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

由國際共享經濟發展探究我國中小企業商機(中小企業發展季刊)
康廷嶽、黃柏偉

2015/06/01

本文刊登於中小企業發展季刊,第36期

摘要

                    共享經濟因近十年隨著行動科技發展成熟,使得共享服務受到消費者的青睞,並帶動業者以創新商業模式來進行服務。估計2025年全球共享經濟市場價值將超過3千億美元,且至今已經有超過17家市值超過十億美元的新創共享企業產生,我國應盡速掌握商機。發展共享經濟能同時創造經濟與社會價值,而我國具有發展共享經濟之利基條件,加上其低門檻與高創新之特性,更有助於新創事業與中小企業發展。目前歐美與亞洲部分國家已透過多項政策措施協助推動共享經濟,而我國宜及早重視此議題。 

壹、前言

 隨著全球化與網路環境日趨成熟,伴隨行動裝置快速發展,使得近年來出現許多創新商業模式,而「共享經濟」 (sharing economy) 即為此一浪潮下所崛起新興商機。近年「共享經濟」以驚人的成長速度引起各方關注,包含提供網路運輸服務且市值達412億美元的Uber,以及提供短期住宿且市值達100億美元的Airbnb,皆屬於快速成長的新創共享經濟企業 (Austin and Slobin, 2015)。這類新創企業以網路中介平台自居,打破過往傳統企業經營的概念,串連每個擁有物品與服務的個人,藉由網路中介平台「分享」各種商品或服務,因而使得每個人都可在閒暇之餘提供服務,像打工族一般,亦可將物品出租或再出售給其他人使用,使物品能更有效被運用。也因共享經濟的創新商業模式,使得每個人輕易的加入共享體系內,使得近年共享經濟快速成長。此一現象可由PwC公司的研究報告數據再次佐證,其指出全球共享經濟規模在2013年約為150億美元,估計至2025年將達到3,350億美元,成長幅度高達20 (Gill Carson, 2014)[1]此外,台灣創意工場董事長李開復 (2015) 更表示:「共享經濟才剛開始,未來大部分服務業都會被顛覆」,並且認為共享經濟是下一個科技風口,更加顯示「共享經濟」未來具有的龐大發展潛力與商機。

共享經濟之所以在近期快速崛起,主要有社會、經濟與技術等三個面向驅動力 (Torben Rick, 2013)。在社會驅動力方面,隨著人口密度不斷增加,為避免過度消費對於環境所造成的破壞,在追求永續發展的浪潮下,民眾意識到資源應該被更充分的運用,同時也渴望透過給予和接受,成為利他的互惠互利社會。在經濟趨動力方面,主要受到全球金融海嘯後,各國失業率居高不下,消費者為爭取多一份收入,開始思考閒置資產再利用與開發新收入來源的可能性。在技術驅動力方面,網路環境的成熟、社群媒體興起加上行動裝置的普及,讓搜尋與配對的成本得以降低,讓資源共享變得更便利,也是促成共享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觸媒。

然而共享經濟的概念並非新創,其源自於協同消費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的概念,在1978年已有美國學者Marcus FelsonJoe L.Spaeth 於《美國行為科學家》(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雜誌提出,而後在2010年時Rachel BotsmanRoo Rogers於《我的就是你的:協同消費的興起》一書中,強調全球市場將由過度消費經濟轉變為共享經濟,此將為消費模式帶來革命性的影響。而後20133月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 以「崛起中的共享經濟 」為標題,強調透過網路的溝通與協調,讓供需雙方得以互取所需,成為崛起中的創新服務模式。此外,Rifkin (2014) 認為共享經濟的前身為共享聯盟 (Common),早在資本主義出現前已存在,目前許多慈善機構、宗教團體、生產及消費合作社、公寓管理委員會等組織的運作方式,都屬於這類人與人之間用來傳遞商品或服務的共享聯盟。

根據英國國家科技藝術基金會Nesta (2014) 對於共享經濟的定義,凡是利用網路科技連結分散的群體,促使貨品、技能及其他有用的事物,能更有效的利用,均屬共享經濟的範疇。另外,英國於「解放共享經濟」(2014)提到,共享經濟是藉由網路平台分享自有資產、資源、時間及技能,並透過資源分享獲得收入。基此,可知共享經濟係指透過網路平台來連結資源供需雙方促資源的價值再提升,亦為P2P (peer to peer) 應用的一環

在過去20年,網際網路基本提供了資訊交換的平台功能,加上愈來愈多人體認到「擁有資源」必須付出的代價比「共享資源」高出許多,以致共享經濟開始活絡,近年來甚至呈現指數般的成長,並擴散應用至各領域中。未來共享經濟將創造更多新型態的就業機會與商機,同時孕育許多中小企業與新創事業以共享經濟之商業模式提供創新服務 (Hong et al., 2014World Economic Forum, 2014 )。由於共享經濟特色在於可將各種閒置資源出租、分享給需要的人使用,不僅避免資源浪費,亦能讓承租者僅以少許的費用就能得到最大效益,顯示共享經濟發展能同時增加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由於發展共享經濟有多元益處,許多國家紛紛設立發展發展目標與推動措施,如韓國首爾推行共享城市、歐盟推動之共享經濟聯盟、以及英國的解放共享經濟建言等。正當全球掀起共享經濟的創業風潮時,臺灣亦有少數共享企業或新創事業正在萌芽,如共乘平台「Carpo」、提供個人出租物品與空間的平台「租生活」、二手衣買賣網站「二次時尚」等,未來其他領域也可能發展共享服務。然而,國內共享經濟在諸多領域發展之際,共享經濟概念的推廣,以及創新商業模式或服務恐存在部份爭議,如共乘車輛、短期住宿的安全與管理等,皆有待相關法規進行調適。然共享經濟的正面效益廣泛且勢不可檔,期望共享經濟能在國內發酵,讓全民與中小企業共同享受共享經濟所帶來的益處。

  以下將針對國際上共享經濟的發展現況與政策措施進行說明,並且研析我國共享經濟發展現況,再進一步研析我國中小企業的可能商機。

 

貳、國際共享經濟發展現況

一、整體發展現況

  共享經濟崛起不僅是大勢所趨,也對部分產業帶來破壞性的創新。當全球市值最高的汽車運輸業者並未擁有自有汽車、當全球市值最高的住宿服務業者並未擁有自有飯店,顯示世界趨勢正在改變,而這些改變正好印證創新商業模式的共享經濟正崛起。國際上在探討共享經濟時,會將其歸類為空間、交通、物品、服務、金融等五大領域 (CROWD Companies, 2014),如圖1所示,並列出著名共享企業。空間共享包含國內積極推動的共同辦公空間 (co-working space),以及提供短期住宿空間與旅遊住宿的Airbnb等;交通共享包含提供網路運輸服務的Uber,以及提供車輛出租的Zipcar皆屬此範疇;物品共享包含二手貨銷售、租借物與客製品等形式,不論是大型通路商eBayYahoo也以關注此一商機,另有許多新創事業切入租借物領域,如美國的Bag Borrow or Steal以創新的租借服務做為商業模式。服務共享則包含具事業技能之服務,或排隊、代購、送貨等簡要任務的個人服務,或集思廣益解決問題的開源協作等;金融共享則包含媒合借貸雙方的微型貸款,而非傳統透過金融機構來進行借貸行為,或透過平台來進行群眾募資皆屬此範疇。

資料來源:Crowd Companies2014);本研究整理。

1 全球共享經濟發展範疇與著名共享企業

國際上共享經濟以驚人速度成長,不僅著眼於未來全球共享經濟規模的翻倍成長,估計至2025年將達到3,350億美元,亦可發現目前已出現許多表現卓越的共享企業。依據Crowd Companies (2015) 的報告指出,全球目前市值超過十億美元的共享經濟企業 (稱為「$B公司」) 共有17家,並對其進行調查與分析,以了解該共享經濟企業的成長因素與特性。就地理分布來看,「$B公司」有7 (12) 設立於美國,且其中8家皆在加州發跡,更加顯示美國加州為世界新創事業最重要的搖籃,而英國、印度、中國、澳洲與紐西蘭則各有一家「$B公司」產生。此外,觀察「$B公司」成立的年份 (請參見圖2),可發現僅有3家「$B公司」在2005年之前成立,其餘14家皆成立於2005年之後,而且進一步觀察「$B公司」市值超過十億美元的年份,可發現自2010年後開始指數成長,2014年達到6家之多,顯示共享經濟模式後續發展的爆發力。

資料來源:Crowd companies (2015),本研究整理。

註:「$B公司」為2015年市值超過十億美元之共享經濟企業。

2 歷年「$B公司」的成立家數與市值超過十億美元家數

進一步觀察這17家「$B公司」市值超過十億美元所需時間 (請參見圖3),整體平均而言,「$B公司」僅花費4年達到市值十億美元,最快達成的分別是美國的Lyft與中國大陸的「快的打車,僅花費2年就達到市值超過十億美元的高水準,而市值前兩大的AirbnbUber則分別花費34年的時間。此外,可發現越晚成立的共享經濟企業成為「$B公司」的時間有日趨縮短之勢,主要受到民眾對於共享經濟之商業模式逐漸熟習,如同先前電子商務 (E-commerce) 的發展歷程一般,當人們逐漸對於共享平台產生信任,進而造成共享經濟企業的爆發性成長。

資料來源:Crowd companies (2015),本研究整理。

註:「$B公司」為2015年市值超過十億美元之共享經濟企業。

3 $B公司」市值超過十億美元所需時間

若就前述共享經濟領域的5大範疇進行觀察,可知各領域的發展略有差異。首先,觀察17家「$B公司」在5大範疇的家數比重 (請參見圖4),可知個範疇的比重差異不大,以運輸與金融的4家較多,而以空間、物品與其他的3家為少。另外,就成為「$B公司」所需時間來看,以運輸領域成為「$B公司」的所需時間最短 (請參考圖5),平均而言僅需3年就超過市值十億美元;其次是空間領域的4年與金融領域的6年,而物品則因起源較早而使得成為「$B公司」的時間較長達10年。以上顯示,共享經濟各範疇各有發展空間,且並非越早發展越有利基,亦非須投入大量的資本或勞力才得以規模化,而是端視其企業的共享商業模式是否具創新性且符合消費者的需求,當共享平台能建立資源供需雙方的信任與交流機制,以及快速方便的操作介面,就能在短期內快速發展,更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基此,我國乃以中小企業為主體之經濟體,當國際共享經濟已快速崛起之際,應盡速掌握趨勢與發掘商機。

資料來源:Crowd companies (2015),本研究整理。

註:「$B公司」為2015年市值超過十億美元之共享經濟企業。

4 $B公司」各範疇之家數與占比

資料來源:Crowd companies (2015),本研究整理。

註:「$B公司」為2015年市值超過十億美元之共享經濟企業。

5 各範疇成為「$B公司」所需年份

        探究共享經濟企業快速成長的驅動力,仍須回歸到消費端,也就是共享經濟的需求面的快速成長所致。因為消費者普遍認為分享經濟的物品或服務的價格較低,同時也使得生活更方便,且透過分享的消費型態對環境的傷害較傳統型態來的小,因而不僅在經濟面向有所誘因,在社會面向亦有益處。依據資誠 (PwC) 的調查報告指出,使用Airbnb租屋一晚的費用比傳統旅館便宜41%,可顯見消費者非常容易受到共享經濟的低廉價格所趨動。此外,調查報告亦指出已有許多美國人加入分享經濟的體系內,美國成人之中約有44%熟悉協同消費的概念、57%同意「使用的通路即擁有」、80%認為「租用比購買好」,並指出「現消費者利用共享模式來取得產品和服務已成為趨勢,更勝於向大品牌購買」,顯示整體消費型態與趨勢已逐漸改變,民眾對於共享經濟的需求面已快速高漲。若觀察各年齡層對於共享經濟的接受程度,年輕一代因經濟能力有限且對網路科技較熟悉,對共享經濟的接受度最高,因此18歲到24歲年齡層相信物質產品的使用管道比所有權更重要的人數,是25歲以上年齡層的兩倍。可知隨著世代年齡增長,分享經濟的消費族群勢必更加成長。

  

二、經營模式與案例

共享經濟乃係媒合供給者與需求者的概念為主,但在各領域的應用模式仍有些許不同,例如某些業者以單次服務收取費用為原則,有些則是以每月繳交會員費無限制使用等,運作模式相當多元。因此,本文將分別針對空間、交通、物品、服務、金融等五大領域共享經濟公司分別挑選個案進行經營模式介紹。

(一)  空間:Airbnb-客房短租平台

  2008年,Nathan BlecharczykBrian CheskyJoe Gebbia在舊金山創立了Airbnb,一個讓使用者可以透過網站或手機發布、搜尋和預訂世界各地的房源網站。房客在預訂房源時,須於入住前給付公告住宿金額再加上6~10%的平台服務費給Airbnb,而在房客入住24小時後,Airbnb再從住宿金額中抽取3%佣金後付給房東。為了快速建立交易雙方的聯繫與信任,Airbnb提供用戶綁訂FacebookTwitterLinkedIn等社交網絡的功能,目前已建立了超過2.4億個社交聯繫的資料庫。另一方面,為提升旅客的入住意願與成交率,Airbnb聘請全球各地3,000多名攝影師,免費幫房東拍攝出租的房間,幫助其呈現房屋特色,同時驗證房屋情況與真實度。此外,Airbnb在特定國家亦推出房東保障計劃,如果發生受保房子遭房客破壞的情況,Airbnb將為房東提供高達100萬美元的房屋損失賠付額,藉此保障房東權益。

  由於Airbnb為世界各地的屋主提供一個簡單有效的途徑利用閒置房間賺取收入,並登錄於平台展示給全球的旅客,加上平台內建置的房東、房客規範及評價制度相當完善,成立後社群規模便迅速擴張,至今已遍布全球190個國家、3萬多個城市,並累積超過80萬個房源,房客總數超過2,000萬。根據Wall Street Journal2015)的調查數據,截至20153月,Airbnb的市值已高達100億美元,為世界第8大新創事業。

(二)  交通:Uber-叫車服務軟體

  2009年,Travis Kalanick在舊金山成立了Uber,並於20137月進軍臺灣。Uber所製作的叫車服務App,提供包含車輛與司機基本資料、預估抵達時間等即時資訊,同時建立司機與乘客的互評機制,提升閒置車輛利用率和乘載率。透過綁訂消費者信用卡,Uber以線上刷卡的方式先向乘客收取乘車費用,並在抽取20%服務費後轉付給司機,藉此獲利。除一般叫車功能外,Uber亦針對不同客群提供客製化服務,如商務客戶可用登記方式,由企業統一支付車資、提供共乘客群平分車資服務等。此外,為了加強宣傳與行銷,Uber亦將乘客叫車所累積之數據進行巨量資料分析,並規劃許多限期、特殊節日方案的多元促銷活動。在服務模式與行銷手法不斷創新的情形下,Uber目前更與餐廳業者、旅行社、飯店等進行跨業結盟,目前已擴展至全球53個國家,遍及歐美亞洲,其市值在201412月已高達412億美元,為世界第2大新創事業。

  有別於傳統計程車業的服務對象,Uber在臺灣的目標客群以外國人、高階主管等特殊族群為主,由於市場定位特別,Uber登臺後,承襲在其他國家市場一貫的行銷手法,選擇透過低調的口碑傳播、Facebook行銷等方式拓展客戶群,而非購買傳統廣告增加曝光率。目前Uber在臺增加的一般客群中,包含許多喜歡體驗新科技的年輕人受App所提供的創新服務吸引搭乘,也有不少中年人原有意聘僱私人司機,但後來發現使用Uber服務即可以較便宜的價格滿足同樣的需求。然而,除年輕人、中年人外,老人也逐漸成為Uber的顧客群之一。在子女無法陪同的情況下,當老年人需要乘車服務時,可由子女代為叫車,並透過Uber App瞭解車輛行徑與所在位置,與司機保持聯繫,隨時掌握長輩狀況,讓雙方皆可安心。

(三)  物品:BagBorrow or Steal-女用奢華品出租網站

  Bag Borrow or Steal網站是在20044月由Lloyd LapidusGreg Pippo於西雅圖成立的租借平台,出租物品以女性包包為主。由該平台提供數量及種類眾多的商品,讓消費者在該網站上註冊成為會員後,以定期繳納月費的方式,即可在會員有效期限內,從網站內種類豐富的手提包中則一租用。而在租借期間若對包包失去新鮮感,只需將原本的包包寄還,便可在上網訂借另一款。不僅如此,若消費者對於租借來的包包感到心動,還可視包包使用年數和保養狀況,以遠低於原始零售價的優惠價格買下該款包包。由於不同品牌包包的價位有所不同,Bag Borrow or Steal網站會員採分級制,幫助民眾在預算限制下租借相對應等級的名牌包,會員分為四個等級:入門級的Trendsetter(流行領導者)會員每月支付20美元起,適合職業婦女,可以租用Dooney & BourkeLori Bonn等設計師品牌所設計的配件;第二級會員為Princess (公主),月付40美元起,可以租用Betsey JohnsonPianegonda等大膽多變的服飾配件;第三級會員為Diva(歌劇女主角),月付90美元起,可租用知名品牌如Louis VuittonCharriol等奢華提包和珠寶。最貴的一級稱作Couture (頂尖時尚),每個月付費175美元起,可以租用GucciRosiblu等頂級名設計師的飾品和配件。

  在Bag Borrow or Steal的商業模式下,消費者不需支付高額費用購買名牌包,即可使用許多不同種類的名牌、名設計師產品;而民眾手邊若有不需使用的名牌包,亦可交由平台以鑑定後的價格收購,或是透過網站寄賣,待賣出後再讓平台抽取30%的成交價格作為佣金。目前網站中有120家設計師的2,200款產品可選,估計會員數達數千人,遍布全美五十州。

(四)  服務:Kaggle-數據分析平台

  2010Anthony Goldbloom在澳洲成立了數據建模和數據分析競賽平台-KaggleKaggle利用開源、群眾外包的方式,由企業或研究者提供數據資料及獎金,提供統計學者和數據分析專家選擇自身有興趣的議題進行分析建模,並透過競賽過程中選出最佳的模型,為企業及研究人員解決問題。而部分企業亦可透過提供高額獎金交換得獎模型的智慧財產權,達到互惠雙贏的目的。

  Kaggle曾經和微軟、維基百科、NASA、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等許多知名企業或單位合作舉辦競賽,在諸多領域中皆有令人滿意的收穫,並產生一系列學術論文。至今許多得獎的成果皆展示於Kaggle的部落格-No Free Hunch上。其中一項獎項高達300萬美金的競賽「Heritage Health Prize」,內容為透過病人看病及吃藥住院等數據,預測病人「明年」住院的天數。Kaggle目前涉及的範疇橫跨天文、經濟、醫學、高科技、數學、零售業等領域,並集合全球超過9萬位各領域的資料分析專家。

(五)  金融:Lending ClubP2P網貸平台

  2006年,Renaud Laplanche在舊金山成立了Lending Club平台,為資金有需求的民眾增添一條籌資管道,也提供手上有多餘資金的民眾進行放款。為評定借貸者的信用狀況,Lending Club利用社群網站資料作為評定借貸者信用評等的標準,取代傳統徵信、擔保抵押的作用,使信用不佳或缺乏抵押品卻願意歸還的借款者可以透過Lending Club平台取得貸款。在Lending Club平台中,不論是借款人或放款人均須提供基本資料,並註冊成為該公司會員,使用帳號名稱進行匿名交易。在貸款人滿足最低限度信用分數的前提下,還需填寫貸款申請書,經審核通過後,平台會將該筆貸款需求相關資訊如貸款金額、利率、信用評等、收入水平、貸款目的等公告於網站上供放款人瀏覽及選擇,而放款人僅需確認身分資訊即可。

  在借貸過程中,Lending Club還與猶他州特許實業銀行WebBank進行合作,WebBank透過該平台向借款者發放貸款後,將債權出售給Lending ClubLending Club再將債權以收益權憑證的形式賣給投資者(可為個人或機構),以完成借貸交易。換言之,投資者購買的Lending Club所發行的「會員償付支持債券」,透過這種形式,投資者(放款者)就成了Lending Club平台的無擔保債權人,而非借款者的債權人。因此當平台上的借款者出現違約情形時,投資的損失將由借款者自行承擔,Lending Club不給予補償。Lending Club成立至今,已協助撮合超過50億美元的借貸金額,並向投資者支付了約5億美元的利息。

 

參、國際推動共享經濟之相關措施

  共享經濟是因應科技、服務發展所產生的創新商業模式,為了深化此一概念的應用,許多國家及組織相繼提出相關政策或研擬推動措施,如2009年韓國首爾市頒布共享城市 (sharing city) 宣言、2013年歐盟推出歐洲共享經濟聯盟 (The European Sharing Economy Coalition) 2014年英國發表開放共享經濟 (Unlocking Sharing Economy) 的獨立評論 (Wosskow, 2014)等。綜觀上述國家、組織所研擬及實施的推動策略可歸納為四大面向:() 以架設網站、成立單一窗口、由地方首長共同建立在地網絡等方式整合資源;() 頒布共享經濟相關條例、制定稅收準則、頒發信任標章給優良共享經濟型企業進行運作管制;() 透過篩選補助及調整公共採購制度給予共享經濟型企業資金協助;() 提供空間、諮詢服務給共享經濟型企業、同時鼓勵市民參與,或將共享經濟概念納入教育體系等措施促進共享經濟發展等。以下將針對各國之推動政策進行個別介紹。

 

一、韓國首爾-共享城市(Sharing City

(一)  發展背景

  韓國首爾政府在意識到發展共享經濟的效益後,於20129月韓國首爾市公布「共享城市宣言」,發表首爾共享城市推動計畫,期望透過創造新的經濟機會,恢復信任關係與減少資源浪費,從而解決首爾市經濟、社會、環境等問題。基本政策方向將以民間部門為中心發掘並實踐共享領域,而政府則協助建構基礎建設,提供促進與支援措施。() 主要推動項目

  在首爾共享城市推動中,主要之舉措可歸納為下列五項,其完整業務內容如表1

1. 制定並頒布「首爾特別市共享促進條例」:為建立促進共享的基礎、為支援共享企業提供法律依據,201212月首爾市制訂並頒佈。

2.建構「首爾共享中心網」:為整合資訊,20136月建構「首爾共享中心網」,以利市民搜尋共享服務資訊,有助於市民參與共享活動。

3. 設置統一受理窗口:由「社會革新局」設置窗口,統一受理民眾對共享服務的建議以及改善制度之需求。

4. 協助共享團體與共享企業:為提高民眾信任,採「共享團體、企業指定制」,符合資格者才可擁有共享城市品牌識別與補助。並且,結合首爾市創業支援計畫,提供以共享服務作為創業項目的創業者資源(如辦公空間、諮詢與補助)。

5. 推動市民參與:成立「首爾市共享促進委員會」,為官民治理機構,負責提供促進共享的政策、法規與制度改善的相關諮詢,並審議「共享團體、共享企業」指定與支援。並舉辦為期三個月的每週共享企業演講活動,鼓勵市民參與。此外,亦推動汽車共享、共享書架、工具圖書館、童裝共享、停車場共享、外國觀光客都市民宿等相關措施。

 

韓國首爾推動首爾共享城市之主要業務內容

推動項目

主要業務內容

1.汽車共享

(1)       推動汽車共享業務,與選定汽車共享民間業者合作,提供公營停車場停車位和停車費打折優惠。

(2)       市民利用智慧型手機或網路可事先預約使用停在各處的共享汽車。

截至20141月,首爾市有537個租借站、972輛共享汽車。

2.共享書架

(1)       300戶以上的社區住宅有義務設置小型圖書館,在館內設置書架並分給居民。

(2)       居民在自己的書架上標示姓名,保管書籍並與鄰居分享。

截至20141月,已有14所開館。

3.工具圖書館

(1)       向有意營運工具圖書館的公寓社區提供經費補貼。

(2)       工具圖書館放置旅行包、工具等偶而會使用的物品,並與社區居民相互租借使用。

截至20141月,已成立12所。

4.童裝共享

l   推動穿著週期較短的童裝共享

截至20141月,吸引共享企業(Kiple)及九老區、城北區75所幼兒園參與。

5.停車場共享

(1)       與自治區合作開發停車場共享模式

(2)       指定自治區(龍山區)和共享企業(民間停車場)

6.公共設施閒置空間共享

l   與市民共享不使用的公共廳舍會議室、禮堂等閒置空間。

可於網站以低價預約使用,網址:http://yeyak.seoul.go.kr

7.同屋世代共鳴

l   幫助媒合有多餘居住空間的老人和需要居住空間的青年同居,青年為老人提供家事服務(購物買菜、協助外出、清掃等)。

8.外國觀光客都市民宿

(1)       利用位於市區的住房收取一定費用,向外國觀光客提供住宿、餐飲以及能體驗韓國家庭文化的機會。

(2)       共享企業、團體、參與家庭可向地方管轄區政府觀光部門申請都市民宿補助。

9.真人圖書館(Human Library

l   每年舉辦兩次與真人書(Human Book)溝通,共享智慧而非知識(2013年為4月及11月)。

10.首爾e-換工

l   利用在各地區通用的虛擬貨幣與會員交易物品的交換制度。

網址:http://poomasi.welfare.seoul.kr

11.首爾公共Wi-Fi

l   共享首爾市通訊網路及設施,擴大免費公共Wifi

目前已在主要街道和公園473處建置1988AP

12.開放資料廣場

(1)       與市民免費共享社會及經濟價值較高的首爾市公共數據。

(2)       替民間提供創造更多商業的機會,推動資訊產業發展。

網址:http://data.seoul.go.kr

13.首爾照片銀行

(1)       讓政府收錄的首爾市照片適用創意公用授權條款(CCL),讓民眾自由地利用首爾市照片

(2)       一般民眾也能適用CCL,分享自己的照片

(3)       建置首爾照片共享整合平台,收錄首爾市和民眾共享的首爾照片,目前保存約24萬張

14共享團體及共享企業補助

l   共享團體和共享企業須經過篩選,符合資格才可擁有共享城市品牌識別與補助。

2013年共提撥32100萬韓元補助18家企業之業務費用。

15.首爾共享樞紐中心

l   20136月建置共享樞紐中心網站,整合城市共享資源資訊,作為共享相關平台和資訊的入口網站。

16.共享首爾博覽會

l   舉辦共享首爾會議、共享首爾展覽會

2013年共吸引23家共享團體與企業參加

17.宣傳共享都市

(1)       利用多種媒體管道宣傳,促進民眾參與共享活動

(2)       製發宣傳影片和文宣品

18.自治區共享業務補助

l   徵求並評審自治區業務計畫,提供業務費用補助

19.恩平物品共享中心

l   201410月於佛光洞建置恩平物品共享中心,讓該區居民可租借各種工具

20.獎勵共享參與者

l   由共享促進委員會評審選出在共享活動方面表現優良的個人、企業和團體,並提供獎勵與宣傳機會。

 

二、歐盟-共享經濟聯盟(The European Sharing Economy Coalition

(一)發展背景

  歐盟認為發展共享經濟不但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創造就業機會,還可建立社區參與和推動社會創新。因此,歐盟經濟社會委員會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EESC) 20139月,宣布推出「歐洲共享經濟聯盟」,由成員國委員共同討論共享經濟發展對於歐盟的重要性,並對於提倡、管理、移植、投資等四大面向分別研擬推動措施 (請參見表2)。期待在政策推動下,能透過共享與合作,驅動未來歐盟經濟能持續提升競爭力,朝向永續、繁榮的方向發展。擬定下列四大目標:

1. 推動共享經濟潮流:透過提倡共享經濟,提高各界對其的認知與社會能見度,進而形成社群與政策領導者的能量。

2. 維持共享經濟運作:透過倡導公平合理的法規管制,確保將共享經濟列為優先推動項目。

3. 提升共享經濟規模:促進政府與民間的交流合作,提高共享經濟在歐盟成員國間的可擴展性(scalability)與可移植性(transferability)。

4. 資助共享經濟發展:透過資金援助,啟動共享經濟相關計畫與平台,以促進歐洲各城市共享經濟的發展。

歐盟推動共享經濟聯盟之主要業務內容

推動項目

業務內容

1. 提倡 Awareness

(1)       提供工具給共享經濟之供給與需求者,促進歐盟共享經濟成長,成為全球共享服務的先驅者。

(2)       進行影響力評估研究和分析資產的生命週期分析,以掌握共享經濟的機會;制定標準衡量共享經濟對公、私部門所帶來的效益。

(3)       將分享經濟概念納入教育體系,從小學,中學,職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和培訓計畫課程(含領導、公司內部、MBA、經濟、工程、設計、ICT、行銷、政策科學等)。

2. 管理 Regulatory

(1)       結合共享模式的公司及使用者意見回饋,並廣泛徵詢利害關係人之意見,按部門別管理共享經濟。

(2)       減輕因舊有法規管制造成共享模式企業的障礙,讓共享經濟商業模式得以發展。

(3)       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引入對共享物品的強制規範(如最低數量、可回收,可重用性,可升級性和耐用性)。

(4)       促進建立共享經濟市場安全和質量的最低標準,並推出「信任證書」,藉此鼓勵消費者參與同儕之間的共享活動。

(5)       對共享經濟模式中的協同商務、協同消費、協同生產、和協同交換制定和實施適當的法律機制、保險產品和稅收規定,避免對傳統商業模式帶來衝擊。

3. 可移植性 Transferability

(1)       透過各城市首長建置網絡(例如透過歐盟市長公約Covenant of Mayors或歐洲創新夥伴之智慧城市),建立相關建設、散播成功共享經濟模式的資訊和想法。

(2)       設立在地工作小組審查並協處阻礙共享經濟發展之法規管制,匯集居民和社區,重新定義公共服務,創新和公民參與。

(3)       促進會員國間最佳做法之擴大實施及流通,激勵對共享經濟試驗項目及平台之公共投資(補助、補貼)。

(4)       支援歐盟發展一個區域型共享經濟聚落(與研究單位、新創事業、金融業者、和最終使用者合作),並設置「創新區域」作為孵化器(incubator),測試共享經濟可擴大實施的解決方案。

(5)       透過建立­最佳共享經濟概念的獎勵措施,促進市場滲透。

(6)       鼓勵城市發展共享和協作行動計畫,提升共享經濟在地方政策中的認同度。

4. 投資 Investment

(1)       建立一站式商店,提供共享經濟企業家所有的業務支援服務,包含企業輔導、孵化、加速、以及財務和國際化發展諮詢。

(2)       制定歐洲公共採購制度,新增「共享性」的招標規範,有利於共享經濟企業發展。

(3)       採取適當的歐盟資助額度,支持共享經濟平台和地方政府間的公、私合作關係。

資料來源:歐盟共享經濟聯盟網站;本研究整理。

 

三、英國-解放共享經濟(Unlocking Sharing Economy

(一)發展背景

  201411月英國商業、創新暨技能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Skills, BIS)在「解放共享經濟」的獨立評論中,提出對政府的建議,期將英國打造成共享經濟全球發展中心,並成為活絡共享經濟之領先國家。在政府大力支持與推動下,目前英國有許多以共享經濟為基礎的創業團隊萌芽,如任務外包平台Economy of Hours、汽車共乘平台Liftshare、商業空間和資產分享平台Dot Dot Dot等,而倫敦也成為共享住宿平台Airbnb的第三大城市,僅次於巴黎和紐約。

(二)建議推動措施

  英國對於解放共享經濟之推動構想,可分為共享空間及設施、共享任務、時間及技能、共享運輸、未來發展等四層面。規定經常性分享出租的房源必須符合與住宿業相同之規範標準,包含消防安全、煙霧偵測等,並要求房東向旅客說明逃生計畫;將任務外包平台歸納為提升創業、就業的新機會加以推動;運輸的部分除鼓勵民眾多進行共乘外,還將民間運輸業者與地方政府進行整合,改善地方交通;未來也將密切關注共享經濟之創新發展,確保英國處於領先地位 (請參見表3)

英國推動解放共享經濟之主要內容

領域

主要建議內容

1. 共享空間及設施

Shared space and accommodation

(1)       對於經常將住宿空間出租的民眾,應受到與傳統住宿業者相同之規範。

(2)       政府應對所有參與分享的空間設立人身安全的最低標準,包含消防安全、煙霧偵測裝置、向旅客說明逃生計畫等,而平台有義務告知屋主此規定。

(3)       民宅共享平台應主動向屋主提供政府相關規範說明。

(4)       地方政府與平台業者應合作確保分享者無明確違規現象:例如民眾透過分享平台出租大量空間,卻不符合消防標準,或是無繳交相對應稅額等。

(5)       應移除標準化租賃契約中,禁止轉租的規定,讓租戶可以針對部分空間進行短期轉租活動。

(6)       中央政府應指導地方當局允許民眾在不須明確規劃許可的情況下,將非住宅區的停車空間自由出租。

(7)       開放無續租權的短期商業空間轉租服務。

2. 共享任務、時間和技能

Sharing tasks, time and skills

(1)       技能共享平台應同意確保工作者得到合理的薪資,才能獲頒優良標章。

(2)       政府部門應給予平台員工機會投入當地慈善和義工服務,並對公務人員進行新的教育訓練。

(3)       應清楚告知就業中心的員工關於時間與技能分享平台運作模式,並積極向求職者說明可以在此類平台上尋求工作機會。

(4)       一些鼓勵創業的政府計畫,如創業貸款,應主動提倡利用任務分享平台以幫助創業。

(5)       政府應將長期在此類平台上賴以維生的民眾納入就業人口。

(6)       政府應明確規範此類平台的法律地位和責任。因平台僅被動擔任媒合供需的角色,並非派遣公司或職業介紹所,故須對此新形態企業進行相對應的管制。

3. 共享運輸

Shared approaches to transport

(1)       在駕駛以「非營利為目的」前提下所提供的共乘服務,對於車輛通過安全檢驗的駕駛,可收取適當報酬。

(2)       應授權倫敦政府協調倫敦各車隊停車場,確保對允許單程載客有一致性的做法。

(3)       政府與地方交通管理單位應與民間車隊合作,並將其整合進公共運輸系統。

(4)       對於交通擁塞的地區,政府應加強實施高乘載管制。

(5)       透過英國中小企業研究計畫(Small Business Research Initiative, SBRI)的競賽活動,尋求建立高乘載車道的解決方案。

(6)       盡量以低價開放司機與車輛牌照資訊給車輛分享、共乘分享服務平台

4. 未來發展

Verticals of the future

(1)       建議英國商業、創新暨技能部(BIS)及英國新農業部(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 Food and Rural Affairs, Defra)密切關注共享經濟模式之創新發展,確保管制符合商業演化需求,讓英國在全球共享經濟領域之發展維持領先地位。

(2)       建議政府啟動「共享城市」計畫,建立運輸、辦公空間、住宿、技能等共享網絡,並鼓勵居民分享各種日常生活中所需之資源。

資料來源:歐盟共享經濟聯盟網站;本研究整理。

 

肆、我國共享經濟發展現況與商機

  共享經濟主要概念為降低交易障礙、簡化交易與媒合的過程,為民眾帶來低價高便利性的服務。在近年科技發展快速的推波助瀾下,使得符合市場需求之相關共享服務快速成長,且其低進入障礙與高創新服務的特性,更有利於新創事業與中小企業發展。目前國際間已有諸多共享新創事業屢創市值新高,而我國共享經濟發展雖稱不上流行,但也已逐漸開始發酵。國內新創事業如共乘平台Carpo、二手衣物買賣網站Get More二次時尚、以及專案外包平台愛蘇活等也已開始萌芽。在此種經濟模式下,民眾可透過網路協調溝通,或直接進行資源或技能的分享,不僅減少時間和空間成本,更帶來龐大商機。以下針對國內發展較好的共享經濟企業進行簡介。

一、共乘平台-Carpo

  雖然國內目前已有數個網路社群提供共乘媒合管道,其中以PTT共乘版使用者較多。但對於固定每週可提供空座位或是須找座位的使用者而言,每次都要將需求重新刊登,非常不便也不易搜尋。再加上PTT及其他論壇多為匿名帳號,讓使用者可能有安全上的顧慮。為了解決目前共乘平台普遍的問題,並透過科技加強人與人之間的信任,2012年底,臺大學生吳敬庭成立七人團隊製作了共乘媒合平台Carpo,並在20133月正式營運,透過綁定Facebook帳號驗證來確認使用者的身份,同時讓使用者可以閱覽共乘對象的公開資訊而更為安心。使用者可同時透過「電腦網站」及「App」使用該平台,駕駛可刊登車上座位數量及價錢,並提供路線資訊順路搭載有需求的旅客;另一方面,乘客也能刊登共乘需求讓駕駛瀏覽或主動透過該APP傳遞訊息與駕駛聯繫,不須將手機號碼等個人資訊提供給對方,提供安全、便利的共乘媒合服務。此外,平台亦建立個人共乘歷史資料與使用者評價機制,透過使用者經驗篩選過濾,避免有問題的駕駛及乘客破壞良好的共乘生態系。在媒合功能趨於完備的情況下,網站上線不到一年,共乘刊登數即破萬筆,平均每月吸引超過 250 位會員加入,其中客群以2535歲為最多,而長程是最多人使用共乘的主要目的,如連假、春吶等活動期間,使用人數皆有所提升。

  儘管共乘媒合功能趨於完備,Carpo目前僅提供免費線上媒合服務,讓乘客與駕駛在線下自由交易,並未從中賺取服務費或設計其他獲利模式。對此,Carpo正規劃將乘客與駕駛自由交易調整為「平台先收費制」進行抽傭,同時預先幫乘客保險,為乘客增添保障,並積極找尋適當的管道與相關資源尋求企業或活動廠商進行合作。

二、二手衣物買賣、代售網站-Get More二次時尚

  為避免消費者一味追求流行、衣物快速汰換所造成的浪費,20119月,溫博凱架設了GetMore二次時尚網站,並於201312月正式上線,讓民眾重新找回衣物的價值。該網站除了收購、販售二手衣物外,也提供自由定價的代售服務。在販售衣物前,GetMore二次時尚會將每件衣物先行送洗及整燙,並保留衣物的洗衣標籤,盡可能的讓消費者收到物品時重現新品的原貌,改善二手衣物在民眾心中的形象。

  除了賺取收購與販售二手衣物的價差外,平台提供的代售服務亦收取一定比例之費用。由於GetMore二次時尚包辦代售過程中送洗、拍照、丈量、上架、包裝出貨等繁瑣流程,亦收取代售成交價格的25%作為平台的營運費用。賣家在申請代售服務前,必須先視衣物狀況支付清洗費用,因此賣家會自行考量二手衣物之價值是否高於清洗、整燙、與營運費用,藉此確保平台上所販售的衣物皆具備一定的市場價值。在商品經過重新清洗、整燙、上架後若乏人問津,賣家可利用網站的降價機制調降售價,若還是無法吸引消費者購買,待代售半年期滿後,GetMore會將商品退還給賣家。目前平台上有超過1,000件獨一無二的商品,商品價格從200元至6,000元皆有,其中以1,200元至1,500元的商品成交數量最多。

三、專案外包/承接平台-愛蘇活

  為了解決個人及企業的臨時任務需求,同時提供民眾更多接案、兼差的機會,王永枝先生於20059月成立愛蘇活網站,媒合專案型的供給與需求。無論是供給方或需求方,均需註冊成為會員,才能使用平台服務進行接洽。有外包需求的個人或企業,可上網站免費刊登專案內容,並至外包求才專區選擇網路相關、影音多媒體、資訊系統與軟體、硬體與電子、平面設計、文字藝術與出版、空間與工業設計、行銷與工商服務、以及其他專業類別等分類進行搜尋,快速找到適合承接專案的人選。而接案者可至該平台填寫及公開履歷,分項列出自身專長技術與背景,並將個人作品與圖文介紹放置於網站專區供雇主參考。所有接案會員中,大致可分為免費會員與付費會員兩種,付費會員可選擇半年支付1,050元或一年支付1,890元的費用,獲得較前面的資料顯示順序。

  然而,由於會計帳務核銷需求,一般公司較不願意與無法開立發票的個人進行交易。因此,愛蘇活針對有發票需求的個人簽訂合作契約(成為該公司的委託勞務者),提供開立發票服務,由平台作為中間交易對象,依兼職者的接案金額開立發票。而接案者除需負擔稅金外,還需另外繳納發票金額的5%或最低500元作為平台手續費。在制度化的管理下,愛蘇活成立至今已有數萬人註冊成為接案會員。根據網站的統計資料,目前接案市場最熱門的有網站網頁及程式設計、平面美術設計、影音多媒體及遊戲等三大類,而成長最快速的則是工業設計與產品設計。

  上述個案皆為國內稍具規模之共享經濟類型企業,相信還有許多更微小的新創事業正在努力發展。雖然共享經濟之創新商業模式為民眾帶來許多方便,而近年快速崛起的國際共享型企業也證明其市場存在之需求相當可觀,但這波受到民眾熱烈迴響的趨勢若欲在我國發展順利,應思考共享經濟經營模式在各領域發展所面臨之爭議與法規衝突。以共乘服務為例,當民眾提供車輛共乘服務時,平台將難以認定其為找尋分攤成本之駕駛人,還是專程行駛熱門路線賺取車資的司機。而當私家車輛經常性專程提供載客服務時,將與計程車輛無異,卻不受計程車業之規範與限制,產生非公平競爭之現象。除了界定上的困難外,國內政府亦須深度考慮對合法共享經濟的參與者制定共享經濟之稅收準則。不僅平台業者須繳納稅金,亦需對透過資源分享而獲得收入之民眾課徵所得稅,避免如此龐大的市場轉入地下經濟。

 

伍、小結

  由於共享經濟屬創新的商業模式,在需求面以貼近消費者需求的低價與便利為誘因,在供給面以低成本與創新為驅動,使得共享經濟企業在短期有驚人的成長,且在當前已產生十分多元的商業模式,且仍在演化與不斷創新,後續發展受各界關注。而我國的網絡環境發展完善,且具地狹人稠的特性,更應善加運用共享經濟來提升資源運用效率,尤其共享經濟的低進入障礙與高創新元素,更適合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我國,亦適合年輕人所創立的新創公司,有促進創新與帶動就業之效。

由於共享經濟同時具創造經濟與社會價值的益處,因而近年已有許多國家相繼開始構思將共享經濟服務融入當地的法律規範以降低其爭議性,加強維護共享平台的供需雙方權益,並共同協商有利於共享經濟發展環境,包含設立相關的促進政策與法規調適。目前歐洲與亞洲部分國家已透過多項政策措施協助推動共享經濟,皆可作為我國發展共享經濟之參考借鏡。由於共享經濟涉及之範圍相當廣泛,建議可針對可能牴觸現行法律條例之爭議點加以盤點,讓共享服務業者、民眾與既存業者釐清國內法律框架之管制規範,再進一步構思法規調適的可能性。此外,政府應積極進行共享經濟的廣宣與提倡,讓民眾與業者更瞭解共享經濟的特色,以及可能帶來的挑戰與商機,並且建立共享平台以促進各界交流並掌握共享發展動態,協助政府與業者及民眾間的資訊與資源共享。在共享創新服務發展快速且多變的情況下,政府可促進國內創業者利用共享經濟經營模式進行創業,亦協助既存之中小企業能順應共享經濟潮流開展業務,並透過產官學各界之溝通與協調,共同研擬適宜之法律框架與推動策略,打造良好共享經濟發展環境,進而達到促進經濟發展、帶動就業、促進創新與民眾有感等多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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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ring Taiwan SMEs business opportuniti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haring Economy

 

Ting-Yueh Kang, associate research fellow, Taiwan Institute of Economic Research

Po-Wei Huang, assistant research fellow, Taiwan Institute of Economic Research

 

 

Abstract

 

Because of the matur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mobile technology in this decade, sharing economy services are favored by consumers and promote the industry to operate services through innovative business model. The market value of globe sharing economy, by estimate, will exceed 300 billion US dollars in 2025. Moreover, 17 sharing startups have been established with the market value over 1 billion US dollars. Therefore, we need to grasp th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as soon as possible. Developing sharing economy can increase benefits of economy and society at the same time. Taiwan retains the niche conditions, characteristics of low threshold and high innovation to help the development of SMEs. However, American, European and some parts of countries, nowadays, have p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