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逐筆交易」完勝「集合競價」(工商時報)
林建甫

2018/06/13

      日前證交所規劃股市交易由「5秒撮合」改成「逐筆交易」。近期將呈報金管會核定,若沒意外,明年開始將會逐步落實。先在集中市場施實逐筆交易,之後再推動零股交易。不過有立委認為,這項新措施有圖利外資與大戶之虞,散戶只有被痛宰的份,建議金管會應該喊卡。是否真是如此?值得深入討論。

      證券交易所自民國82年8月起,就採電腦自動系統進行交易,交易規則一直是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該法是以一次可以滿足最大成交量原則,每一盤在價格決定時,都互為獨立,彼此價格並無必然關係。價格的決定是在當日漲跌停板範圍內,完全依當時買賣價量情形決定。集合競價撮合循環秒數,最先是25秒一盤,後來隨著電腦的進步與市場的需要,逐漸縮短,到最近是5秒一盤。

      但國際上不僅紐約、倫敦、東京、香港、新加坡、上海等國際金融中心的集中交易市場是採用「逐筆交易」。連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許多新興國家也都是用這個制度。因為「逐筆交易」是投資人新下一筆委託單後,便立即與委託庫中進行撮合。如買賣單各有不同的價位,進行逐筆撮合時,只要買賣單符合所需的價格,便立即成交。因此成交價格會出現較連續、價格波動變小,成交筆數也將大幅增加。

      其實無論「集合競價」或是「逐筆交易」,交易撮合的原則都是「價格優先」,也就是買價高者或是賣價低者優先成交,其次才是「時間優先」。但「集合競價」需要等待,最後一個進來的委託,也可以因為價格優勢而優先成交;反觀在逐筆交易的情形下,當一筆新的委託進入交易系統時,馬上與委託庫內最佳價格的委託成交,「時間優先」反而成了最重要的關鍵。只有第一到達交易系統的委託,可以最佳一檔的價格成交,第二個到達的,只能以次佳價格成交或無法成交。而且市場上不需等候一段時間才能知道委託是否成交,交易效率較集合競價高。

      準此,「逐筆交易」有四大的優點,包括「交易效率高,增加市場流動性」、「未成交委託價量資訊的參考性較高」、「成交價格依對手方委託價格依序撮合成交,形成較集合競價透明且具連續性」及「交易制度具擴充性」。

      對於市場參與者來說,股票資訊的正確性、即時性及穩定性是最重要的一環。「逐筆交易」開始後,伴隨撮合時間的縮短,資訊傳輸量可能會大幅度的增加,為了搶時間機會,相關的設備也勢必要有對應的升級。如果證券商或散戶無法因應,可能會出現報價資訊延遲,導致委託交易處於競爭弱勢。這就是日前立委所提出的質疑。

       目前金管會已經承諾,推動逐筆交易涉及到交易所對規模大小不一的證券商補助認定,對中小型券商補助會較多。同時明年將先採行「新舊雙軌並行」制,也就是讓中小型券商有更多緩衝時間,後年才會全面實施新制度。另外有研究指出估計逐筆交易上路後「量」會增加3.27倍,應足以支付傳輸費用增加。券商不會因配合政府重要政策而造成收益下降或入不敷出。

      對於散戶而言,「逐筆交易」影響有限。因為下單的次數,購買的張數不多,單到即撮與等5秒才成交,難有找出明顯的差異。當然對於對成交量大,每天都在交易的專業投資人、外資及大戶是有影響。但新制度伴隨新的下單、委託功能,不僅能更清楚解讀股價訊息,也增添更多可行的交易模式,有助於投資及交易操作精準度的提升,這更是這些股市專家在乎的。

      從2011年開始,證交所就開始規劃改採「逐筆交易」,但因當時是採行20秒撮合一次的集合競價,股市中股市散戶比重也有6成,馬上轉換恐將會造成嚴重的衝擊,因此就逐漸縮短撮合時間。7年過去,目前時機已成熟,該是落實規劃讓台灣資本市場與國際接軌的時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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