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重新審視引導台灣產業升級轉型的誘因機制(工商時報)
林欣吾

2019/03/07

      在全球經濟發展上,台灣是個成功的後進追趕國家。當年,台灣發展資源與基礎相當缺乏的時代,採快速追趕的策略,確實有其道理。近年,台灣已經在許多領域,特別是在許多高科技產業的上游及傳統產業製造方面擁有相對雄厚的競爭優勢時,停留在快速追趕的策略作法應非妥適辦法。

      多年來,突破、高度、前瞻、下世代、跨領域及先進等用以形容不是跟隨創新的形容詞也常在科技計畫中出現,顯然跟隨或僅從事連續式創新,並非大家的期待。何以似乎事與願違!?

      過往在台灣快速追趕的過程中,為了促進投資及研發,政策上提供了相當比重獎勵投資與研發的租稅優惠機制,這些機制確實成功達成帶動台灣產業發展的效果,不但帶動了產業的投資,同時也在園區群聚及新興技術研發投資的引導下,與科研機構共同累積出在諸多科技產業雄厚的研發競爭能量。只是,這些租稅優惠後來卻帶來資源過度偏向高科技產業,賺很多卻不用繳稅及所得不均等「不公平」的爭議。這些爭議,後來促使整個政策作法進行調整,在產業創新條例中,大幅調降了租稅優惠政策工具的比重,並由政府編列(科技)預算對業者提供輔導及經費補助。

      按全國科技動態調查所顯示的資料,政府確實依循產業創新條例,增加提供企業部門的研發經費額度。在1999年時,企業部門來自政府的研發經費大約25億元,在2017年則是大約60.7億元。從絕對的金額來看,確實增加了兩倍有餘;不過,政府的科技經費,也從1999年的561億,增加到2017年的1053億,亦即按比重來看,政府提供給企業的研發經費比重,僅從4.4%提高到5.7%。

      再者,如果進一步觀察民間企業的研發投入,到了2017年的規模已經到了4,556億,政府提供的研發經費僅佔1.3%。從這兩個角度觀察,政府提供企業部門的經費額度,相對之下實在有限,同時具體能引導與帶動業者藉著這些研發補助,誘發更多研發投入,甚至得以成功進入新興領域應相當不容易。

      從另一個面向看,就在大幅調降租稅優惠政策工具比重後,主要以「高度創新」為租稅獎勵方向後,藉著市場競爭及業者自主意願下的研發投入,觀察2017年產業技術白皮書之研發300大統計資料,研發前50大企業之研發投入占300大比重由2006年59.04%逐漸增加至67.81%,這些企業中超過九成為ICT相關產業,而1,000大企業內其他組別所占比重幾乎都下降。但研發企業進榜門檻前300大近十年都有相當幅度之增加,顯示國內近十年來研發投入增加,並愈來愈以大企業為主,且ICT相關產業注重研發投入。2016年研發300大中ICT相關企業占70.34%,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與「資訊電子業」為大宗。

      綜合以上統計趨勢,大致可以歸納出:在現行政策的租稅優惠與研發補助政策下,企業部門的研發投入,大者恆大;中小業者研發投入能力及研發能耐提昇有相當大的難度。

      若此,或許可進一步猜測:多年來台灣產業升級轉型速度不如預期,或大多中小型業者必須持續以快速追趕及連續創新作為進步的主軸,而無法跟上新世代科技發展趨勢,恐怕與目前引導產業創新政策的結構設計高度相關。

      原本期待化解資源傾向高科技及避免不公平的機制設計,似乎反而成為侷限了台灣多數業者需採快速追趕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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