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

我國中小企業傳承難題與因應對策 (產業雜誌)
康廷嶽、蘇信瑋

2018/04/01
本文刊登於產業雜誌,第577期「我中小企業傳承難題與對策」
我國乃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體,占整體企業家數比重高達97.73%,然隨著經濟發展已有許多企業主面臨傳承抉擇。實際上,企業傳承並非僅是企業內部決策問題、而是政府亦應關注之議題。反觀國際,已有許多先進國家意識到傳承的重要性,進而提出因應對策,如日本不僅頒布相關法令支持,並設立「事業繼承支援中心」及「事業傳承洽詢窗口」,而歐盟的德法等亦提供企業傳承時的租稅優惠、財務支持與交易媒合等多元支持力道。然而,據調查結果顯示,我國中小企業不僅傳承規劃嚴重不足,且因中小企業資源有限,使得傳承課題更顯嚴峻,更需政府與民間各界關注並共同協助,才得以使得中小企業傳承從考驗轉為轉型升級之契機。

隨著過去臺灣在60、70年代經濟快速起飛的榮景,孕育而生許多富彈性且高產能、甚至是創匯的中小企業。根據最新 (2017年) 中小企業白皮書資料顯示,2016年我國中小企業家數為140萬8,313家,占全體企業97.73%,較前一年增加1.76%;另在就業人數方面,中小企業雇用達881萬人,占全國就業人數的78.19%,亦成長0.57%。在此基礎之下,顯示中小企業不僅奠定我國經濟成長的堅實基礎,同時也提供大量就業機會,為安定社會的重要經濟支柱。

一、企業傳承的重要性

企業傳承順利與否,最直接的影響且最易被觀察便是企業的營運表現,香港中文大學教授范博宏針對亞洲家族企業進行長達二十年的觀察與研究,發現「企業傳承」為其所見過影響影響企業最深的事件,並不亞於公司破產。范博宏與Bennedsen (2014) 以217個香港、新加坡和臺灣的家族企業案例進行分析,發現企業在交棒前後市值平均下滑將近六成,若交棒不順或爭議不斷更是可能引發企業倒閉危機。即便是未上市櫃或中小企業,若無人接班傳承亦會使得經營經驗、技術與人力、設備等資本流失,可能進一步導致長期建立的產業供應鏈受到破壞,並造成「斷鏈」危機。

然而企業傳承過程並非全是危機,可能是另一波成長與創新的契機。日本針對是否有傳承規劃的企業進行歷年經營收益率之追蹤,結果發現近年來有規劃傳承者之平均收益率較高,2014年有無規劃者分別是5.5%與3.37%,差異約1.6倍,且有規劃傳承者的成長幅度較大。另外,以大家熟知的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為例,其在41歲接班,不到十年,讓潤泰集團資產翻17倍,天下雜誌更以「成長五百倍的接班」為題進行專題報導。然而,在企業傳承的過程中進行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市場開拓等亦不在少數,也並非大企業的專利,國內的中小企業如:銘榮元、聖暉工程與群錄自動化均為在傳承過程中企業成功轉型的案例。

Miller and Friesen (1982) 將企業的「接班轉型」視為「從個體層面轉向組織層面的公司創業精神」,顯示傳承過程可成為企業內部創新創業與轉型升級的契機。整體而言,企業經營愈久多數在產值與員工薪酬上的表現皆較好,依2011年全國普查結果顯示,我國成立25年以上公司的企業員工薪資為成立5年內者的2.3倍,顯示企業傳承順利、促進企業永續,對產業發展與員工福利有正面影響。

二、我國中小企業對傳承需求日益提高

隨著臺灣經濟不同階段的發展,近年已經有許多中小企業、家族企業及大企業皆在討論企業傳承或接班的議題,如高齡86歲的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終於在2017年確定交棒,傳承過程及後續發展不僅引起全球關注,更因台積電股票市值佔台股將近18.5%,及獲利更高達整體製造業的22%,對於台灣整體經濟、尤其電子相關產業發展影響甚大。然而企業傳承此一課題並非台積電所獨有,台灣中小企業及產業界普遍也面臨世代交替的困境,可由一些客觀數據來了解整體面貌,如近年中小企業經營年數較久及雇主年齡均有逐年不斷往上攀升可窺知一二。

從企業經營年數來看,成立時間較久對於企業傳承的需求越高,普遍而言,企業在經營2、30年左右普遍都需要考量傳承相關事宜。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白皮書資料,近十年我國中小企業經營年數在20年以上者有日趨增加的現象 (請參見圖1),在2016年,經營20年以上的中小企業家數高達35.7萬家,占整體中小企業家數占比近4分之1 (25.4%);相較於2007年,企業經營20年以上達24.2萬家與19.6%占比,不僅家數增加11.5萬家,且比重提高近6個百分點,顯示我國中小企業對於傳承的需求日益提高。

另一方面,若直接觀察我國中小企業雇主年齡分布,亦會發現50歲以上雇主的比重在近年也隨之提高 (請參見圖2)。2012年至2016年,50歲以上雇主之比重由46.1% 提升至53.4%,甚至是60歲以上的比重亦由10.9% 提高至17.1%。顯示我國企業雇主呈現逐年老化現象,但可能同時隱含我國的中小企業雇主可能面臨傳承困境而無法順利交棒所導致。整體而言,就客觀數據的確顯示我國中小企業對於傳承課題的需求有日益提升之趨勢。
 
資料來源:2008年至2017年中小企業白皮書、台經院整理繪製。
圖1 我國經營年數20年以上之中小企業家數與占比
 
資料來源:2013年至2017年中小企業白皮書、台經院整理繪製。
圖2 我國中小企業各年齡層雇主佔比

三、我國企業傳承仍顯準備不足

有鑑於前述提及我國對企業傳承的需求不斷提升,基此,台灣經濟研究院在2017年針對我國中小企業傳承的議題與現況進行調查,發現多數企業傳承的準備嚴重不足,不僅高達82.3% 比重的中小企業公司決策者仍是創辦人,僅約一成多 (17.7%) 之企業有傳承之經驗,遠低於整體中小企業在成立年數或雇主老化的比重。另外,特別針對企業主在60歲以上者,更發現仍高達44.13%未進行任何傳承規劃,著實令人擔憂。此外,台經院的調查更進一步詢問中小企業目前是否正在進行傳承行動,結果發現約六成 (60.39%) 企業表示目前無傳承的規劃,且其中僅有極少數 (6.05%) 的中小企業是因為對未來產業發展前景不看好而不打算繼續經營傳承。

而且,我國在企業傳承準備不足並非中小企業專有現象,根據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wC) 在2016年進行的調查顯示,臺灣家族企業僅有9%表示具備健全或有書面文件記載且已加以傳達的接班安排計劃,低於全球平均的15%。遠見雜誌亦發布「2017台灣家族企業接班大調查」,其結果顯示繼承者充滿考驗。該調查針對近千位企業營收規模上億的現任「企業掌門人」或「準接班者」進行調查,發現台灣的大企業雖有36.4%是「目前是兩代共同經營的準接班狀態」的比率最高,但目前仍有27.3%的大企業毫無接班的危機意識,其中13.3%是全然沒有任何接班計劃;8.5%是已有人選但未培訓;5.5%則是沒預定人選。

為釐清我國中小企業面臨傳承時遇到的難題為何,台經院更進一步調查原因,發現有高達近半數 (48.69%) 的中小企業是因為忙於經營,雖有傳承需求但無暇進行傳承規劃,另有34.83%的中小企業認為缺乏傳承所需的專業知識,且難獲得相關資源,僅有24.81%是屬無人願意繼承。各界更關切的是,究竟企業的傳承需要多少時間? 就調查結果顯示,中小企業普遍 (占比43.63%) 認為傳承所需時間需5~10年,此一結果與日本中小企業的調查結果相互呼應,亦與遠見雜誌針對我國大企業的結果近似 (平均是8.4年)。以上皆顯示政府應該及早呼籲企業做好企業傳承準備,不論是傳子或傳賢,皆須從長計議,且提供相關專業資訊與知識。

四、他山之石-師法國際促進企業傳承順利之因應之道

(一) 日本-從法律、稅務、輔導等提供全面性傳承支持
日本經濟發展較早於我國,且中小企業家數占全日本的99%,從業人員占就業人數約70%,與我國的企業結構接近。然而日本很早就意識到企業傳承所造成的衝擊,其1975年經營者交接比例平均約5%,至2011年只剩2.46%,據2016年日本中小企業白皮書統計,中小企業家數自1999年至2015年的15年間約減少100萬家的公司,其中多數乃企業無人繼承所導致。基此,日本早在2005年已先由民間專業人士成立日本事業繼承協議會,隨後日本政府又於2008年頒布「中小企業經營繼承圓滑化法」,針對中小企業因負責人死亡等因素進行融資,提供親族外繼承與獨資企業的事業繼承所需之融資協助 (包含減稅優惠)。日本政府甚至為促進事業繼承,針對繼承稅制進行改革,對於遺產繼承或贈與方式成為非公開發行公司之繼承者,在維持雇用水準與長期持有股份等條件下,可認列遺產稅的80%或贈與稅的100%得以緩繳。

此外,日本中小企業廳針對無人接班之中小企業、小規模事業體,已在全國47個都道府縣,設有「事業傳承洽詢窗口」以及100個「事業繼承支援中心」,提供事業傳承的相關資訊、建言,幫助地方上後繼無人的中小企業經營者尋找事業繼承人,同時為有志創業的青年世代尋找施展經營才能的機會。另亦配合民間專業人員包括稅務專家、律師、會計師、事業傳承士、中小企業診斷師等,根據其專業提供稅務、金融與財務協助。綜上可知,日本不僅在法源依據、稅負優惠、地方支援及民間專業…等多元面向,以協助日本的中小企業在傳承更加順利。

(二) 德國-針對優質傳承企業提供遺產稅優惠
德國為兼顧企業傳承需求、促進家族企業永續經營,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遺產稅新制,根據新制規定,配偶及直系親屬之免稅額大幅提高,且稅率維持在7%~30%,共有7個級距;而第二類與第三類親屬之免稅額雖提高,稅率卻大幅提高並簡化成30%與50%兩個級距。另,2010年1月1日德國開始施行「加速經濟成長法案」,更進一步將遺產稅的稅率由30%-50%降至15%~43%。

值得注意的是,德國政府針對符合特定條件之優質企業訂定兩項租稅優惠方案。其一方案為繼承者在未來10年繼續經營企業並維持就業機會、且受雇者平均薪資不低於繼承前5年之水準,且至少90%的企業資產必須與生產製造有關,則繼承者可免除遺產稅。另一方案則針對非長期經營之繼承者,以繼承企業經營至少7年為下限,7年間支付薪資總額需達到繼承前每年薪資總額之6.5倍,且至少50%的企業資產必須與生產製造有關,則繼承者只需繳納15% 的遺產稅。但若繼承人接受經營後未達到上述任一條件,則須追繳依規定應繳納之全額遺產稅。

(三) 歐盟-建構企業移轉平台以降低傳承風險、促進企業永續
有鑑於家族企業在營運階段可能會遇到下一代無人接班的窘境,尤其中小企業出售的相關資訊較不透明,有意接手的買家資訊在對接上也相對困難,若企業主因此貿然結束營運,不僅企業主必須放棄或分拆賤價出售過去投注大量資金所建立的廠房與機械設備,該企業長期發展的核心技術與產品也可能從此消失,造成對產業與國家的損失。基此,2013年歐盟執委會對各會員國建議,可透過公協會與相關機構提供中小企業足夠的諮詢服務,提高中小企業對於傳承議題的重視,各會員國亦可透過建立全國性交易平臺,讓買賣雙方透過公平、健全的媒合機制,提高企業移轉成功的機率。

為促進歐盟企業移轉,包括丹麥、荷蘭、德國、義大利、芬蘭、法國、奧地利等歐盟會員國在近年積極應用與建構網路企業媒合平臺,將民間分散、小型的平臺,整合成全國性的媒合平臺。平臺上移轉企業資訊多半採取匿名處理,買賣雙方透過平臺或仲介機構接洽,以開發企業傳承與併購的市場,促進企業傳承接班,並且透過與銀行、顧問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等民間業者建立合作關係,協助中小企業尋求合適的傳承對象或投資者並提供企業傳承與股權移轉相關融資與企業諮詢服務。

以德國的Nexxt-Change企業媒合平臺為例,該平臺主要服務對象為德國本地的中小企業與投資人和創業者,其背後的贊助與合作機構除了政府單位的德國聯邦經濟部與德國復興信貸銀行 (KFW) 外,另亦有德國工商總會 (DIHK)、德國貿易協會 (ZDH)、德國合作銀行協會與德國儲蓄銀行協會等工商公協會團體與銀行組織。顯示平臺除了政府的支持外,也結合了來自產業界與銀行業的眾多資源,可以利用廣大的民間力量進一步提供專業的企業諮詢與財務融資等服務。此外,Nexxt-Change企業媒合平臺雖沒有限制使用人的條件,不過主要使用的買方與賣方主要透過在德國聯邦經濟部登記合格的 800 多家「區域合作夥伴」等企業仲介諮詢機構進行接洽,此乃實際上的媒介角色。在各區域公協會及信貸機構支援下,提供企業仲介、企業傳承諮詢、企業接班移轉相關協助,並可透過媒合平臺提供買賣雙方廣告資訊、連絡方式等服務。

(四) 歐盟-提供企業融資協助以減輕繼承者的財務負擔
在企業進行繼承或移轉的過程中,通常所需融資金額較大,包括融資收購的成本,同時針對企業進行策略性整頓,也需要一定的資金支援。為此,歐盟各國針對所有權繼承或企業移轉,大多提供次順位貸款 (subordianated loan)、優惠利率的貸款條件與信用保證等融資協助,然各國方案略有不同。

在比利時,其特種基金針對企業移轉提供優惠利率貸款,促進企業在家族內移轉或移轉至第三方,而貸款期間最短7年、最長20年,前五年貸款利率為3%,隨後每年上調0.25%,且上限為3.75%,不需保證即可獲得貸款。而荷蘭的風險資本計畫亦針對企業移轉融資提供次順位貸款,以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畫針對銀行與創投所提供的風險資本,提供50%的信用保證,合格的中小企業員工人數不得超過100人,貸款金額介於7~70萬歐元,最長期限6年。

在法國,其公營金融機構SOFARIS針對企業移轉提供利率3.5%的低利貸款,另法國中小企業開發銀行亦針對中小企業的移轉或繼承,提供融資及信用保證。更特別的是,法國促進新事業發展的EDEN計畫,則支持30歲以下年輕世代收購企業進行創業,提供最高3萬法郎的融資協助,包括可償還的貸款。而奧地利亦針對新創與企業移轉有相關政策,不僅提供企業移轉融資與保證,針對奧地利青年創業家計畫配合中小企業移轉,提供更優惠的融資服務,包括營運資金、投資與無形資產,最高貸款金額30萬歐元,最長期限10年。

五、重要結論與對政府建議

近年我國陸續關注企業傳承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尤其是我國經濟主體的中小企業,除需要企業自生提早規劃,更需政府與民間共同協助其傳承順利、企業永續,主要原因就在於企業傳承不順可能導致員工就業與福利受損、產業供應鏈發展危機、整體經濟發展動能不足,因此絕非單一企業內部問題。此外,我國中小企業不論是經營年齡在25年以上的企業或是企業雇主年齡在50歲以上的比例均有逐年提升的趨勢,顯示中小企業傳承需求日益提高,然中小企業資源缺乏,且因業主大都專注於本業經營,較少有預先進行傳承規劃的觀念,因此使中小企業在未來傳承上的潛在危機越來越嚴重。

考量部分中小企業仍以過去傳統產業為主,不易受目前年輕世代青睞,而產生不少傳承上的問題,透過政策資源導入,鼓勵中小企業於傳承過程中進行創新轉型,不僅可以提供企業二代或專業經理人繼承企業並持續經營的誘因,也可以為企業注入新活力,帶動企業新一波的成長與發展,同時透過新技術的引進與跨領域的技術結合創新,也可望為傳統產業帶來新的潮流,激發更多創意靈感,進而促進產業的轉型升級。然資源缺乏與企業傳承問題的急迫性與日俱增為目前臺灣中小企業普遍面臨的問題,政府時有必要仿效日本與歐盟建立一套完整的企業傳承輔導體系或投入政策資源建立平臺與提供誘因,協助國內中小企業永續經營。

觀察國際上許多國家針對企業傳承的相關政策措施,無論是日本或歐盟國家,透過提供企業傳承時的法律依據、地方支援、租稅優惠、財務支持與交易媒合等多元支持力道,皆有其可供我國參考借鏡之處,並依我國企業特性與國情適時調整,並且針對不同傳承模式提供對應措施。如針對傳承於家族成員者,建議政府可鼓勵企業於傳承創新轉型,提供家族企業接班有條件的遺贈稅優惠、強化企業傳承課程以及協助二代企業家建立新的人脈網絡。另針對專業經理人接班與移轉股權出售的企業,建議政府協助提供企業交易鑑價的專業諮詢服務。同時鼓勵企業於傳承中進行創新轉型,並針對不同傳承模式的需要給予不同的協助,同時也建議提供企業交易的媒合機制,以及鼓勵成立產業控股公司,使無人繼承的關鍵中小企業得以持續經營。

總結而言,我國政府與企業各界應先意識到企業傳承的重要性,且政府有其責任提醒企業提早進行傳承規劃,尤其針對資源不多的中小企業,更需提供相關的企業傳承所需資源或專業知識加以協助,甚至是師法國際作法以推動相關政策措施,甚至積極推動在傳承同時協助企業轉型升級、新創接棒,讓企業傳承成為整體經濟朝向創新與永續發展的契機,而非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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