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全球新創成功投資走向 對產業數位轉型揭示的重點(工商時報)
林欣吾

2018/07/06

      創業基因(STARTUP GENOME)機構在今年4月發布了2018年全球創業生態系報告(GSER 2018),該報告從新興技術演進及IPO後價值回收的角度,分析透過全球超過43個城市所蒐集超過1萬家新創事業的資料。這項以大量新創事業資料的分析,揭示了當前新興技術應用成功獲得市場認同的幾個重要元素。

      首先,按GSER 2018的資料定義與分析,全球數位網路的發展,已經要進入第三階段。第一階段就是基本的上網服務,包括撥接上網、搜尋及收發EMAIL等;第二階段則是藉著網路所提供的多元服務,社群媒體、電商、網路廣告及線上影音與遊戲等。GSER 2018依其累積的新創事業資料分析,數位網路新興技術的應用,在第三階段將進入深水區,除深入到各種垂直應用場域外,同時將會更仰賴技術專業與智財。

      廣告科技、遊戲及數位媒體等三個方向,就是GSER 2018所定義的第二階段,這三個方向在IPO後的投資報酬狀況已經呈現負數。而區塊鏈、先進製造與機器人、人工智慧、網路安全、金融科技及農業科技與新興食物等技術領域則是IPO後的投資報酬相對領先的方向,這幾個方向就是GSER 2018所定義的第三階段。

      第二,GSER 2018分析了這幾個新興技術領域創業者的特性。比較令人意外的是年齡。在以往,大家印象中的幾個全球知名創業家,例如微軟的比爾蓋茲、蘋果電腦的賈伯斯、亞馬遜的貝佐斯及GOOGLE的佩吉與布林,都是在20幾歲就開始創業,並分別第一階段發展出顛覆市場的新營運模式。

      然而,在GSER 2018數位網路第三階段的新創業者年齡中位數為39歲,不但相對第二階段的數位廣告及電商新創業者的36歲更高;同時,半數以上在第三階段的創業者擁有碩士學位以上學位,超過半數以上的創業者擁有軟體方面的技術專業。企業經驗與技術能力,已成為推動最新一波新創事業的特色。

      第三,搭配近年對全球專利趨勢的觀察,GSER更推論後續第三階段的數位網路新興技術應用,將更仰賴智慧財產權。亦即,藉著智慧財產權,除了提供一般的權利保護外,也將由於擁有智慧財產權,才可以據以形成新的營運模式,可以進一步與其他業者進行開放創新,可以在後續的合作與談判上站穩有利的地位。

      綜合三個階段的發展來看,GSER 2018所提的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網路服務,不但早就已經成為當前許多行業企業經營的必要基本要件,更是許多人們日常生活所必備。

      如果回想一下,在2000年前後,一定有許多業者對於是否上網、是否設置網頁、是否要在網路上作生意都抱持著懷疑及觀望的態度。後來,掌握趨勢並快速辨識基本網路經濟成功要素的業者,積極引進數位網路概念,並強化企業競爭力者獲得了成功;反之,許多回應緩慢的企業,應已經退場或者正面臨著高度的競爭壓力。

      有趣的是,目前新興的第三階段所提出的幾個新興方向,在許多一般業者的心目中,其地位應該與10-20年前的網頁、網路廣告與電商相當類似:大家都在猶豫是否要跟進,或者是否要納入企業經營的一環。

      追根究柢,採行這些新興技術的新創事業,之所以可成功獲得IPO市場的認同,應在於許多早期投資者與使用者,都已經共同預期到這些新興技術應用將可對各個不同的垂直領域產生顯著貢獻。雖然仍然不是很清楚背後具體的經濟邏輯與可能貢獻,但大都承認這些將會成為未來企業與產業的競爭必要條件。

      準此,除了應鼓勵新創業者積極嘗試外,政策上也應該要積極投入更多資源,分別從實作及理論層次,加速協助釐清區塊鏈、先進製造與機器人、人工智慧等等新興技術在實際應用上,真正的經濟邏輯,並早期協助了解有哪些新興的營運模式可以採行,以成功進入國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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