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稅收超徵是預算數不準確 宜理性面對(工商時報)
林建甫

2019/01/10

        蔡總統於2019元旦談話提出「稅收超徵、還稅於民」的想法,行政院藉此迅速擬定四大方案,許多民眾也期待能在農曆春節前領到大紅包,但財政部顯然面有難色,並說明稅收超徵應優先還債,為何有此差異?

 

        截至2017年的資料顯示,政府稅收已連續四年超徵,合計達5,204億元。分別是2014年超徵1,088億元,2015年超徵1,878億元, 2016年超徵1,278億元,2017960億。若加上2018年預估可能超收600億元,五年政府稅收超徵約5,800億元。超徵規模「頗鉅」。因此民間「還稅於民」的聲浪也就不斷,總統及行政院才會做出相關的反應。

 

        其實所謂超徵是指實際稅收金額大於預算數。兩者有時間差,可能達兩年多,不容易算準。因為從預算數的編列後還要審議,再開始執行。但經濟情勢隨時在變,最後得到實際徵收數,當然會有不少差異。例如2008年起的全球金融海嘯、2012年開始的歐債危機,那時不但沒有超徵,反而造成稅收嚴重短徵的情況。

 

        再以2017年度的資料為例,超徵主要來自營利事業所得稅、贈與稅、營業稅、遺產稅等,綜合所得稅反而短徵。因為該年度國內經濟穩定成長,因此普遍稅收增加。當年又修正遺產及贈與稅稅率,更讓相關稅收大幅增加。而開始要求境外電商繳稅,也讓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都增加。但還有一些非預期的因素造成綜合所得稅有短徵的落差。

 

        另外,有人認為超徵是稅捐稽徵機關嚴格稽查造成一堆人補稅,因而責難稅捐稽徵處。但以2017年度臺北市綜合所得稅為例,自繳稅款與扣繳稅款約占該稅目實徵數的99%,另各稅目(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遺產稅、贈與稅等10種稅目)的自繳、暫繳與扣繳稅款實徵數亦占各稅目之實徵數96%以上。稅捐稽徵機關開單補徵的稅額不及4%,顯見稅收超徵並非有濫開稅單的情形。

 

        政府歲入主要由「稅收」、「其他收入」及「債務舉借」組成。當然稅收是佔了歲入的大部份。值得注意的是,稅收超徵並不等於國家財政盈餘。當財政紀律不佳,支出浮濫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政府必須透支,就有可能會出現稅收超徵但政府赤字惡化的情況。

 

        準此,稅收超徵不等於國家會賺錢,只是因為預算數不準確所造成落差,宜以理性態度面對,實在不適宜回饋民眾或發紅包。稅收超徵基本上應用於償還債務或減少舉債規模,健全財政才是對的。我國雖離舉債上限40%還有一些距離,但財政情況近年來卻是逐步惡化,且未來經濟前景不明朗,也必須預留空間因應未來可能發生的危機。

 

        不過站在國家發展的角度來看,現今國內消費低迷是當前經濟面臨的最大挑戰。近年薪資停滯、超額儲蓄增加,凸顯民眾消費意願愈來愈保守,如能重新點燃消費的正向循環,將有助於經濟成長。因此總統提出的「經濟紅利方案」政策並非不可行,只是應該從刺激消費、推動經濟成長為著眼點,審慎評估相關措施能帶來的效益,甚至可以考慮與其他促進經濟成長的政策合併施行,讓經濟動起來。

 

        回想2008年面對金融海嘯來襲,為讓全民渡過寒冬,馬政府透過特別預算方式編列858億元發放消費券,雖然事後有專家評估的認為對於實質經濟帶來的擴張效果有限,但不能否認當時不但避免一連串的倒閉風暴,也讓民間消費的氣氛明顯改善,迎來了近年少見「年味」濃厚的春節。現在如果要再做,錢更要花在刀口上,設計排富條款,讓弱勢能受益,是該走的方向。

 

        最後,現在是數位經濟之時代,新型商業模式與國際經濟情況變動劇烈,於是稅收預算的編製單靠政府機關實在很難準確。財政部宜邀請專家學者或請智庫研究,另外幫忙做稅收的預測,來形成一份更有參考價值的預算。如此才不會一再的發生稅收超徵,引起社會的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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