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消費者主導的注意力經濟來了(工商時報)
彭思遠

2022/03/03
轉載自<工商時報  名家評論>

  全球OTT產業快速成長,除了全球知名的Netflix、Disney+、Appl e TV+、愛奇藝等平台,台灣的產業巨頭也加入戰局,Friday影音、 myVideo 、LINE TV等紛紛上線,加上原有的廣播、電視、平面媒體 、電影等業者的數位化,以及佈局元宇宙商機的電玩、電商、科技、 金融等業者的虎視眈眈,一場搶奪「注意力」的大戰正在上演中。

  1970年代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提出 注意力經濟(Attention Economy)概念,認為注意力的稀少性(Sc arcity)將會隨著資訊的增加而提升,總有一天注意力將會比資訊更 有價值,過去數十年注意力產業的發展也驗證這個觀點,從早期的報 紙與雜誌以銷售版面的廣告獲利模式,到廣播、電視產業依據收視率 訂價廣告收費,再到Facebook、Google等數位平台的「流量變現」分 潤機制,都是透過將消費者的注意力打包賣給企業的獲利模式,進入 數位時代注意力轉化成消費者行為數據(Data),成為數位企業發展 最重的要戰略資源,注意力價值進一步水漲船高。

  而未來注意力經濟的發展更加複雜,首先,「資訊爆炸」成為困擾 ,消費者選擇自主性更高的平台,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第四台退租潮,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統計,台灣有線電視訂戶數自10 6年第三季的526.9萬戶連續16季度下滑,110年第三季減至476.8萬戶 ,累計已少了50.1萬戶,美國電影協會(MPAA)調查也指出,全球串 流影音服務的訂閱人數在2018年就已經超越有線電視戶數,消費者願 意付錢看自己想看的內容,而不願浪費在需要配合播出時間及套裝內 容的第四台。

  其次,注意力的使用愈來愈兩極化,大多數人從早到晚都一直在接 收資訊,從電視、社群、Podcast、通訊軟體等資訊太多,因此的懶 人包、短影片、即時動態等「碎片化」內容成為主流,不過同時消費 者對於有興趣的影集、電影等內容付費的意願提升,意即消費不願意 浪費太多時間看沒興趣的資訊,有限的注意力要花在刀口上。

  此外,「元宇宙」將會為注意力經濟帶來巨大的衝擊,在元宇宙的 概念之下,注意力等同於數據,而數據能轉換成價值,所以注意力就 是資產或是貨幣,隨著區塊鏈、NFT等相關應用的熱絡發展,數位資 產的訂價過程正在被實現,例如將個人資料打包並用NFT發行,透過 NFT可以交易的特性與市場機制來完成訂價,注意力的價格將能完整 揭露,單筆資料的議價能力有限,但若規模擴大至十萬筆或更多,價 值就完全不一樣了,新創業者們也正在積極將此概念商業化。

  同時2016年歐盟通過《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後,關於資料 所有權在於個人的觀念被進一步落實,例如「開放銀行(開放金融) 」政策強調消費者在金融消費關係中的主導權,可提供所有金融消費 資料給第三方服務業者,未來注意力經濟很有可能由當前供給方為主 的商業模式,改由消費者為主導的運作模式。

  最後,當前注意力經濟正在轉型時刻,我們若能提供法規與政策支 持,台灣迎頭趕上搶占重要位子並非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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