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我國離岸風電建置資金來源大挑戰
許中駿

2016/12/28

世界各國政府為達成離岸風力發電產業發展目標,透過收購電價FIT〈Feed-in Tariff〉制度、政策性融資協助、租稅優惠及相關政策配套措施,吸引業者投入並降低產業界風險,進而達到國家發展自有品牌離岸風機及自主產業鏈。反觀國內銀行為求放款的安全性,對離岸風力發電業者的融資與擔保過度保守,遂導致離岸風電建置資金取得不易,基於鼓勵綠色金融發展和遵循赤道融資原則,政府應有所作為,包括引進國際銀行資金,才能協助業者克服資金來源困難之挑戰。
放眼各國政府提供的政策性融資協助方面,德國復興信貸銀行(KfW)為德國離岸風力發電相關產業推出專案融資方案,提供最高長達20年、不超過專案總資本7成的貸款資金;英國綠色投資銀行主要為推動綠色機組設施提供金融解決方案,於2015年與其他商業銀行共同提出約新台幣1,942億元以支持離岸風力發電產業發展;丹麥輸出入銀行主要支持產業即為風力發電產業,為促使國外進口商對德國Siemens 及丹麥Vestas購置離岸風機,提供國外離岸風機買主期限最長18年、金額最高不超過出口交易金額80%的融資保證服務。
除了政策性融資協助之外,英國、美國、日本和中國大陸尚提供租稅優惠推動離岸風力產業的發展。而各國政府推出的各式相關配套措施,歐洲各國包括丹麥鼓勵居民參與離岸風場投資、英國廣邀外資和發展海事工程、德國政府提供再生能源電力補貼、美國能源局提撥超過50萬美金鼓勵跨洲合作、法國規定離岸風場投資者須與在地產業鏈結合等;亞洲國家的配套措施則包括中國以計劃經濟方式培植國內廠商、日本政府大幅增加風力發電相關技術開發預算,以及韓國推動離岸風電和漁業共存推動計畫及國際驗證系統的建置。
歐洲為全球最大離岸風電市場,離岸風場自1990年起開發至今,其融資模式主要可分為傳統直接融資(balance sheet financing)和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兩種形式。前者是以公司整體信用為基礎進行融資活動,以發起人或母公司現有資產及還款能力做為融資考量條件,融資期限大多屬於短中期貸款,財務槓桿比率低,自有資金占比較高,並以發起人的資產作為抵押擔保,發起人負連帶責任,因此銀行具追索權,融資風險較低。後者為獨立的融資計劃,以專案本身的經濟效益及未來營收做為融資考量條件,還款來源來自於專案本身未來收入現金流量,專案發起公司基於財務規劃與風險隔離,通常會成立特殊目的公司( SPV)進行表外融資〈off- balance- sheet financing〉,並將風險分散由可控制風險或有能力承擔風險者共同承擔,融資期限多為中長期貸款,且為高負債比例(可達65~75%),通常採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進行融資,因此銀行在評估專案融資時,需針對專案計劃進行技術、風險、財務和敏感性分析等全面性評估。
綜觀國際間一些大型營建業領導者已承攬相關風力機、海事工程、輸配電業務及具備商業化規模,對於離岸風電工程開發比整機商更具管理經驗、彈性及降低成本。我國未來區塊風場開發,將可加以思索如何規劃採購營運模式,使風場開發資金需求風險分散,提高銀行融資的意願。另外,台灣的港口和施工船機等相關離岸風電基礎設施,亦是支撐國內離岸風電發展與否及銀行業者想要瞭解以評估參與融資與否的關鍵考量。
但銀行為求放款的安全性,通常會以貸款人或企業之狀況、資金用途、還款來源、債權確保、借款戶展望等授信的5P原則來審查客戶。以不同區域的離岸風場專案融資特色來看,在歐洲專案融資特色方面,目前多家主要商業銀行透過專案融資,提供離岸風場所需貸款,且不侷限於離岸風場的建造或營運階段,還包括離岸風場評估籌備期融資;至於在亞洲,日本受到歐債危機衝擊,歐洲離岸風場開發陸續由日本三菱東京UFJ銀行、三井住友銀行及瑞穗銀行提供融資服務,日本貿易保險機構NEXI則負責貸款保險事宜,促成日本金融業者共同協助歐洲離岸風場之建置,並將相關經驗作為未來日本開發離岸風場的借鏡。台灣則為國內離岸風電業者現階段除上緯取得國泰世華銀行、安泰銀行、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共同組成的示範機組聯貸案(5年期金額25億元的融資)外,目前國內其他銀行並無相關貸款經驗。由於後續尚有將近200億的示範風場開發資金需求,上緯仍在積極爭取銀行協助融資當中。
有關我國離岸風場的開發,政府除已訂定中長程設置目標,即2025年3GW、2030年4GW之外,亦著手推展離岸風電的鼓勵政策、稅收、融資等方案,例如金管會將推出訂定獎勵「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鼓勵銀行投入包括綠能在內的「五加二」產業融資。而開發業者若僅靠自有資金,產業發展難度相當高,綜觀國內銀行業者在專案融資與擔保趨於保守的情況下,為突破離岸風電業者專案融資瓶頸,海外銀行融資參貸將為不失為業者解套的重要選項。建議政府應建立聯貸及轉介平台,可由金管會統籌並指定公銀行庫來承辦,加以引進國際銀行資金;另外需由政策配套支持並鼓勵引導國發基金或國營事業入股,增強離岸風場開發案的整體股東實力,吸引國內銀行參貸及外資挹注。
 

本院: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傳真 +886 (2) 2586-8855 聯絡我們

南台灣專案辦公室:807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號43樓1-2
電話:(07)262-0898,傳真:(07)398-3703

© 2015 台灣經濟研究院 版權所有. 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