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

全球經濟整合大趨勢對台灣的挑戰與機會(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管理研究班專題報告)
吳福成

2015/11/20

本文發表於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管理研究班專題報告

一、前言:巨型化FTA新趨勢

    1990年代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登場,2000年歐元圈和中國崛起,激發各國洽簽雙邊或複邊自由貿易協定〈FTA〉。由於各種雙邊或複邊FTA規範不同,原產地規則不一,徒增貿易行政成本,遂造成所謂的「義大利麵碗效應〈Spaghetti-bowl effect〉」,全球貿易體系被「破碎化」問題嚴重,完全不利於世貿組織〈WTO〉多邊貿易體系進一步發展。

    2008年美國爆發雷曼兄弟次級房貸事件,導致全球金融危機,各國經濟低迷,貿易不振,而為創造更大的經貿活動能量,遂開始拉幫結黨壯大自由貿易區的陣容和規模。加上WTO杜哈發展回合談判進程滯緩,更導致各種不同形式的排他性雙邊或複邊自由貿易協定如雨後春筍般湧出,並形成了所謂的「競爭性自由化〈Competitive Liberalization〉」現象。

 

〈一〉 制定共通的新經貿規則

    整個情勢發展下來,在美國、歐洲、亞洲國家之間,相繼出現巨型化自由貿易協定〈Mega FTA〉,並制定共通的新經貿規則,同時也帶動自由貿易和投資圈進一步擴大。發展迄今,巨型化FTA還不斷在建構未來全球貿易新秩序。近幾年全球區域經濟整合進程有越來越大規模化趨勢,它們不再是傳統經濟地理上相鄰兩國或複國之間的FTA,而是更大範圍跨區域或跨洲際的FTA,故又被稱為「巨型化FTA的時代來臨!」

    放眼當前全球主要巨型化FTA趨勢,除已達成談判並簽署或生效實施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太平洋聯盟〈PA〉、歐亞經濟聯盟〈EEU〉,還有正在談判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跨大西洋貿易暨投資夥伴關係協定〈TTIP〉和中日韓FTA。各主要的巨型化FTA除擁有本身經濟戰略考量之外,為整合區域內各種雙邊或複邊FTA所造成的「義大利麵碗效應」,還進一步採取原產地累積計算規定,以利於推動降低關稅和減少貿易行政成本支出。

    基本上,在採取原產地累積計算規定之下,將來某成員國企業在區域內其他國生產零組件或原材料,經過加工組裝成最終產品後,再出口區域內任何國家時都可享零關稅待遇,相當有利提升出口產品在全球價值鏈的水平。

 

〈二〉 邊境措施和邊境內措施「雙開放模式」

    目前巨型化FTA要處理的市場開放議題,已不限於傳統FTA的關稅、非關稅障礙、市場准入等邊境措施〈border measures〉,還延伸到新一代貿易新規則的邊境內措施〈behind-the-birder measures〉,也就是「雙開放模式」。

    邊境內措施包括競爭中立、國營企業、貿易便捷化、智慧財產權、勞工標準、環境產品、政府採購、爭端解決和投資者控告東道國政府的ISDS機制等。上述措施統稱為「超WTO」〈即WTO+〉的21世紀貿易新規則。另外,隨著各類巨型化FTA興起,已意味著全球區域經濟整合的合縱連橫,以及美、亞、歐地緣經濟競爭關係的升溫。

    而在此新態勢之下,恐將發生大幅度的貿易及投資移轉效應,台灣作為全球主要貿易經濟體,必然也會受到衝擊。因此,面對全球巨型化FTA可能帶來的挑戰和機會,台灣理應與時俱進,並要有一番新思維和妥善對策,才能趨吉避凶,確保在全球市場的經貿利益,以及避免淪為“Everyone but Taiwan”的國際社會新孤兒。

 

二、已簽署生效的TPPPAEEU

    目前全球各地區的巨型化FTA,已經完成談判、簽署或生效實施的有TPPPAEEU,茲分別研析如後:

 

〈一〉 TPP:跨太平洋的巨型FTA

    今年115TPP12個成員國在各自官網公佈了TPP協定全文,這個覆蓋全球經濟規模40%TPP,終於揭開它的神秘面紗。TPP協定內文洋洋灑灑30章,將改寫全球經貿規則,而被喻為「全球貿易新風向標」。根據TPP協定規定,各成員國簽署協定兩年後,只需經濟規模較大的6個成員國〈約占整體的85%〉批准,協定就可提前生效實施。至於未來新成員國的加入,將按照WTO接納新成員國的模式處理。

    TPP協定是分階段推進的,從談判、達成基本協定,到各成員國在國內走完立法程序,以及生效實施和達成協定目標。由於TPP各成員國的法規制度、政經環境均不同,所以確切生效日期難測,一般推估TPP將於2017年生效。另外,TPP協定內容分屬兩層規則設計,一層是所有成員國都須遵守的條款,如勞工和環境、競爭政策、投資准入、智財權等。另一層是各成員國根據本身情況單獨或向特定成員國承諾的條款,如減稅安排、敏感產業的處理。

1. 勞工和環保是協定的道德核心

    綜觀TPP協定,其內文涉及智財權、勞工、環保、農產品和汽車市場准入、投資、電信、電子商務、政府採購、透明度與反貪腐、國營企業、爭端解決機制等領域。美國總統歐巴馬曾公開宣稱,勞工和環保的標準是史上最強有力,也是協定的道德核心。TPP協定還保證企業跨境自由傳輸數據,禁止成員國要求將 伺服器等電腦設備設置在一個國家境內,但金融服務業不受跨境數據規定管制。同時,TPP禁止成員國設定加密產品的禁令,以及立法禁止網路駭客竊取商業機密。

2. 協定允許外國投資者可起訴東道國政府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TPP協定允許外國投資者與東道國政府發生爭端時,可以將爭端提交國際仲裁機構的ISDS機制來裁定。但該爭端解決機制並未阻止國家出於公眾利益進行監管,換句話,國家只有在沒有依法監管的情況下才會被起訴。TPP協定還強力保護著作權、商標及專利,禁止政府要求軟體業者揭露原始碼,並制定生物性藥品資料保護規則,但年限可再磋商。該協定同時要求TPP成員國提供強有力的執行體系,並採取防範商業秘密遭盜取的法律措施。

3. 對國營企業有兩項規定值得注意

    TPP還有對國營企業有專章規範。基本上,TPP成員國都有國營企業,所以TPP協定對國營企業的規範是個高度敏感問題,要求限制國營企業之營業,以及符合透明度及公司治理。但其規範只適用商業類的國營企業,對公益類的國營企業則不作要求。TPP協定第17章對國營企業有兩項規定值得注意。一是要求國營企業的採購和銷售只能基於商業考量,而不能基於政府的意志;二是承認國家對國營企業的非商業援助,但要求不得損害其他TPP成員國企業的利益。

    另外,TPP協定的國營企業的規範還涉及競爭中立問題。TPP並非要消滅國營企業,但強力要求國營企業在市場競爭方面要公平,不能歧視其他成員國的商品或服務,也不能對國營企業提供補貼等。特別是TPP成員國政府直接或間接擁有的企業,若在出口時獲得補助金支援,其他成員國的競爭者即可以提出起訴制裁。因此,任何為延續虧損的國營企業而實施的出口支持政策,都將違反TPP協定精神。

4. 對投資領域採取負面清單和「短缺清單」方式

    TPP協定還對投資領域採取負面清單方式,亦即除不符合措施外,市場將對外資全面開放。而所謂不符合措施,必須有2個要件:一是確保現有措施不再加嚴,未來自由化措施應具有約束力;二是保留在未來完全自由化裁量權的政策措施。TPP協定特別要求取消敏感貨品如紡織品和服裝關稅,並明確要求使用成員國的紗線和纖維織物作為原料的原產地規則,但僅對「短缺清單〈short supply list〉」中的產品,允許使用非成員國供應的紗線和纖維織物作為原料。

5. 不實施與WTO規定不一致的進出口稅收和限制措施

最後,TPP協定同意取消或削減工業產品的關稅和非關稅障礙,以及農產品的關稅和其他限制性政策,並要求限制本地生產等實績要求,不實施與WTO規定不一致的進出口稅收和限制措施,包括針對再製造產品的措施。尤其在農產品方面,除了撤除或減少關稅和其他限制,TPP協定還要求成員國進行農業領域的改革,包括削減或取消農業出口補貼,並應加強農業生物技術相關活動的透明度和合作,以及加強糧食安全措施。

 

〈二〉 PA:面向亞太的經貿交流平台

    今年720日秘魯、墨西哥、智利和哥倫比亞四國簽署的「太平洋聯盟〈Pacific Alliance,簡稱PA〉」正式生效,這是在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後繼乏力之際,拉美區域經濟整合進程又向前邁出一大歩。推動PA的目標是在商品、服務、資本和人員自由移動的基礎上,在拉美區域建立一個深度的、穩定成長又具創新活力的經濟整合圈,同時成為一個面向世界、特別是面向亞太地區的經貿交流合作平台。

1. 聯盟內部92%的貨物貿易將實現零關稅

    PA區域內共有21600萬人口,GDP總值約21300億美元,占拉美地區經濟規模的37%,其貿易總額占拉美地區約50%,相當於全球第9大經濟體。PA主張外向型經濟發展,並積極推動自由貿易和市場開放。根據PA協定,聯盟內部92%的貨物貿易將實現零關稅,外界樂觀預測,今年底或2016年該聯盟將建立成類似 歐盟模式的自由貿易區,並進一步實現產業鏈建設和推動創新,以及共同開拓亞太等外部市場。

2. 多種產品具有共同組成合作生產鏈的潛力

    根據泛美開發銀行的研究報告,目前PA聯盟4國內已有8多種產品具有共同組成合作生產鏈的潛力,包括秘魯、智利的纖維和聚酯纖維地毯、墨西哥、秘魯的磷酸鹽和洗滌劑都可建立聯合生產鏈。PA還在貿易便捷化、金融合作等領域,協議進一步規範貿易準則,強化監管合作,消除不公正技術障礙,並為區域內部的自由貿易提供保障。PA甚至積極探索在教育、文化、科技及人員流動等領域開展合作。

3. 準備通過APEC聯結到亞太自由貿易區

    相較於擁有3億人口的南方共同市場,因核心國家巴西、阿根廷和委內瑞拉的經濟持續疲軟,導致區域內貿易成長開始停滯,PA聯盟四國內部正加強經濟整合,出口產品頗有國際競爭力,已大量吸引外資,成果斐然。目前PA和南方共同市場是拉美國家通往全球化的兩條道路,但PA成員國與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經濟體簽署很多FTA,將來還準備通過APEC聯結到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顯然其重要性已凌駕過南方共同市場。

4. PA行情雖看漲但仍面臨兩大挑戰

    目前PA似已成為拉美地區最具有影響力和經濟開放的整合性組織,秘魯總統加西亞形容,「這是開放和現代民主模式明確和絕對的勝利」。墨西哥總統卡爾德隆更宣稱:「PA為自由國家的聯盟」。儘管PA的行情看漲,但仍面臨兩大挑戰,一是結構性因素,畢竟「南南」型經濟整合有其弱點,迄今成員國間的經濟互補性偏低,貿易依存度只有4%;二是缺乏像TPP有主導國家如美國,PA的未來發展仍需更多努力。

 

〈三〉 EEU:前蘇聯境內最具整合性的組織

    今年11日歐亞經濟聯盟〈EEU〉正式啟動,成員包括俄羅斯、哈薩克、白俄羅斯、亞美尼亞、吉爾吉斯等。該聯盟已成為擁有1.7億人口的共同市場,外界普遍認為這是普丁總統「蘇聯夢」的實踐開始。EEU的地理位置優勢,有潛力發展建立一個連結歐洲和亞洲貿易的全球運輸樞紐。加上該聯盟占有全球20%的天然氣儲備、15%的石油儲備,普丁總統曾信誓旦旦地說:「這是前蘇聯境內最具整合性的組織。」

1. EEU是在俄白哈關稅同盟基礎上簽署的

    在本質上,EEU是由俄羅斯主導的獨立國協〈CIS〉經濟一體化的區域聯盟。早在2012年的歐亞經濟共同體〈Eurasian Economic Community〉國家領袖會議已決定,在201511日之前簽署建立EEU的協定。20145月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三國領袖在關稅同盟〈Custom Union〉的基礎上,正式簽署「EEU條約」,將在2025年前實現商品、服務、資本、勞動力的自由移動,以及推行協調一致的經濟政策。

2. 排除政治性內容影響聯盟進一步整合

    EEU除有利於擴大成員國的市場空間,提高經貿合作水準,並推進融入亞太區域的進程外,也是推動歐亞一體化的重要步驟。客觀而言,EEU的成立具有一個特殊而劃時代的意義。但由於EEU一開始就排除政治性內容,例如共同的國籍、議會、對外政策,以及護照簽證、邊境維護政策等,加上烏克蘭危機後西方對俄羅斯的制裁,在相當程度上都已影響該聯盟的進一步整合。

3. EEU和絲綢之路經濟帶展開對接

    稍早俄羅斯總統普丁在聯合國大會上暗批美國主導的TPP,是一條走向封閉、排他的經濟整合道路。與之鮮明對比的則是,俄中區域合作的EEU和絲綢之路經濟帶展開對接,且對所有潛在夥伴開放的。EEU和絲綢之路經濟帶實現對接,已對美國的經濟自私主義發出強烈信號,亦即普丁所指稱:新興國家將通過本身努力來營造新的合作氣氛和市場,這對未來世界經濟復興和新興國家經濟增長都創造了機會。

    中國大陸過去只願與EEU成員單獨對話,現在則要與整個聯盟對話,絲綢之路經濟帶與EEU的「並軌」,兩個宏偉規劃不僅平行發展,還要相互融合,故被視為亞洲崛起與歐亞大陸新的轉折已經開始。EEU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接軌的背後戰略合作動機明顯,過去偏向太平洋沿岸亞洲國家〈特別是中國大陸〉終於轉向歐亞大陸縱深地區發展,此一西進戰略最終目標市場是歐洲,又與哈薩克和俄羅斯的努力一致。

4. EUU並非試圖恢復蘇聯而是第二個「歐盟」

    外界對EEU的成立有一些猜想,認為是要恢復過去的蘇聯。但核心主導者之一的哈薩克總統納扎巴耶 夫強調,該聯盟並非試圖恢復蘇聯,實際上它將是歐洲的第二個「歐盟」,也將推動與歐盟進行一體化。納扎巴耶夫總統在今年第7屆聯合國大會上曾公開宣稱,現在是開始團結「大歐亞共同體」構想的時候了!他指稱絲綢之路經濟帶以現代水平復興,對亞歐國家非常重要。這個共同體將把歐亞經濟聯盟、絲綢之路經濟帶和歐盟併入21世紀的單一整合項目。

 

三、尚在洽簽的RCEPTTIP、中日韓FTA

    在全球範圍內,正在洽簽和推動的巨型化FTA,較重要的有RCEPTTIP和中日韓FTA,茲進一步研析如後:

 

〈一〉 RCEP:全球人口最多的區域經濟整合體

    RCEP係由東協〈ASEAN〉在2011年所提倡,成員國對象包括東協10國、中、日、韓、紐、澳、印度共16國,總人口約34億,占全世界一半;GDP總值約20兆美元,占全世界三成,堪稱WTO以外全球人口最多的區域經濟整合體。RCEP旨在將現有的五個東協10+1〈東協-中國FTA、東協-日本FTA、東協-韓國FTA、東協-紐澳FTA、東協-印度FTA〉進一步統合為更大範圍的FTA,此一巨型化FTA預期將可創造出超過5000億美元的經濟效益。

1. 對首批降至零關稅的商品達成初步協議

     歷時將近5年艱辛的RCEP談判,終於露出曙光。今年8月在吉隆坡舉行的RCEP部長會議,全面結束貨物、服務和投資的市場准入模式談判,有關協定文本的談判程序也持續在穩步推進。今年10月中旬在釜山舉行的RCEP談判,各成員國對首批降至零關稅的商品達成初步協議,商品目錄覆蓋當前各成員國65%的貿易商品約9000項,其餘20%商品將在10年內陸續調降為零關稅。另外15%商品為敏感類商品項目,將力爭在下一階段再安排談判。

2. 東協高峰會傳出力爭2016年完成談判
    整體而言,RCEP因有較多開發中國家參與,談判進程遲緩是不爭事實。最近中日韓領導人在首爾召開近三年來首次的高峰會,除呼籲早日洽簽中日韓FTA,也在建立RCEP談判過程中展開積極合作方面達成共識。受到TPP談判結束衝擊,RCEP談判進程可望提高層次、加快歩伐。今年11月在吉隆坡召開的東協高峰會,報告了RCEP談判進度,並傳出新的訊息,亦即各成員國都肯定談判的進展,但未能在今年底完成全部議題的實質談判,只能延至2016年才能達標。

3. RCEP較符合亞洲產業結構和經濟模式

    RCEP有三核心,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三領域。目前貨物貿易談判已爭取到在RCEP生效10年後,消除關稅商品種類比率的自由化率達到80%。服務貿易談判已同意採取正面表列。投資領域則採負面表列,以及引進ISDS機制。相較TPP的高標準和高品質,RCEP更具包容性,同時採取循序漸進方式,也較符合亞洲產業結構和經濟模式。尤其亞洲區域以中間產品生產貿易網絡為主,RCEP更符合此一產業分工價值鏈的區域經濟整合方式。

4. 在完成全部談判後才會接受新成員國加入

    由於RCEP成員國的自由化水準落差較大,今年底已確定無法結束談判。但RCEP是亞洲地區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巨型化FTA,最後能否於明年完成談判,仍有待進一步觀察。另外,RCEP已有共識,必須在完成全部談判後才會接受新成員國加入,其後續發展更值得國人關注。

 

〈二〉 TTIP:全球經濟規模最大的巨型化FTA

    隨著TPP談判結束,美國總統歐巴馬政府對外貿易談判的重心,已開始轉向與歐盟洽簽TTIP,並希望能在20171月歐巴馬總統任期結束前完成談判,俾留下另一個重要的下世代貿易政策和重塑全球貿易體系。

1. TPP作為美國在全球貿易體系的「兩翼」

    美國與歐盟洽簽TTIP具有明顯的戰略意圖,是把以美國為主體的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作為核心,並把跨大西洋的TTIP和跨太平洋的TPP作為美國在全球貿易體系的「兩翼」,最後削弱WTO多邊貿易體系角色。美國與歐盟順利達成TTIP協定後,將建立全球經濟規模最大的巨型化FTA,涵蓋全球約40%的經濟產出,以及約50%的貿易活動,並將對全球範圍經貿規則〈特別是商業規則〉和監管的制定產生深遠影響。

    簽署TTIP對美歐雙方具有三大重要意義,歐洲卡內基基金會認為:其一、可加強二戰後由美歐所建構的自由貿易秩序,將可挫敗其他巨型化FTA的野心;其二、可遏止歐洲影響力的衰落;其三、可恢復美歐之間已經褪色的跨大西洋主義〈Transatlanticism〉。

2. 美歐雙方承諾將免除97%的產品關稅

    長期來歐盟在醫療、食品安全、勞動力市場、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監管標準甚高,在TTIP架構下,美國為擴大對歐洲市場出口,要求歐盟降低監管標準,此舉相對地會導致歐盟消費者和勞工的既有權益受影響。但TTIP協定對第三國企業要進入美歐市場將更為有利和便捷,首先是TTIP提升了美歐市場的消費購買力,其次是美歐間消除或減少規則障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於其他國家的產品進入該廣大市場。

    美歐的TTIP談判已進行了11回合,雙方承諾將免除97%的產品關稅,剩下的3%敏感性產品,將待談判最終階段再作進一步討論。但美國的立場是,將於TTIP協定生效後,持續推動消除絕大部分貨品關稅。目前美歐已就服務和投資的市場准入修正承諾清單進行磋商,並交換特定產品原產地規則建議。至於政府採購的承諾開放清單將在20162月交換。另外,美國也已針對貿易便捷化、關務程序和制度架構提出建議草案。

3. ISDS爭端解決機制是美歐雙方爭議最大之處

    在TTIP談判過程,有關投資者與東道國政府間爭端解決的ISDS機制,是美歐雙方爭議最大之處。美國堅持把ISDS納入協定,在歐盟內部受到極大阻力,歐盟更提出將以新的國際投資法庭體系取而代之。

    客觀而言,ISDS機制賦予外國投資者可超越東道國法律程序,向國際仲裁庭起訴東道國政府的權利,已被抨擊是「治外法權」。而國際投資法庭體系則由美歐雙方和第三國任命法官,將比ISDS機制透明。

4. 更大程度改變世界貿易規則、標準和格局

    美歐在TTIP談判過程的難題也不少,一是農產品補貼障礙;二是高技術保護障礙;三是剩餘關稅障礙,如何進一步降低產品關稅稅率,並在服務和採購上擴大市場准入;四是邊境內的監管障礙,如何處理雙方市場內部的監管和國內標準問題。

    TTIP協定談判若完成,將更大程度改變世界貿易規則、標準和格局,並挑戰其他國家之間的FTA。尤其TTIP對美歐內部開放、對其他外部國家限制,將衍生貿易移轉效果,以美歐為主要出口市場的台灣,理應未雨綢繆。

 

〈三〉 中日韓FTA:從雁型模式走出來的巨型化FTA

    最近中國總理李克強、日本首相安倍、韓國總統朴槿惠在首爾舉行第6次高峰會談,這是三國領導人中斷年後首次會談,並共同發表「東北亞和平合作聯合聲明」,其中提及將加快中日韓FTA談判進程。建立中日韓FTA的構想早在2000年初即被提出,後來也完成了共同研究報告,但因中日間釣魚台事件、安倍參拜靖國神社、韓日慰安婦問題,彼此關係惡化,也導致中日韓FTA談判停擺,直到最近才冷灶新燒。

1. 政治衝突和矛盾背後隱藏著龐大經濟和投資利益

    中日韓FTA談判的中挫,與東北亞區域複雜的政治因素有關。近年隨著中韓FTA的簽訂,給日本對外貿易造成很大壓力;加上TPP談判結束,日本已加入由美國主導的TPP,遂轉而要重塑東北亞經濟合作新關係。不容置疑,中日韓日之間雖存在政治的衝突和矛盾,但背後卻隱藏著龐大的經濟和投資利益,這次三國領導人共同呼籲加速中日韓FTA談判進程,已給中日韓FTA注入新動力,也將為RCEP的後續談判作出貢獻。

2. 僅次於歐盟、美國排名世界第三大經濟體

    中日韓FTA的總人口超過15億,占世界的20%GDP總額超過164000萬美元,占東亞區域的90%和世界的20%,僅次於歐盟、美國排名世界第三大經濟體。中日韓FTA加快談判進程,對亞洲和世界都具有重要意義。由於中日韓之間的貿易額只占三國對外貿易總額不到20%,此一現實也反襯加快建立中日韓FTA的必要性。三國領導人已體認到,此舉將有助於逐步實現貨物、人員和資本的自由往來,促進各國產業調整和經濟發展。

3. RCEP談判可望成為建立中日韓FTA的前奏

    回顧歷史,2000年初提出建立中日韓FTA倡議,2012年啟動談判,2014年中日韓投資協定正式生效,2015年呼籲加快三國FTA談判進程。這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由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中國家聯合建立的巨型化FTA。由於更大範圍的RCEP包含中日韓三國,並力爭在明年達成基本談判,其談判進展可望成為建立中日韓FTA的前奏。中國方面進一步呼籲:中日韓在合作道路上應排除干擾,努力實現2020年建立東亞經濟共同體。

4. 可優化現有的中日韓「鐵三角經濟結構」

    從國際產業移轉的雁型模式經驗看,早期日本向韓國產業移轉,後來日本和韓國又同時向中國大陸產業移轉。今後中日韓深化經濟關係並建立自由貿易區,從雁型模式歷史經驗走向中日韓FTA,應是必然要走的道路。現階段中日韓的經濟結構,是以貿易順差和貿易逆差平衡發展的。韓國對日本的收支貿易是逆差,但對中國大陸的貿易收支則是順差,中日韓三國的經濟結構是「鐵三角經濟結構」。從長遠看,中日韓FTA會優化此一經濟結構。

 

四、結語:對台灣的挑戰機與會

    在全球區域經濟整合過程,各種巨型化FTA的紛紛登場,雖將帶來「競爭性自由化」嚴峻的挑戰,但不容置疑的,相對地也會衍生許多潛在機會。以下,就分別從挑戰和機會兩個角度思考,並提出因應對策。

 

〈一〉 嚴峻的挑戰

    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的量化模型分析,台灣若沒加入當前亞太地區的巨型化FTA,如TPPRCEP和中日韓FTA等,對台灣的總體經濟〈包括GDP、出口、經濟福利效益〉都有極負面影響。特別是美國在全球貿易體系的「兩翼〈TPPTTIP〉」震盪下,因對內開放、對外限制,以美歐為主要出口市場的台灣受傷害更大。或許,現階段深化兩岸經濟合作,融入大陸產業價值鏈,才是暫時化解上述外部風險之道。

    面對巨型化FTA已成為區域經濟整合主流趨勢,台灣若遲遲無法加入其中的一個,終將淪為「Everyone but Taiwan」的孤立命運,在貿易暨投資移轉效應之下,更將陷台灣經貿發展於無奈的困局中。來勢洶洶的巨型化FTA,制定了下一世代經貿體系新規則,必將支配全球主要經貿投資關係,並導致貿易的移轉效應,改變資本的流動方向,從而產生投資和生產的移轉效應,如此「雙效應」將弱化台灣的經貿實力。

 

〈二〉 潛在的機會

    最近幾年台灣出口產品的附加價值只有2~3成,巨型化FTA逐一登場,將惡化台灣在全球價值鏈〈GVC〉的地位。唯有強化研究和發展,自主創新,促進產業升級,台灣才能在尚未加入巨型化FTA前在GVC取得優勢。尤其在缺席巨型化FTA之際,台灣似可善用兩岸關係有利條件,通過加入亞投行參與「一帶一路」,並跟進產業梯次移轉的「新雁型模式」發展,重新布局供應鏈、產業鏈和價值鏈,才能維繫並擴大台灣的對外經貿利益。

    受到巨型化FTA時代的衝擊和競爭自由化的龐大壓力,將倒逼台灣不得不努力調整結構,以研發創新趨動為支撐,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價值,最後可能攀登「微笑曲線」的中高部位。這是因禍得福。而為了爭取加入TPPRCEP等巨型化FTA,台灣將會徹底加速做好本身的邊境措施和邊境內措施的「雙開放」準備工作,包括修改不合時宜的舊法規,並在制度面進行創新,以創造「WTO+」的自由開放環境。

    最後,巨型化FTA將加速有競爭力的台商在全球布局,並依附區域經濟整合遊戲規則,在當地建立高效的供應鏈。此趨勢雖可能造成部分台灣產業空洞化,但從全球化角度看,則更是台灣企業走出去拓展全球經濟版圖新機遇。警覺性高的企業不會在巨型化FTA時代坐困愁城,為突破貿易夥伴國享有區域經濟整合的關稅減免、成本競爭優勢等挑戰,更會立足在台灣的經營根基,並走向更具差異化和高質化製品路線,這是企業永續經營的根本。

本院: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傳真 +886 (2) 2586-8855 聯絡我們

南台灣專案辦公室:807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號43樓1-2
電話:(07)262-0898,傳真:(07)398-3703

© 2015 台灣經濟研究院 版權所有. 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