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經社論

亞太區域的尊嚴勞動與自由貿易
台經院

2022/09/08
2020年COVID-19疫情爆發,不僅對全球經濟活動帶來巨大衝擊,更突顯出全球化下經濟與社會不平等、勞動權益及社會安全欠缺保障的課題。為加速後疫情時代的經濟復甦,同時強化自身因應未來經濟危機與突發事故衝擊的韌性,各國政府更積極推動環境、社會與經濟永續。在此背景下,如何於追求經濟成長的同時兼顧勞工權益與社會保障,進而促進尊嚴勞動,成為APEC區域經濟合作的重要焦點議題。

依據APEC政策支援小組(Policy Support Unit, PSU)統計數據顯示,COVID-19疫情爆發後,2020年APEC區域GDP成長率為負1.9%,平均失業率亦從2019年的3.8%攀升至2020年的5.0%。此外,依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統計資料,2020年APEC區域經濟體平均工作時數損失約為7.5%,其中又以秘魯(27.8%)、墨西哥(14.5%)、智利(14.3%)、菲律賓(16.6%)、馬來西亞(10.1%)等經濟體最為嚴重。儘管隨COVID-19疫情趨緩及疫苗接種率提升,APEC區域經濟活動已逐步恢復正常,但是2021年APEC區域因COVID-19疫情所造成的工作時數損失平均仍為3.4%。

面對區域失業人數攀升、無薪假成為企業於疫情期間節省成本同時避免大規模資遣員工的常見措施,勞工亟需收入及就業保障渡過難關,然而目前社會保障措施的涵蓋範圍仍相當有限。依據ILO的統計資料顯示,2021年全球仍約有41億人並未受社會安全保險體系保障,且更僅有約18.6%的失業勞工享失業保險給付。

除社會保障措施不足外,COVID-19疫情也進一步突顯出長期以來的尊嚴勞動赤字(Decent Work Deficits)問題。舉例來說,COVID-19疫情對勞工的權益及社會保障帶來衝擊,但是國際工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 ITUC) 2022年的調查卻顯示,目前全球仍有77%的國家禁止勞工參與或組織工會,致使勞工欠缺捍衛權利的發聲管道。此外,依據聯合國全球契約(UN Global Compact, UNGC) 2021年的報告,目前19%勞工的收入不足以幫助他們擺脫貧窮困境;而在勞工基本權利部分,更僅只有約68%的受訪企業已承諾採取具體行動及政策措施禁止童工及強迫勞動。

面對疫情為經濟及勞動市場所帶來的衝擊與挑戰,ILO於2022年重新修訂「全球工作協定」(Global Jobs Pact),並呼籲各國以促進「尊嚴勞動」作為回應衝擊的政策措施。具體政策措施包含:創造就業機會並提升勞工的工作環境及條件、建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強化勞工基本權利保障、推動政府與勞工及雇主間的交流對話,包含透過團體協商凝聚社會共識採取共同行動,以有效因應當前危機並消除全球化所衍生的不平等現象。

然而,「尊嚴勞動」對於APEC區域經濟體而言並非新的議題。在美國等已開發經濟體的倡導下,勞工權利保障相關議題自1990年代起,便成為APEC經濟體區域自由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RTAs)的重要談判議題。依據ILO統計(2022),目前在全球113個已生效且含有勞工專章或專門條款的RTA中,有68個RTA的締約方為APEC成員經濟體。而「美墨加協定」(United States-Mexico-Canada Agreement, USMCA)以及「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更為RTAs勞工專章及相關制度規範的最佳指引範例。

以CPTPP勞工專章為例,其依據ILO 1998年所頒布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對於勞工基本權利,包含勞工結社自由以及團體協商權、消除強迫或強制勞動、童工,以及就業與職業歧視等保障,均做出完整規範並訂有爭端解決機制。而2022年6月剛獲得第110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之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基本權利與原則,則可見於CPTPP的19.1及19.3.2條。除基本勞工權利保障外,CPTPP更於第19.10條納入廣泛且全面的尊嚴勞動議題合作領域,且於第19.12條設立勞工理事會(Labour Council)作為成員經濟體就勞動議題開展合作及對話的平台。

美國目前雖然不是CPTPP正式成員,且暫時沒有重返CPTPP的規劃,但是美國仍持續積極將勞動議題納入區域雙邊及多邊合作機制。舉例來說,美國總統拜登於2022年5月在東京宣布正式啟動「印太經濟架構」(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IPEF),並將成為繼CP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另一引領APEC區域邁向亞太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 Pacific, FTAAP)的潛在途徑。

在美國持續推行以「勞工為核心的貿易政策」(Worker-centered Trade Policy)的方針下,禁止強迫勞動、推動性別平等,仍為美國於對外經貿談判所側重的議題。美國《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更於2022年1月正式生效,中國涉及強迫勞動所生產的商品,已無法出口至美國市場。在中美地緣政治角力,以及美國對於自由貿易競爭體系中提升勞工基本權利的堅持下,一般預料未來IPEF很可能將於貿易支柱項下訂立勞動標準相關規範,且其標準亦非常可能超越CPTPP。

我國作為APEC成員經濟體,目前除積極爭取加入區域多邊機制如CPTPP及IPEF外,更與美國開展「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U.S.-Taiwan Initiative on 21st-Century Trade)談判。其中勞工議題,包含勞動權益保障、促進性別平等、創造更多機會等,已被納入11項談判議題。

而我國於擴大社會保障措施,推動勞工權益保障不遺餘力。舉例來說,為提供勞工更完善且全面的職業災害保險,同時擴大納保範圍,我國於2021年5月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並於2022年5月正式生效,所有勞工,包含自僱者及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與人員,均被納入保障,可為APEC成員經濟體於後疫情時代擴大社會保障措施,促進職業安全衛生及尊嚴勞動之參考。

此外,近年企業永續發展觀念抬頭,我國許多企業亦將勞動權益保障納入企業社會責任,並依據UNGC規範,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實踐維護勞工基本權利之做法。未來台灣除持續跟進美國及他國促進尊嚴勞動之具體政策措施,檢視我國相關政策規範外;亦應持續提升企業對於社會責任實踐及尊嚴勞動的瞭解,擴大我國促進尊嚴勞動之成果,以為後疫情時代推動包容性人力資源發展,參與APEC區域多邊合作機制做更充足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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