輪談判,視為讓台灣與國際經貿法規接軌,務實調整我國與美國、歐盟貿易法規與管理措施不一致之處,則台灣即可掌握加入CPTPP以融入太平洋盆地區域經濟整合的大好歷史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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