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面對CECA、ECFA、FTA等趨勢,台灣產業發展應採取的戰略思考架構為何
洪德生

2009/03/20

 

區域經貿拓展與產業發展之間的關係(區域經貿定位的重要性)
  •  國際貿易目前已朝向區域化發展,所以從務實的角度,確立我國在東亞之經貿定位,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意義甚為深遠。
  • 因應運輸成本高漲及價值鏈位階面臨挑戰下,我國對外貿易的地區結構上必須縮短距離,在項目結構上必須出口差異化與高值產品,以降低貿易成本。
  • 吸引跨國企業來台投資,以及增加採購高值產品與服務,這種國外消費的貿易模式,距離最短,貿易成本最低。
  • 因此台灣的經貿定位,基本上應達到「提供跨國企業難以取代的產品與服務」,而後透過東亞整體與全球連結。
 
釐清台灣經貿定位的策略目標(關鍵價值活動投資的重要性)
  •  因應我國當前產業發展課題的關鍵條件在於促進關鍵價值活動的投資(研發、人培、運籌 )
  •  透過吸引先進國家FDI,不但可以產生定錨效果,持續發揮「在台採購產品與服務」的貿易效果,亦可導入先進技術、人才與商業模式等資源,長期提升競爭力。
  •  故台灣經貿定位的策略目標,應以擴大跨國企業來台進行關鍵價值活動投資為先期首要主軸,並以先進國家為主要對象
 
確立台灣的區域經貿策略定位(成為進入新興市場樞紐的重要性)
  • 經貿策略定位是目標與可行性策略的結合 (What we want to be and how could we achieve it)。台灣的區域經貿策略定位,是要讓更多先進國家跨國企業與台灣合作,而且這種合作是透過投資關鍵價值活動,並有助於未來我國對東亞的出口,與長期產業升級轉型。因此要探討可行性策略,就必須了解先進國家跨國企業在東亞市場的利益為何?台灣可扮演何種角色? 以及是否具備相關條件?
  • 台灣有機會成為跨國企業與中國市場連結之管理樞紐,因此ECFA應該以解決外商與台商佈局兩岸之間所產生的交易成本為主,以吸引更多外商來台投資。
 
目前ECFA的爭議在哪裡?
  • 政府應解釋清楚ECFA的現階段實質推動進程,是先就雙邊談判的代表身份名稱,層級與涉及的雙邊對口部門等機制性問題先確認?還是已經要一步到位的開始展開各部門的實質議題談判?因為有許多產業凸顯關稅的問題,加上行政院指示主導機關應該是經濟部,並在政策宣傳與辯護時引用一些降稅後的總體經濟數據,讓外界不免有ECFA已經要一步到位展開議題談判,特別是展開關稅談判的聯想,徒增很多困擾。
 
從關稅條件差距為洽簽的動機可能存在盲點
  • 關稅條件的問題向來都不是影響台灣在全球供應鏈地位的主要因素,頂多只是次要因素。現在會躍升為主要因素,成為某些產業認為決定其整體前途的原因,是因為台灣很多產業的技術已經走到了瓶頸,此外我們有很多下游產業出走到海外,使得很多在國內生產的中間財必須要進行跨國移動,增加中間的交易成本,才使得以降低關稅障礙為出發點的區域經濟整合好像變得非常的關鍵。 
  • 融入區域經濟整合,台灣在整個亞洲裡面算是後進者,沒有「條件上的獨佔」,因此只是降低與其他國家間關稅條件差距的守勢策略,這樣的作法頂多是守勢的策略。如果觀察日本、韓國這些與我們屬於貿易對手國關係的國家,可以發現對方不僅是光靠區域經濟整合來提升出口產業競爭力,更重要的是上中下游整合的產業結構與價值鏈整合的商業模式,賣既具創新,品質又好的上中下游產品來取得國外市場,且經濟規模也比較大;台灣就算關稅的不利條件降低了,在缺乏上游技術創新跟下游產品品牌的提升下,在中間財專業生產上的規模經濟優勢勢必也支撐不了多久,因此談區域整合可能勞師動眾,但只換來維持不了多久的優勢,甚至根本換不回什麼優勢。
  •  此外關稅調降是雙向的,雙邊也許可以在框架協議內容上排除敏感的產業別。然而就算是當前認為降關稅很重要的若干產業,也可能忽略,降關稅與中國是否發展該產業的國內自主產能可能根本是兩件事。舉例而言,石化業與機械業就算關稅降到零,中國也不會因為進口台灣的東西物美價廉,相信李加圖的比較利益原則,就停止發展石化業與機械業自主產能的腳步。因此台灣並不會因為雙邊關稅的調降而穩固對中國市場的供應地位,大企業反而可能到最後還是會因為必須在當地的供應群聚中卡位,加上對岸的一些優惠政策,而還是選擇到中國投資。而對於一些中小型的廠商,當中國發展自主供應能力之後,將會在成本與規模上佔據優勢,這時候台灣的石化與機械市場沒有了關稅的保護,反而讓中國產品長趨而入來傷害自己的產業。
  •  因此在討論需不需要進行關稅談判時,事實上應該要考慮兩岸產業未來競合情勢的動態變化,而不是只有看當下能不能接單的問題,活在黑夜裡面就急著想要直接用肉眼看日出。
  •  所以回歸到產業發展基本面的問題,洽簽ECFA應該建立在台灣產業同步升級轉型的基礎上,做為一個配合的策略,而不是主線作法,甚至是被認為拯救台灣經濟的唯一良方。
 
非關稅談判比關稅重要
  • 既然國內的產業目前的確面臨升級與轉型商業模式的迫切需求下,ECFA如果能夠有助益於引導先進國家的資金與人才來台灣進行研發與生產,並進一步有助於拓展中國內需市場,這樣的ECFA才是符合台灣利益且值得我們努力的方向。
  •  因此一些功能別上面的談判,重要性可能更勝於降稅談判本身,如兩岸的智財權保護協定,對於有意以經營中國市場,但是相對比較相信台灣智財法制環境的外商而言十分重要,在台灣研發創新的無形資產如果到中國生產過程中遭到侵害而無法受到保障,那麼台灣要成為創新中心的目標就如空中樓閣,不切實際。此外像雙邊投資保障協定、避免重複課稅、商標權與產品標準檢驗相互認證等議題,其實都是台灣形塑成為區域創新、營運、以及資產管理中心的重要條件。
  •  然而在上述所提到的投資、課稅、商標與產品標準等投資環境面上,中國也普遍在這些面向上採用策略性政策工具來吸引海外投資,所以簽訂這些協定的另外一層意義事實上也是約束中國,不要過度使用策略性產業政策來形塑不公平的競爭環境,誘使台灣產業持續出走。到目前為止,中國的企業所得稅法還隱含了對兩岸台資企業根留台灣的隱性懲罰,而以往談兩岸經貿正常化,通常對於「正常化」的主體假設都設定為台灣,認為是台灣過去所採行的政策都是扭曲而不正常的;但實際上過去戒急用忍,積極開放有效管理這些政策方向,都是建立在因應中國所有的不公平競爭政策上所採取的防衛措施,對於中國一個大國而言,通常略施小惠便可吸引台灣的生產要素向其流動,所以如果兩岸真正要合作,中國反而應該檢視一下自己的產業經貿政策是否正常化,兩岸才能在一個比較良性合作的環境下來談整合。
 
經濟整合不保證競爭力提升
  •  智利是一個與主要國家高度經濟整合的國家,然而這並沒有為智利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
  •  美國、歐盟、日本是全球經濟與科技實力最強的三個地區,這些國家或地區的領導人也充分了解中國的崛起,但是他們也不急著要與中國進行積極的經濟整合。
  •  因此經濟整合,與一個國家的經濟與科技實力沒有必然的條件與因果關係。在推動ECFA的同時,很多產業發展的基本功夫仍要持續推動,甚至是加速的推動。
  • 前述說到吸引先進國家資金與人才來台進行知識密集性的產業合作,是台灣升級轉型的一個重要策略。ECFA也許會有一些骨牌效應,使得其他國家開始願意積極的與台灣建立制度面上更緊密的經貿關係,但是台灣的基本投資環境沒有改善下,即便其他國家願意跟我們也洽簽一些功能性協定甚至是FTA,也不代表先進國家的外資企業便會因此投資台灣,因此檢討現形法令以及健全相關基礎設施仍是必要的。
  • 在法規面上,過去我國在國際評比中表現較弱的一環,主要為公司從投資設立到結束營業的相關行政流程較為冗長。現在雖然在很多加工出口區、工業區或科學園區都有設置所謂單一窗口來處理廠商的申請案件,但重點在於申請程序上許多牽涉到跨部會,或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審批,往往增加了不確定的風險,因此要解決這些問題,跨部會以及中央地方在某些審批條件中需要裁決的地方,應該盡量把裁決的考量因素與基準明確化,讓業者在申請前就充分了解掌握其申請通過的機會,以減少因為不確定因素而降低投資意願的情形。
  •  此外對於現有的自由貿易港區,一些不合時宜的規定也應該有所調整。如強制雇用原住民比例為5%的規定,放寬「限制大陸進口貨品」不得輸往課稅區委託加工之規定等,皆有助於強化自貿區在兩岸產業合作上的功能,應持續推動,此外政府也應該評估兩岸三通後的產業及貿易活動量變化,研議是否整合三通港口鄰近工業區或加工出口區,轉型經貿特區的必要性。
  • 透過兩岸經貿特區(對方保稅港區,我方自貿區)進行產業合作,讓高度仰賴價值鏈跨國運作的產業可以在進駐特區來降低貿易成本,既可吸引外資依兩岸比較利益來進駐,又可以避免市場立即開放的敏感性,可以做為ECFA中可能比較敏感關稅談判項目的階段性配套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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