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綠色投資新型態--公民電廠綠能區塊鏈
林若蓁

2020/10/27

綜觀再生能源產業之發展歷程,因初期需投入之資金龐大,主要係仰賴各國政府以政策推動,如躉購電價制度(Feed-In Tariff , FIT)或再生能源憑證制度(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 REC),在政策積極地推動之下,也由於綠電交易之利潤、減碳效益與環境友善性等優勢提升了再生能源的普及化、認知度與市場接受度,綠能自由市場機制與法規亦逐漸形成;而近年政府為提升民眾參與度及發展區域能源自主性,綠電公司與公民電廠的概念應運而生,產業更進一步發展出配套之新興商業模式,如民眾組織綠電合作社,以及可認購投資再生能源並實質分潤的綠電公司.其中,近日有業者發表綠能區塊鏈將再生能源建廠投資與區塊鏈及物聯網技術結合,創造新興的全民綠能電廠投資模式。

過去公民電廠係以公民為主體,設立公司或合作社等相關組織,透過群體出資、付出勞力或資源之方式,獲取綠能發電利潤之所有權或股權,並參與電廠之營運、維護與風險;台灣公民電廠最普遍的參與形式為PV-ESCO (Photovoltaic-Energy Service Company),民眾提供屋頂或土地獲得租金,經由業者進行顧問服務,包含場域評估、融貸、設置,並與台電簽訂躉購合約,達到三贏局面。

而前述綠能區塊鏈之公民電廠商業模式則破除了環境條件限制,可望以更廣泛的形式促使全民投資綠電。此模式主要藉由收購或建置各國大型太陽能案場,並交由綠能業者維護及營運,媒合電力收購單位,整合成為跨國綠能區塊鏈之能源投資平台,以認購的方式提供民眾參與投資,促使此再生能源電力可跨平台、跨國轉換應用。綜整後之綠能案場分散了過去僅投資單一太陽能案場所需承受之風險如發電地域限制、天災損壞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等,可使不具有土地及屋頂出租的民眾亦能參與公民電廠,並吸引認為綠能發電不夠穩定的民眾或一般投資者投資綠電。而綠能區塊鏈公民電廠模式搭配實際的再生能源案場,將發電產出與交易過程透過區塊鏈技術登錄於綠電存摺,相較於主流區塊鏈技術發行之虛擬貨幣,讓人更易於理解與追蹤其長期穩定發電之投資效益。現今此綠電投資商業模式已悄然成形,未來是否能吸引更多綠能投資者參與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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