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經社論

擴大能源先期管理適用對象 產業能源使用效率更上層樓 
台經院

2022/06/09
淨零碳排已經是世界各國的發展共識,2022年3月30日我國國發會也發布了「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明確揭露台灣2050淨零碳排的發展路徑。其中,提升能效是住商部門和工業部門的主要措施。而根據過去的經驗,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減少能源使用進而降低碳排,一向都是最為可行、至為關鍵的必要措施。

對於提升產業能效一直也是經濟部重要的施政措施,不僅要求產業界既有廠商要持續降低能耗、提升能效,更於2015年就開始執行一項全球首創的「能源先期管理制度」。這個制度是規定發電量達到50MW規模的發電廠、汽電共生廠,或是用電量達到25MW規模的製造業,如煉油廠、半導體、鋼鐵等投資計畫,設廠時都必須採用最有效率的生產設備,也就是必須採用所謂的「最佳可行技術」(BAT),經由專家小組進行審查、經濟部核准後才能建廠,透過這樣的管理手段,廠商都必須採購能源效率最好的設備,才能進行實際商轉。

由於這個審查制度是全球首創,開始時產業界也曾有「是否影響企業投資台灣」的質疑。但是,經過這幾年來能源局與投資廠商的實際參與執行,不僅協助大型投資廠商提升能效,減少能源耗用數量、降低碳排放數量,更讓廠商省下巨額的能源費用支出,成果明顯的呈現出來,產業界的態度也由一開始的懷疑抗拒,轉變為現在的支持與參與。

根據台經院2022年4月26日完成的「能源先期管理制度量化效益說明」,核准的投資案已經達到41案,包括通霄、大潭、興達、台中等燃氣電廠的新(擴)建計畫共有12案,設置的發電裝置容量共有17,888MW,是2021年12月全國全部發電機組裝置容量59,375MW的30%,可見數量十分可觀;而屬於製造業的共有29案,其中半導體業最多達到18案,鋼鐵業4案,其他製造業7案,所增加的用電需求則達3,358MW,約是歷史最高負載38,844MW的8.65%,因為製造業尤其是半導體業,幾乎都是全年無休長時間運作,一年可能會增加260億度用電量,比2021年台北市的總用電160億度還要高出很多。從這些數據可以清楚看出,不論發電廠新增的發電裝置容量或是製造業新增的用電量,數量都非常的龐大,所以如果可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就可以大幅減少天然氣的使用量與用電的需求量,這就是能源先期管理制度針對能源效率審查為什麼這麼重要的原因。

事實上,根據前述台經院的量化效益說明,審查通過的案件能源效率都顯著提升,其中發電廠發電效率提高約3%,這12件投資案每年可以節約6.36億立方公尺天然氣;而在製造業部分,節電比率可達9.27%,亦即每年大約節約25億度電,這對能源與電力資源日益珍稀的台灣而言是極為重大的貢獻。這個制度呈現的節能效益,創造了產業、政府、社會三贏的局面,這也是產業界從剛開始的質疑轉變為支持的重要關鍵,也非常值得社會各界加以稱讚與肯定。

只是作為政策研究者的我們,還是要從雞蛋裡挑出骨頭,提出一些可以再精進調整之處,讓制度效益可以更上層樓。因為依照目前的規定,這個制度管理的對象是發電廠、汽電共生廠和製造業等屬於工業部門的投資計畫,但屬於商業服務業的產業投資計畫,例如資料中心、購物中心、百貨商場這些高用電的投資計畫,則並未納入規範。隨著經濟型態與產業發展的創新及改變,商業服務業的能源使用數量愈來愈大,應該思考將這些業種納入規範,讓台灣的能源使用效率水準可以進一步的提升。

以最近國內外企業投資十分熱絡的資料中心為例,因為台灣地理位置優越,民主政治體制及供電穩定、電價低廉等特質,是資料中心設置營運非常理想的地點,因此近年來國內外企業競相在台灣設置,台灣已然成為國際資料中心的設置熱點;然因為資料中心的運作需要龐大、穩定的電力作為支撐,投資設置資料中心也大大增加了電力的需求。我們透過蒐集統計資料發現,2019~2021年這三年國內外知名的資通信企業紛紛在台設立資料中心,因而大幅增加了用電的需求,例如Google就增加600MW用電量,中華電信增加100MW,微軟增加80MW,其他幾家則增加了50MW,合計增加了830MW的用電量。

這趨勢還在持續中,預估2022年投資依然熱絡,Google、微軟、遠傳等國內外企業都還要再投資,可能會再增加365MW的用電需求,可見投資設置資料中心這類商業、服務業企業已經都是用電成長的大戶。所以能源先期管理制度如果可以將設置資料中心這類的投資計畫納入管理,規定廠商必須採用最有效率的設備,勢必可以讓這些產業的節能效益得到更全面的發揮,讓台灣產業的能源使用效率更上層樓。

當然我們也理解,產業用電過去主要是集中在製造業,所以制度推動初期以製造業為管理對象,也是十分合理的政策措施。然而,隨著產業環境的發展與變化,商業、服務業的用電需求規模日益提高,用電結構與過往經驗截然不同;而且能源先期管理制度已執行多年,不論是審查的內容、審查的標準與審查的程序等作業,都已有充分的實際經驗。將資料中心這類商業、服務業的投資計畫列入能源先期管理適用對象的時機已經十分成熟,因此,在此要呼籲經濟部,應該儘速將這類投資案納入管理,使台灣產業界的能源使用效率可以更上層樓,進而讓台灣能源效率管理成為國際的典範與學習的對象。

本院: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傳真 +886 (2) 2586-8855 聯絡我們

南台灣專案辦公室:807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號43樓1-2
電話:(07)262-0898,傳真:(07)398-3703

© 2015 台灣經濟研究院 版權所有. 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