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共享經濟...愛恨交織(經濟日報)
康廷嶽

2018/07/13

    「共享經濟」崛起引起各界關注,然在台灣造成的爭議也不斷。面對如Airbnb的共享空間網路平台逐漸擴大市場,今年6月12日,全台各地上百名的旅宿業者齊聚北車,抗議非法日租套房及其上架的網路平台,並直指Airbnb助長非法日租套房猖獗,影響我國旅館業的營運。

      無獨有偶,6月15日日本民宿行業新規《住宅宿泊事業法》正式實施,且因《民泊法》對租房的規定較舊法更為嚴苛,使得Airbnb必須將大量不合規的民宿下架,占其近八成的房源,此一新法對於Airbnb在日本的營運模式有重大影響,也引發各界討論對於共享經濟模式的開放與否。

      共享經濟近年備受關注,主要是因其透過創新的商業模式,提供消費者更有效率、便利的服務,並且改變商品與服務的交易型態,更可為存在中的社會問題提供解決方案。由於共享經濟具破壞式創新特性,使得既存產業受到重大影響,因而創新工廠創辦人李開復提出「共享經濟才剛開始,大部分服務業都會被顛覆」,以顯示其未來的發展性與重要性。

      其中Airbnb的服務遍布全球191個國家、6.5萬多個城市、超過300萬個房源的住宿短租平台,最初的訴求乃鼓勵將閒置空間做更有效率的運用,在平台上存在不少未合法的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或民宿,對合法旅宿業者產生衝擊,不少國家針對此新興住宿模式加以規範管理。

      如日本透過訂定《民泊法》訂定開放共享住宅的條件,包含在特定地區內,屋主須向政府申請登錄並附有用外國語言說明指示避難路線、注意事項等,確定房屋符合一般消防安檢規定後並取得認證編號才算合法經營,並針對房東未一同住宿者規定須透過住宅管理公司處理相關事務。

      更重要的是,日本限制共享住宿業者的每年營業天數不得超過180天,以確保屬於非商業化的經營模式,與一般傳統民宿、旅館有所區隔。法國規定共享住宿每年經營天數不得超過120天,不過個別城市可彈性調整。

      反觀我國,去年6月交通部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針對非法日租套房、旅館業者,在網路或電子平面媒體刊登廣告明訂罰則,尤其針對Airbnb的經營模式更面臨最高30萬元的罰則。

      目前交通部宣示要針對非法業者加以取締,但同時也強調Airbnb平台上並非完全是非法業者,旅館業者應與日租套房「共存共榮」。

      然而,在台灣目前何謂合法的共享住宿範疇?目前仍未有明確區隔,若僅對民宿業有所規範,即表示所有非商業化的共享住宿都屬非合法範疇,顯較國際更為嚴苛。

      反思,Airbnb之所以願意配合清除非法日租,是因為日本政府清楚給了「共享住宿」明確的定義,讓日租套房有法可循。

      基此,交通部對於新興商業模式的態度趨保守,不論是之前的Uber、或是現在的Airbnb,都難見較彈性且包容做法,國際已快速竄起的共享經濟創新商業模式在國內似乎難以發展。

      各國都已開始逐漸放寬對於共享經濟的管制,政府當局是否應思考,在消費模式不斷的改變下,共享經濟趨勢乃是不可避免的時代轉變,若一直採行管制的保守態度,可能僅是保護特定國內業者,卻犧牲消費者選擇權並限制新興產業的發展空間。

      建議我國政府應該釐清共享經濟模式所涉及的面向,研析可能產生的衝擊及因應之道,並研提完整發展策略規劃與階段性目標,以及可考慮訂定「共享經濟試辦條例」或專法,針對可能在法規上具模糊地帶或衝擊產業但具高度發展性之領域加以試辦推動,具體討論相關規範與法律如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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