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台灣離岸風電專案融資法律盡職調查之議題
徐幸瑜

2018/11/01

    離岸風力發電為高度資本密集型產業,專案開發初期即需龐大資金投入,依照歐洲市場經驗,專案經常於施工前即須完成資金到位(financial close)。此外,台灣在有特殊的地理環境條件下,如颱風、地震,對於推動離岸風力發電即具有相當的風險與挑戰;又因歐洲離岸風電融資通常採用以專案本身的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 模式,這對於國內金融業者而言相對陌生,特別是離岸風電在臺灣屬於新興產業,本土投融資者對於離岸風電產業內容並不熟悉,且專案涉及跨國利害關係人及複雜介面,相關政策及法規命令也隨著離岸風電推動進程而不斷更新,種種不確定性因素致使銀行授信風險偏高且不易衡量,因此儘管目前已有多家銀行與開發商簽立融資意向書,惟至實際放款階段之變化仍有待觀察。

 

    事實上,國外銀行在從事離岸風電專案融資評估時,會自行執行或由獨立的第三方執行一系列關鍵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包括商業(財務與保險)、技術及法律盡職調查,在達成融資協議之前進行大量的調查工作,仔細識別與評估技術、財務和政治等風險,並考量專案融資如何符合銀行自身的投資策略。同樣地,保險公司亦會進行盡職調查,以確定保費和保險條件。但關鍵在於徹底評估風險以及降低金融業者的不可預測風險。

 

    由於各國法律規範體系不同,且最重要獲益來源之風力發電離岸系統電能購售契約(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內容各國也不盡相同,在國內銀行缺乏離岸風力發電專業風險評估人才及經驗的情況下,因此必須聚焦「法律面向」盡職調查應特別注意之事項,並提出我國離岸風電開發生命週期各階段之應注意議題,以供國內銀行從事專案融資評估時之參考:

 

1.     開發商與專案概況相關文件:融資者須瞭解離岸風場開發專案之完整資訊、相關文件及所涉及之主要利害關係人,以釐清專案可能產生之法律風險。開發商應提供其母公司及其專案設置之離岸風電專案公司設立概況與相關文件(公司內部規章、資本總額、風場開發實績、近三年訴訟案件及仲裁資料、或籌備處成立相關資訊等);開發商亦應提供其合作風力機供應商及其所有承包商之概況與相關文件,並提供完整之風場場址狀況與調查結果。

 

2.     法令遵循:離岸風力發電專案開發的申請設置,係屬法定必要程序且涉及諸多法規與權責單位。融資方須檢視開發商檢附之相關許可或證明文件,是否確實取得且遵循我國離岸風電相關將近60多種法令規範。再者,我國《電業法》於2017年有重大修正,其相關配套子法將持續更新,若法規命令有顯著變更則將影響專案開發流程。

 

3.     環境、社會與職業安全:融資方應審慎評估開發商是否具備專案的環境、社會與職業安全影響之規劃,並視實際條件提出具可行性之改善措施或減輕備案,以降低由本範疇所引發之風險,包括:檢查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與相關承諾文件,只要涉及花費的皆應納入財務規劃、檢視環境(噪音、生物多樣性、地震等)及社會(當地居民協議、漁業權、水下文化資產、海底未爆彈既有資料研究等)與職業安全(高架作業及保護措施、水上及吊掛作業等)影響範疇之風險辨識、風險分析與應對方案等。

 

4.     融資及資金調度時程:如離岸風電開發各階段之開發商自有資金比例要求(施工許可階段15%、成立給照階段18%)、借貸合約及交易架構安排等,應特別注意貸款人有無對風力發電離岸系統電能購售契約(PPA)之變動表示意見之機會、貸款人有無接收控制專案計畫之機會,及有無續行計畫之能力。其他融資可能考量因素包括政策穩定性、開發商過往經驗及能力、第三方專業顧問、有無擔保等皆應納入盡職調查範圍。

 

5.     專案合約:風場專案所有介面(interface)及合約的設計與整合,為重要的法律風險所在。例如在施工與設置階段,涉及合約包括採購契約、基樁契約、安裝契約、船舶租賃契約、碼頭租賃契約等,應特別注意合約相關之風險條款,包括:時程、工程展延及追加工程款、契約終止、工程變更、不可抗力、違約金/損害賠償、政府許可取得責任、責任限制、保險、準據法及爭端解決、工安與公安等。此外,應注意台灣電力公司(台電)所公告之風力發電離岸系統電能購售契約(PPA)所存在之風險,特別是PPA中有關營運中斷之條款(9條運轉與調度-台電得單方降低收購電力及潛在付款條件爭議、第13條終止契約-僅能雙方合意終止契約,乙方不能因台電違約主張單方終止契約)、法令變更條款(14條契約有效期間及修訂-若政府政策有變更,台電也會配合修訂契約)等;此外,目前台電的PPA契約中並未約定不可抗力條款、未約定契約經終止後關於賠償金之支付安全,也未考量到貸款人同意/介入之相關權利等。再者,儘管目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8條保障再生能源優先上網權利與無需負責備用容量之義務,且有穩定20年的FIT保證躉購價格,但因前述法令變更條款之設計,將來台電是否會因政策調整而要求修改PPA及收購價格,將為開發商及融資者帶來龐大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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